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冕服


  天子冕服:袞冕,制以漆紗,上覆曰綖,青表朱裡。綖之四周,匝以雲龍。冠之口圍,縈以珍珠。綖之前後,旒各十二,以珍珠為之。綖之左右,系黈纊二,系以玄紞,承以玉瑱,纊色黃,絡以珠。冠之周圍,珠雲龍網結,通翠柳調珠。綖上橫天河帶一,左右至地。珠鈿窠網結,翠柳朱絲組二,屬諸笄,為纓絡,以翠柳調珠。簪以玉為之,橫貫於冠。

  袞龍服,制以青羅,飾以生色銷金帝星一、日一、月一、升龍四、複身龍四、山三十八、火四十八、華蟲四十八、虎蜼四十八。

  裳,制以緋羅,其狀如裙,飾以文繡,凡一十六行,每行藻二、粉米一、黼二、黻二。

  中單,制以白紗,絳緣,黃勒帛副之。

  蔽膝,制以緋羅,有褾。緋絹為裡,其形如襜,袍上著之,繡複身龍。

  玉佩,珩一、琚一、瑀一、沖牙一、璜二。沖牙以系璜,珩下有銀獸面,塗以黃金,雙璜夾之。次又有衡,下有沖牙。傍別施雙的以鳴,用玉。

  大帶,制以緋白二色羅,合縫為之。

  玉環綬,制以納石失。(金錦也。)上有三小玉環,下有青絲織網。

  紅羅靴,制以紅羅為之,高靿。

  履,制以納石失,有雙耳二,帶鉤,飾以珠。

  襪,制以紅綾。

  ——右按《太常集禮》,至元十二年十一月,博士議擬:冕天版長一尺六寸,廣八寸,前高八寸五分,後高九寸五分,身圍一尺八寸三分,並納言,用青羅為表,紅羅為裡,周回緣以黃金。天版下四面,珠網結子,花素墜子,前後共二十有四旒,以珍珠為之。青碧線織天河帶,兩頭各有珍珠金翠旒三節,玉滴子節花全。紅線組帶二,上有珍珠金翠旒,玉滴子,下有金鐸二。梅紅繡款幔帶一,黈纊二,珍珠垂系,上用金萼子二。簪窠款幔組帶鈿窠各二,內組帶窠四,並鏤玉為之。玉簪一,頂面鏤雲龍。袞衣,用青羅夾制,五采間金,繪日、月、星辰、山、龍、華蟲、宗彝。正面日一,月一,升龍四,山十二,上下襟華蟲、火各六對,虎蜼各(闕)對,背星一,升龍四,山十二,華蟲、火各十二對,虎蜼各六對。中單,用白羅單制,羅領褾襈。裳一,帶褾襈全,紅羅八幅夾造。上繡藻、粉米、黼、黻,藻三十二,粉米十六,黼三十二,黻三十二。蔽膝一,帶褾襈,紅羅夾造八幅,上繡升龍二。綬一幅,六采織造,紅羅托裡。小綬三,色同大綬,銷金黃羅綬頭全,上間施二玉環,並碾雲龍。緋白大帶一,銷金黃帶頭,鈿窠二十有四。紅羅勒帛一,青羅抹帶一。佩二,玉上、中、下璜各一,半月各二,並碾玉為雲龍文。玉滴子各二,並珍珠穿造。金篦鉤,獸面,水葉環釘全。涼帶一,紅羅裡,鏤金為之;上為玉鵝七,撻尾束各一,金攀龍口,玳瑁襯釘。舄一,重底,紅羅面,白綾托裡,如意頭,銷金黃羅緣口,玉鼻,純飾以珍珠。金緋羅錦襪一兩。

  大德十一年九月,博士議:唐制,天子袞冕,垂白珠十有二旒,以組為纓,色如其綬,黈纊充耳,玉簪導。玄衣纁裳,凡十二章。八章在衣,日、月、星辰、山、龍、華蟲、火、宗彝;四章在裳,藻、粉米、黼、黻。褾領為升龍,皆織成之。龍章以下,每章一行,每行十二。白紗中單,黼領,青褾襈裾,黻加龍、山、火三章。毳冕以上,火、山二章。絺冕,山一章。玄冕無章。革帶、大帶、玉佩、綬、襪,與上同。舄加金飾。享廟、謁廟及朝遣上將、征還飲至、踐阼加元服、納後、元日受朝及臨軒冊拜王公則服之。又宋制,天子服有袞冕,廣尺二寸,長二尺四寸,前後十有二旒,二纊,並貫珍珠。又有翠旒十二,碧鳳銜之,在珠旒外。冕板,以龍鱗錦表,上綴玉為七星,傍施琥珀瓶、犀瓶各二十四,周綴金絲網鈿,以珍珠雜寶玉,加紫雲白鶴錦裡。四柱飾以七寶,紅綾裡。金飾玉簪導,紅絲絛組帶。亦謂之平天冠。袞服青色,日、月、星、山、龍、雉、虎蜼七章。紅裙,藻、火、粉米、黼、黻五章。紅蔽膝,升龍二,並織成,間以雲彩,飾以金鈒花鈿窠,裝以珍珠、琥珀、雜寶玉。紅羅襦裙,繡五章,青褾襈裾。六采綬一,小綬三,結三,玉環三。素大帶,朱裡。青羅四神帶二,繡四神盤結。(綬帶飾並同袞服。)白羅中單,青羅抹帶,紅羅勒帛,鹿盧玉具劍,玉鏢首鏤白玉雙佩,金飾,貫珍珠。金龍鳳革帶,紅襪赤舄,金鈒花,四神玉鼻。祭天地宗廟、受冊尊號、元日受朝、冊皇太子則服之。事未果行。

  至延祐七年七月,英宗命禮儀院使八思吉斯傳旨,令省臣與太常禮儀院速制法服。八月,中書省會集翰林、集賢、太常禮儀院官講議,依秘書監所藏前代帝王袞冕法服圖本,命有司制如其式。

  鎮圭,制以玉,長一尺二寸,有袋副之。

  皇太子冠服:袞冕,玄衣,纁裳,中單,蔽膝,玉佩,大綬,朱襪,赤舄。

  按《太常集禮》,至元十二年,博士擬袞冕制,用白珠九旒,紅絲組為纓,青纊充耳,犀簪導。青衣、朱裳,九章。五章在衣,山、龍、華蟲、火、宗彝;四章在裳,藻、粉米、黼、黻。白紗中單,青褾襈裾。革帶,塗金銀鉤颻。蔽膝,隨裳色,為火、山二章。瑜玉雙佩,四采織成大綬,間施玉環三。白襪朱舄,舄加金塗銀扣。

  大德十一年九月,照擬前代制度。唐制,皇太子袞冕,垂白珠九旒,紅絲組為纓,青纊充耳,犀簪導。玄衣、纁裳,九章。五章在衣,山、龍、華蟲、火、宗彝;四章在裳,藻、粉米、黼、黻,織成之,每行一章,黼、黻重以為等,每行九。白紗中單,黼領,青褾襈裾。革帶,金鉤颻,大帶。蔽膝,隨裳色,火、山二章。玉具劍,金寶飾玉鏢首,瑜玉雙佩。朱組帶大綬,四采赤白縹紺,純朱質,長丈八尺,首廣九寸。小雙綬,長二尺六寸,色同大綬,而首半之,間施玉環三。朱襪赤舄,加金飾。侍從祭祀及謁廟、加元服、納妃服之。宋制,皇太子袞冕,垂白珠九旒,紅絲組為纓,青纊充耳,犀簪導。青衣、朱裳,九章。五章在衣,山、龍、華蟲、火、宗彝;四章在裳,藻、粉米、黼、黻。白紗中單,青褾襈裾。革帶,塗金銀鉤颻。蔽膝,隨裳色,火、山二章。瑜玉雙佩,四采織成大綬,間施玉環三。白襪、朱舄,舄加塗金銀飾。加元服、從祀、受冊、謁廟、朝會服之。已擬其制,未果造。

  三獻官及司徒、大禮使祭服:籠巾貂蟬冠五,青羅服五,(領、袖、襴俱用皂綾。)紅羅裙五,(皂綾為襴。)紅羅蔽膝五,(其羅花樣俱系牡丹。)白紗中單五,(黃綾帶。)紅組金綬紳五,(紅組金譯語言納石失,各佩玉環二。)象笏五,銀束帶五,玉佩五,白羅方心曲領五,赤革履五對,白綾襪五對。

  助奠以下諸執事官冠服:貂蟬冠、獬豸冠、七梁冠、六梁冠、五梁冠、四梁冠、三梁冠、二梁冠二百,青羅服二百,(領、袖、襴俱用皂綾。)紅綾裙二百,(皂綾為襴。)紅羅蔽膝二百,紫羅公服二百,(用梅花羅。)白紗中單二百,(黃綾帶。)織金綬紳二百,(紅一百九十八,青二,各佩銅環二。)銅束帶二百,白羅方心曲領二百,銅佩二百,展角襆頭二百,塗金荔枝帶三十,烏角帶一百七十,皂靴二百對,赤革履二百對,白綾襪二百對,象笏三十,銀杏木笏一百七十。

  凡獻官諸執事行禮,俱衣法服。惟監察禦史二,冠獬豸,服青綬。凡迎香、讀祝及祀日遇陰雨,俱衣紫羅公服。六品以下,皆得借紫。

  都監庫、祠祭局、儀鸞局、神廚局頭目長行人等:交角襆頭五十,窄袖紫羅服五十,塗金束帶五十,皂靴五十對。

  初憲宗壬子年秋八月,祭天於日月山,用冕服自此始。成宗大德六年春三月,祭天於麗正門外丙地,命獻官以下諸執事,各具公服行禮。是時,大都未有郊壇,大禮用公服自此始。九年冬至祭享,用冠服,依宗廟見用者制。其後節次祭祀,或合祀天地,增配位從祀,獻攝職事,續置冠服,於法服庫收掌。法服二百九十有九,公服二百八十,窄紫二百九十有五。至大間,太常博士李之紹、王天祐疏陳,親祀冕無旒,服大裘而加袞,裘以黑羔皮為之。臣下從祀冠服,歷代所尚,其制不同。集議得依宗廟見用冠服制度。

  社稷祭服:青羅袍一百二十三,白紗中單一百三十三,紅梅花羅裙一百二十三,藍織錦銅環綬紳二,紅織錦銅環綬紳一百一十七,紅織錦玉環綬紳四,紅梅花羅蔽膝一百二十三,革履一百二十三,白綾襪一百二十三,白羅方心曲領一百二十三,黃綾帶一百二十三,佩一百二十三,銅珩璜者一百一十九,玉珩璜者四,藍素苧絲帶一百二十三,銀帶四,銅帶一百一十九,冠一百二十三,水角簪金梁冠一百七,紗冠一十,獬豸冠二,籠巾紗冠四,木笏一百二十三,紫羅公服一百二十三,黑漆襆頭一百二十三,展角全二色羅插領一百二十三,鍍金銅荔枝帶一十,角帶一百一十三,象笏一十三枝,木笏一百一十枝,黃絹單包複一百二十三,紫苧絲抹口青氈襪一百一十三,皂靴一百二十三,窄紫羅衫三十,黑漆襆頭三十,銅束帶三十,黃絹單包複三十,皂靴三十,紫苧絲抹口青氈襪三十。

  宣聖廟祭服:獻官法服,七梁冠三,(簪全。)鴉青袍三,絨錦綬紳三,(各帶青絨網並銅環二。)方心曲領三,藍結帶三,銅佩三,紅羅裙三,白絹中單三,紅羅蔽膝三,革履三。(白絹襪全。)

  執事儒服,軟角唐巾,白襴插領,黃鞓角帶,皂靴,各九十有八。

  曲阜祭服,連蟬冠四十有三,七梁冠三,五梁冠三十有六,三梁冠四,皂苧絲鞋三十有六䩫,舒角襆頭二,軟角唐巾四十,角簪四十有三,冠纓四十有三副,(凡八十有六條。)象牙笏七,木笏三十有八,玉佩七,(凡十有四系。)銅佩三十有六,(凡七十有二系。)帶八十有五,藍鞓帶七,紅鞋帶三十有六,烏角帶二,黃鞓帶、烏角偏帶四十,大紅金綬結帶七,(上用玉環十有四。)青羅大袖夾衣七,紫羅公服二,褐羅大袖衣三十有六,白羅衫四十,白絹中單三十有六,白紗中單七,大紅羅夾蔽膝七,大紅夾裳、緋紅羅夾蔽膝三十有六,緋紅夾裳四,黃羅夾裳三十有六,黃羅大帶七,白羅方心曲領七,紅羅綬帶七,黃絹大帶三十有六,皂靴、白羊毳襪各四十有二對,大紅羅鞋七䩫,白絹夾襪四十有三䩫。

  質孫,漢言一色服也,內庭大宴則服之。冬夏之服不同,然無定制。凡勳戚大臣近侍,賜則服之。下至於樂工衛士,皆有其服。精粗之制,上下之別,雖不同,總謂之質孫雲。

  天子質孫,冬之服凡十有一等,服納石失、(金錦也。)怯綿裡,(翦茸也。)則冠金錦暖帽。服大紅、桃紅、紫藍、綠寶裡,(寶裡,服之有襴者也。)則冠七寶重頂冠。服紅黃粉皮,則冠紅金褡子暖帽。服白粉皮,則冠白金褡子暖帽。服銀鼠,則冠銀鼠暖帽,其上並加銀鼠比肩。(俗稱曰襻子答忽。)夏之服凡十有五等,服答納都納石失,(綴大珠于金錦。)則冠寶頂金鳳鈸笠。服速不都納石失,(綴小珠于金錦。)則冠珠子卷雲冠。服納石失,則帽亦如之。服大紅珠寶裡紅毛子答納,則冠珠緣邊鈸笠。服白毛子金絲寶裡,則冠白藤寶貝帽。服駝褐毛子,則帽亦如之。服大紅、綠、藍、銀褐、棗褐、金繡龍五色羅,則冠金鳳頂笠,各隨其服之色。服金龍青羅,則冠金鳳頂漆紗冠。服珠子褐七寶珠龍褡子,則冠黃牙忽寶貝珠子帶後簷帽。服青速夫金絲襴子,(速夫,回回毛布之精者也。)則冠七寶漆紗帶後簷帽。

  百官質孫,冬之服凡九等,大紅納石失一,大紅怯綿裡一,大紅冠素一,桃紅、藍、綠官素各一,紫、黃、鴉青各一。夏之服凡十有四等,素納石失一,聚線寶裡納石失一,棗褐渾金間絲蛤珠一,大紅官素帶寶裡一,大紅明珠褡子一,桃紅、藍、綠、銀褐各一,高麗鴉青雲袖羅一,駝褐、茜紅、白毛子各一,鴉青官素帶寶裡一。

  百官公服:

  公服,制以羅,大袖,盤領,俱右衽。一品紫,大獨科花,徑五寸。二品小獨科花,徑三寸。三品散答花,徑二寸,無枝葉。四品、五品小雜花,徑一寸五分。六品、七品緋羅小雜花,徑一寸。八品、九品綠羅,無文。

  襆頭,漆紗為之,展其角。

  笏,制以牙,上圓下方。或以銀杏木為之。

  偏帶,正從一品以玉,或花,或素。二品以花犀。三品、四品以黃金為荔枝。五品以下以烏犀。並八胯,鞓用朱革。

  靴,以皂皮為之。

  儀衛服色:

  交角襆頭,其制,巾後交折其角。

  鳳翅襆頭,制如唐巾,兩角上曲,而作雲頭,兩旁覆以兩金鳳翅。

  學士帽,制如唐巾,兩角如匙頭下垂。

  唐巾,制如襆頭,而撱其角,兩角上曲作雲頭。

  控鶴襆頭,制如交角,金鏤其額。

  花角襆頭,制如控鶴襆頭,兩角及額上,簇象生雜花。

  錦帽,制以漆紗,後幅兩旁,前拱而高,中下,後畫連錢錦,前額作聚文。

  平巾幘,黑漆革為之,形如進賢冠之籠巾,或以青,或以白。

  武弁,制以皮,加漆。

  甲騎冠,制以皮,加黑漆,雌黃為緣。

  抹額,制以緋羅,繡寶花。

  巾,制以絁,五色,畫寶相花。

  兜鍪,制以皮,金塗五色,各隨其甲。

  襯甲,制如雲肩,青錦質,緣以白錦,衷以氈,裡以白絹。

  雲肩,制如四垂雲,青緣,黃羅五色,嵌金為之。

  裲襠,制如衫。

  襯袍,制用緋錦,武士所以裼裲襠。

  士卒袍,制以絹絁,繪寶相花。

  窄袖袍,制以羅或絁。

  辮線襖,制如窄袖衫,腰作辮線細折。

  控鶴襖,制以青緋二色錦,圓答寶相花。

  窄袖襖,長行輿士所服,紺緅色。

  樂工襖,制以緋錦,明珠琵琶窄袖,辮線細折。

  甲,覆膊、掩心、扞背、扞股,制以皮,或為虎文、獅子文,或施金鎧銷子文。

  臂鞲,制以錦,綠絹為裡,有雙帶。

  錦螣蛇,束麻長一丈一尺,裹以紅錦。

  束帶,紅鞓雙獺尾,黃金塗銅胯,餘同腰帶而狹小。

  絛環,制以銅,黃金塗之。

  汗胯,制以青錦,緣以銀褐錦,或繡撲獸,間以雲氣。

  行縢,以絹為之。

  鞋,制以麻。

  䩺鞋,制以皮為履,而長其靿,縛於行縢之內。

  雲頭靴,制以皮,幫嵌雲朵,頭作雲象,䩺束於脛。

  服色等第:仁宗延祐元年冬十有二月,定服色等第,詔曰:「比年以來,所在士民,靡麗相尚,尊卑混淆,僣禮費財,朕所不取。貴賤有章,益明國制,儉奢中節,可阜民財。」命中書省定立服色等第於後。

  一,蒙古人不在禁限,及見當怯薛諸色人等,亦不在禁限,惟不許服龍鳳文。(龍謂五爪二角者。)

  一,職官除龍鳳文外,一品、二品服渾金花,三品服金褡子,四品、五品服雲袖帶襴,六品、七品服六花,八品、九品服四花。(職事散官從一高。)系腰,五品以下許用銀,並減鐵。

  一,命婦衣服,一品至三品服渾金,四品、五品服金褡子,六品以下惟服銷金,並金紗褡子。首飾,一品至三品許用金珠寶玉,四品、五品用金玉珍珠,六品以下用金,惟耳環用珠玉。(同籍不限親疏,期親雖別籍,並出嫁同。)

  一,器皿,(謂茶酒器。)除鈒造龍鳳文不得使用外,一品至三品許用金玉,四品、五品惟台盞用金,六品以下臺盞用鍍金,餘並用銀。

  一,帳幕,除不得用赭黃龍鳳文外,一品至三品許用金花刺繡紗羅,四品、五品用刺繡紗羅,六品以下用素紗羅。

  一,車輿,除不得用龍鳳文外,一品至三品許用間金妝飾銀螭頭、繡帶,青幔,四品、五品用素獅頭、繡帶、青幔,六品至九品用素雲頭、素帶、青幔。

  一,鞍轡,一品許飾以金玉,二品、三品飾以金,四品、五品飾以銀,六品以下並飾以鍮石銅鐵。

  一,內外有出身,考滿應入流,見役人員服用,與九品同。

  一,授各投下令旨、鈞旨,有印信,見任勾當人員,亦與九品同。

  一,庶人除不得服赭黃,惟許服暗花苧絲紬綾羅毛毳,帽笠不許飾用金玉,靴不得裁制花樣。首飾許用翠花,並金釵錍各一事,惟耳環用金珠碧甸,餘並用銀。酒器許用銀壺瓶台盞盂鏇,餘並禁止。帳幕用紗絹,不得赭黃,車輿黑油,齊頭平頂皂幔。

  一,諸色目人,除行營帳外,其餘並與庶人同。

  一,諸職官致仕,與見任同。解降者,依應得品級,不敘者,與庶人同。

  一,父祖有官,既沒年深,非犯除名不敘之限,其命婦及子孫與見任同。

  一,諸樂藝人等服用,與庶人同。凡承應妝扮之物,不拘上例。

  一,皂隸公使人,惟許服紬絹。

  一,娼家出入,止服皂褙子,不得乘坐車馬,餘依舊例。

  一,今後漢人、高麗、南人等投充怯薛者,並在禁限。

  一,服色等第,上得兼下,下不得僣上。違者,職官解見任,期年後降一等敘,餘人決五十七下。違禁之物,付告捉人充賞。有司禁治不嚴,從監察禦史、廉訪司究治。

  御賜之物,不在禁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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