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宴樂之器


  興隆笙,制以楠木,形如夾屏,上銳而面平,縷金雕鏤枇杷、寶相、孔雀、竹木、雲氣,兩旁側立花板,居背三之一,中為虛櫃,如笙之匏。上豎紫竹管九十,管端實以木蓮苞。櫃外出小橛十五,上豎小管,管端實以銅杏葉。下有座,獅象繞之,座上櫃前立花板一,雕鏤如背,板間出二皮風口,用則設朱漆小架於座前,系風囊於風口,囊面如琵琶,朱漆雜花,有柄,一人挼小管,一人鼓風囊,則簧自隨調而鳴。中統間,回回國所進。以竹為簧,有聲而無律。玉宸樂院判官鄭秀乃考音律,分定清濁,增改如今制。其在殿上者,盾頭兩旁立刻木孔雀二,飾以真孔雀羽,中設機。每奏,工三人,一人鼓風囊,一人按律,一人運動其機,則孔雀飛舞應節。

  殿庭笙十,延祐間增制,不用孔雀。

  琵琶,制以木,曲首,長頸,四軫,頸有品,闊面,四弦,面飾雜花。

  箏,如瑟,兩頭微垂,有柱,十三弦。

  火不思,制如琵琶,直頸,無品,有小槽,圓腹如半瓶榼,以皮為面,四弦,皮絣同一孤柱。

  胡琴,制如火不思,卷頸,龍首,二弦,用弓捩之,弓之弦以馬尾。

  方響,制以鐵,十六枚,懸於磬虡,小角槌二。廷中設,下施小交足幾,黃羅銷金衣。

  龍笛,制如笛,七孔,橫吹之,管首制龍頭,銜同心結帶。

  頭管,制以竹為管,卷蘆葉為首,竅七。

  笙,制以匏為底,列管于上,管十三,簧如之。

  箜篌,制以木,闊腹,腹下施橫木,而加軫二十四,柱頭及首並加鳳喙。

  雲璈,制以銅,為小鑼十三,同一木架,下有長柄,左手持,而右手以小槌擊之。

  簫,制如笛,五孔。

  戲竹,制如籈,長二尺餘,上系流蘇香囊,執而偃之,以止樂。

  鼓,制以木為匡,冒以革,朱漆雜花,面繪複身龍,長竿二。廷中設,則有大木架,又有擊撾高座。

  杖鼓,制以木為匡,細腰,以皮冒之,上施五彩繡帶,右擊以杖,左拍以手。

  劄鼓,制如杖鼓而小,左持而右擊之。

  和鼓,制如大鼓而小,左持而右擊之。

  闉,制如箏而七弦,有柱,用竹軋之。

  羌笛,制如笛而長,三孔。

  拍板,制以木為板,以繩聯之。

  水盞,制以銅,凡十有二,擊以鐵箸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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