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屯田(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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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者寓兵於農,漢、魏而下,始置屯田為守邊之計。有國者善用其法,則亦養兵息民之要道也。國初,用兵征討,遇堅城大敵,則必屯田以守之。海內既一,於是內而各衛,外而行省,皆立屯田,以資軍餉。或因古之制,或以地之宜,其為慮蓋甚詳密矣。大抵芍陂、洪澤、甘、肅、瓜、沙,因昔人之制,其地利蓋不減於舊;和林、陝西、四川等地,則因地之宜而肇為之,亦未嘗遺其利焉。至於雲南八番,海南、海北,雖非屯田之所,而以為蠻夷腹心之地,則又因制兵屯旅以控扼之。由是而天下無不可屯之兵,無不可耕之地矣。今故著其建置增損之概,而內外所轄軍民屯田,各以次列焉。 樞密院所轄 左衛屯田:世祖中統三年三月,調樞密院二千人,于東安州南、永清縣東荒土及本衛元占牧地,立屯開耕,分置左右手屯田千戶所,為軍二千名,為田一千三百一十頃六十五畝。 右衛屯田:世祖中統三年三月,調本衛軍二千人,於永清、益津等處立屯開耕,分置左右手屯田千戶所。其屯軍田畝之數,與左衛同。 中衛屯田:世祖至元四年,于武清、香河等縣置立。十一年,以各屯地界,相去百餘裡,往來耕作不便,遷於河西務、荒莊、楊家口、青台、楊家白等處。其屯軍之數,與左衛同,為田一千三十七頃八十二畝。 前衛屯田:世祖至元十五年九月,以各省軍人備侍衛者,于霸州、保定、涿州荒閑地土屯種,分置左右手屯田千戶所。屯軍與左衛同,為田一千頃。 後衛屯田:置立歲月與前衛同。後以永清等處田畝低下,遷昌平縣之太平莊。泰定三年五月,以太平莊乃世祖經行之地,營盤所在,春秋往來,牧放衛士頭匹,不宜與漢軍立屯,遂罷之,止於舊立屯所,耕作如故。屯軍與左衛同,為田一千四百二十八頃一十四畝。 武衛屯田:世祖至元十八年,發迤南軍人三千名,於涿州、霸州、保定、定興等處置立屯田,分設廣備、萬益等六屯,別立農政院以領之。二十二年,罷農政院為司農寺,自後與民相參屯種。二十五年,別立屯田萬戶府,分管屯種軍人。二十六年,以屯軍屬武衛親軍都指揮使司,兼領屯田事。仁宗皇慶元年,改屬衛率府,後複歸之武衛。英宗至治元年,命以廣備、利民二千戶軍人所耕地土,與左衛率府忙古屯田千戶所互相更易。屯軍三千名,為田一千八百四頃四十五畝。 左翼屯田萬戶府:世祖至元二十六年二月,罷蒙古侍衛軍從人之屯田者,別以斡端、別十八裡回還漢軍,及大名、衛輝兩翼新附軍,與前、後二衛迤東還戍士卒合併屯田,設左、右翼屯田萬戶府以領之。遂于大都路霸州及河間等處立屯開耕,置漢軍左右手二千戶、新附軍六千戶所,為軍二千五十一名,為田一千三百九十九頃五十二畝。 右翼屯田萬戶府:其置立歲月與左翼同。成宗大德元年十一月,發真定軍人三百名,于武清縣崔黃口增置屯田。仁宗延祐五年四月,立衛率府,以本府屯田並屬詹事院,後複歸之樞密,分置漢軍千戶所三,別置新附軍千戶所一,為軍一千五百四十人,為田六百九十九頃五十畝。 忠翊侍衛屯田:世祖至元二十九年十一月,命各萬戶府,摘大同、隆興、太原、平陽等處軍人四千名,于燕只哥赤斤地面及紅城周回,置立屯田,開耕荒田二千頃,仍命西京宣慰司領其事,後改立大同等處屯儲萬戶府以領之。成宗大德十一年,改侍衛親軍都指揮使司,仍領屯田。武宗至大四年,以黃華嶺新附屯田軍一千人並歸本衛,別立屯署。是年,改大同侍衛為中都威衛,屬之徽政院,分屯軍二千置弩軍翼,止以二千人分置左右手屯田千戶所,黃華嶺新附軍屯如故。仁宗延祐二年,遷紅城屯軍于古北口、太平莊屯種。五年,複簽中都威衛軍八百人,于左都威衛所轄地內別立屯署。七年十二月,罷左都威衛及太平莊、白草營等處屯田,複于紅城周回立屯,仍屬中都威衛。英宗至治元年,始改為忠翊侍衛,屯田如故,為田二千頃。後移置屯所,不知其數。 左、右欽察衛屯田:世祖至元二十四年,發本衛軍一千五百一十二名,分置左右手屯田千戶所及欽察屯田千戶所,於清州等處屯田。英宗至治二年,始分左、右欽察衛,以左右手屯田千戶所分屬之。文宗天曆二年,創立龍翊侍衛,複以隸焉。為軍左手千戶所七百五名,右手千戶所四百三十七名,欽察千戶所八百名。為田左手千戶所一百三十七頃五十畝,右手千戶所二百一十八頃五十畝,欽察千戶所三百頃。 左衛率府屯田:武宗至大元年六月,命于大都路漷州武清縣及保定路新城縣置立屯田。英宗至治元年,以武衛與左衛率府屯田地界相離隔絕,不便耕作,命以兩衛屯地互更易之,分置三翼屯田千戶所,為軍三千人,為田一千五百頃。 宗仁衛屯田:英宗至治二年八月,發五衛漢軍二千人,於大寧等處創立屯田,分置兩翼屯田千戶所,為田二千頃。 宣忠扈衛屯田:文宗至順元年十二月,命收聚訖一萬斡羅斯,給地一百頃,立宣忠扈衛親軍萬戶府屯田,依宗仁衛例。 大司農司所轄 永平屯田總管府:世祖至元二十四年八月,以北京采取材木百姓三千余戶,於灤州立屯,設官署以領其事,為戶三千二百九十,為田一萬一千六百一十四頃四十九畝。 營田提舉司:不詳其建置之始,其設立處所在大都漷州之武清縣,為戶軍二百五十三,民一千二百三十五,析居放良四百八十,不蘭奚二百三十二,火者一百七十口,獨居不蘭奚一十二口,黑瓦木丁八十二名,為田三千五百二頃九十三畝。 廣濟署屯田:世祖至元二十二年正月,以崔黃口空城屯田,歲澇不收,遷於清、滄等處。後大司農寺以尚珍署舊領屯夫二百三十戶歸之,既又遷濟南、河間五百五十戶,平灤、真定、保定三路屯夫四五百十戶,併入本屯,為戶共一千二百三十,為田一萬二千六百頃三十八畝。 宣徽院所轄 淮東淮西屯田打捕總官府:世祖至元十六年,募民開耕漣、海州荒地,官給禾種,自備牛具,所得子粒官得十之四,民得十之六,仍免屯戶徭役,屢欲中廢不果。二十七年,所轄提舉司一十九處並為十二。其後再並,止設八處,為戶一萬一千七百四十三,為田一萬五千一百九十三頃三十九畝。 豐閏署:世祖至元二十二年,創立于大都路薊州之豐閏縣,為戶八百三十七,為田三百四十九頃。 寶坻屯:世祖至元十六年,簽大都屬邑編民三百戶,立屯於大都之寶坻縣,為田四百五十頃。 尚珍署:世祖至元二十三年,置立于濟甯路之兗州,為戶四百五十六,為田九千七百一十九頃七十二畝。 腹裡所轄軍民屯田 大同等處屯儲總管屯田:成宗大德四年,以西京黃華嶺等處田土頗廣,發軍民九千餘人,立屯開耕。六年,始設屯儲軍民總管萬戶府。十一年,放罷漢軍還紅城屯所,止存民夫在屯。仁宗時,改萬戶府為總管府,為戶軍四千二十,民五千九百四十五,為田五千頃。 虎賁親軍都指揮使司屯田:世祖至元十七年十二月,月兒魯官人言:「近於滅捏怯土、赤納赤、高州、忽蘭若班等處,改置驛傳,臣等議,可於舊置驛所設立屯田。」從之。二十八年,發虎賁親軍二千人入屯。二十九年,增軍一千,凡立三十四屯,於上都置司,為軍三千人,佃戶七十九,為田四千二百二頃七十九畝。 嶺北行省屯田 世祖至元二十一年,並和林阿剌元領軍一千人入五條河。成宗元貞元年,摘六衛漢軍一千名,赴稱海屯田。大德三年,以五條河漢軍悉併入稱海。仁宗延祐三年,罷青海屯田,複立屯於五條河。六年,分揀蒙古軍五千人,複屯田青海。七年,命依世祖舊制,青海、五條河俱設屯田,發軍一千人於五條河立屯。英宗時,立屯田萬戶府,為戶四千六百四十八,為田六千四百餘頃。 遼陽等處行中書省所轄屯田 大寧路海陽等處打捕屯田所:世祖至元二十三年,以大寧、遼陽、平灤諸路拘刷漏籍、放良、孛蘭奚人戶,及僧道之還俗者,立屯於瑞州之西瀕海荒地開耕,設打捕屯田總管府。成宗大德四年,罷之,止立打捕屯田所,為戶元撥並召募共一百二十二,為田二百三十頃五十畝。 浦峪路屯田萬戶府:世祖至元二十九年十月,為蠻軍三百戶、女直一百九十戶,于咸平府屯種。三十年,命本府萬戶和魯古領其事,仍於茶剌罕、剌憐等處立屯。三十一年,罷萬戶府屯田。仁宗大德二年,撥蠻軍三百戶屬肇州蒙古萬戶府,止存女直一百九十戶,依舊立屯,為田四百頃。 金複州萬戶府屯田:世祖至元二十一年五月,發新附軍一千二百八十一戶,於忻都察置立屯田。二十六年,分京師應役新附軍一千人,屯田哈思罕關東荒地。三十年,以玉龍帖木兒、塔失海牙兩萬戶新附軍一千三百六十戶,併入金複州,立屯耕作,為戶三千六百四十一,為田二千五百二十三頃。 肇州蒙古屯田萬戶府:成宗元貞元年七月,以乃顏不魯古赤及打魚水達達、女直等戶,於肇州旁近地開耕,為戶不魯古赤二百二十戶,水達達八十戶,歸附軍三百戶,續增漸丁五十二戶。 河南行省所轄軍民屯田 南陽府民屯:世祖至元二年正月,詔孟州之東,黃河之北,南至八柳樹、枯河、徐州等處,凡荒閑地土,可令阿朮、阿剌罕等所領士卒,立屯耕種,並摘各萬戶所管漢軍屯田。六年,以攻襄樊軍餉不足,發南京、河南、歸德諸路編民二萬余戶,于唐、鄧、申、裕等處立屯。八年,散還元屯戶,別簽南陽諸色戶計,立營田使司領之。尋罷,改立南陽屯田總管府。後複罷,止隸有司,為戶六千四十一,為田一萬六百六十二頃七畝。 洪澤萬戶府屯田:世祖至元二十三年,立洪澤南北三屯,設萬戶府以統之。先是,江淮行省言:「國家經費,糧儲為急,今屯田之利,無過兩淮,況芍陂、洪澤皆漢、唐舊嘗立屯之地,若令江淮新附漢軍屯田,可歲得糧百五十余萬石。」至是從之。三十一年,罷三屯萬戶,止立洪澤屯田萬戶府以統之。其置立處所,在淮安路之白水塘、黃家疃等處,為戶一萬五千九百九十四名,為田三萬五千三百一十二頃二十一畝。 芍陂屯田萬戶府:世祖至元二十一年二月,江淮行省言:「安豐之芍陂,可溉田萬餘頃,乞置三萬人立屯。」中書省議:「發軍士二千人,姑試行之。」後屯戶至一萬四千八百八名。 德安等處軍民屯田總管府:世祖至元十八年,以各翼取到漢軍,及各路拘收手號新附軍,分置十屯,立屯田萬戶府。三十一年,改立總管府,為民九千三百七十五名,軍五千九百六十五名,為田八千八百七十九頃九十六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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