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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行省(1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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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等處行中書省,為路一十八、州九,屬州十三,屬縣七十八。(本省馬站八十五處,水站六十九處。) 江西湖東道肅政廉訪司 龍興路,(上。)唐初為洪州,又為豫章郡,又仍為洪州。宋升隆興府。元至元十二年,設行都元帥府及安撫司,仍領南昌、新建、豐城、進賢、奉新、靖安、分甯、武寧八縣,置錄事司。十四年,改元帥府為江西道宣慰司,本路為總管府,立行中書省。十五年,立江西湖東道提刑按察司,移省於贛州。十六年,複還隆興。十七年,併入福建行省,止立宣慰司。十九年複立,罷宣慰司,隸皇太子位。二十一年,改隆興府為龍興。二十三年,豐城縣升富州,武甯縣置寧州,領武甯、分寧二縣。大德五年,以分甯縣置甯州,武甯縣隸龍興路。戶三十七萬一千四百三十六,口一百四十八萬五千七百四十四。(至元二十七年抄籍數。)領司一、縣六、州二。 錄事司。(宋以南昌、新建二縣分置九廂。元至元十三年,廢城內六廂,置錄事司。) 縣六 南昌,(上。倚郭。至元二十年,割錄事司所領城外二廂、東南兩關來屬。)新建,(上。倚郭。)進賢,(中。)奉新,(中。)靖安,(中。)武寧。(中。至元二十三年,置寧州,縣為倚郭。大德五年,于分甯縣置甯州,武甯直隸本路。) 州二 富州,(上。)本富城縣,又曰豐城。唐自豐水之西徙治章水東,即今治所。宋屬隆興府。元至元十九年,隸皇太子位。二十三年,升為富州。 寧州,(中。)唐分寧縣。宋因之。元至元二十三年,于武甯縣置甯州,武甯為倚郭縣。大德八年,割武甯直隸本路,遂徙州治于分寧。 吉安路,(上。)唐為吉州,又為廬陵郡。宋升為上州。元至元十四年,升吉州路總管府,置錄事司,領一司、八縣。元貞元年,吉水、安福、太和、永新四縣升州,改吉州為吉安路。戶四十四萬四千八十三,口二百二十二萬四百一十五。領司一、縣五、州四。(大德二年,吉、贛立屯田。) 錄事司。 縣五 廬陵,(上。倚郭。)永豐,(上。)萬安,(中。)龍泉,(中。)永寧。(下。至順間,分永新州立。) 州四 吉水州,(中。)舊為縣。元元貞元年升州。 安福州,(中。)唐初以縣置潁州,後廢,複為縣。元元貞元年升州。 太和州,(下。)唐初置南平州,後廢為縣。元元貞元年升州。 永新州,(下。)唐為縣。元元貞元年升州。 瑞州路,(上。)唐改建成縣曰高安,即其地置靖州,又改筠州。宋為高安郡,又改瑞州。元至元十四年,升瑞州路,領一司、三縣。元貞元年,升新昌縣為州。戶一十四萬四千五百七十二,口七十二萬二千三百二。領司一、縣二、州一。 錄事司。(至元十四年始立。) 縣二 高安,(上。倚郭。)上高。(中。) 州一 新昌州,(下。)唐為建成縣,屬靖州,後省入高安。宋割高安、上高二縣地,升鹽步鎮為新昌縣。元元貞元年升州。 袁州路,(上。)唐為袁州,又為宜春郡。元至元十三年,置安撫司。十四年,改總管府,領四縣,設錄事司,隸湖南行省。十九年,升路,隸江西行省。元貞元年,萍鄉縣升州。戶一十九萬八千五百六十三,口九十九萬二千八百一十五。領司一、縣三、州一。 錄事司。(至元十三年,設兵馬司。十四年,改錄事司。) 縣三 宜春,(上。倚郭。)分宜,(上。)萬載。(中。) 州一 萍鄉州,(中。)本為縣。元貞元年升州。 臨江路,(上。)唐改建成為高安,而蕭灘鎮實高安境內。南唐升鎮為清江縣,屬洪州,後又屬筠州。宋即清江縣置臨江軍,隸江南西道。元至元十三年,隸江西行都元帥府。十四年,改臨江路總管府。元貞元年,新淦、新喻二縣升州。戶一十五萬八千三百四十八,口七十九萬一千七百四十。領司一、縣一、州二。 錄事司。(宋隸都監司。元至元十三年,設兵馬司。十五年,改錄事司。) 縣一 清江。(上。宋即縣治置臨江軍。元至元十四年,升軍為路,而縣為倚郭。) 州二 新淦州,(中。)唐以來為縣。元元貞元年升州。 新喻州,(中。)唐以來為縣。元元貞元年升州。 撫州路,(上。)唐初為撫州,又為臨川郡,又仍為撫州。元至元十二年,複為撫州。十四年,升撫州路總管府。戶二十一萬八千四百五十五,口一百九萬二千二百七十五。領司一、縣五。 錄事司。(至元十四年,廢宋三廂立。) 縣五 臨川,(上。)崇仁,(上。)金溪,(上。)宜黃,(中。)樂安。(中。) 江州路,(下。)唐初為江州,又改潯陽郡,又仍為江州。宋為定江軍。元至元十二年,置江東西宣撫司。十三年,改為江西大都督府,隸揚州行省。十四年,罷都督府,升江州路,隸龍興行都元帥府,後置行中書省,江州直隸焉。十六年,隸黃蘄等路宣慰司。二十二年,複隸行省。戶八萬三千九百七十七,口五十萬三千八百五十二。領司一、縣五。 錄事司。(宋隸都監司。元至元十二年,設兵馬司。十四年,置錄事司。) 縣五 德化,(中。唐潯陽縣。)瑞昌,(中。)彭澤,(中。)湖口,(中。)德安。(中。) 南康路,(下。)唐屬江州。宋置南康軍,治星子縣。元至元十四年,升南康路,隸江淮行省。二十二年,割屬江西,領一司、三縣。戶九萬五千六百七十八,口四十七萬八千三百九十。領司一、縣二、州一。 錄事司。 縣二 星子,(下。南康治所。)都昌。(上。) 州一 建昌州,(下。)唐初置南昌州,後廢,屬洪州。宋屬南康軍。元元貞元年升州。 贛州路,(上。)唐初為虔州,又為南康郡,又仍為虔州。宋改贛州。元至元十四年,升贛州路總管府。十五年,設錄事司,領一司、十縣,隸江西省。二十四年,並龍南入信豐,安遠入會昌。大德元年,寧都、會昌二縣升州,割瑞金隸會昌。至大三年,複置龍南、安遠二縣,屬寧都。戶七萬一千二百八十七,口二十八萬五千一百四十八。領司一、縣五、州二。州領三縣。(本路屯田五百一十餘頃。) 錄事司。 縣五 贛縣,(上。州治所。)興國,(中。)信豐,(下。)雩都,(下。)石城。(下。) 州二 寧都州,(下。)唐為縣。元大德元年,升寧都州。領二縣: 龍南,(下。至元二十四年,併入信豐縣。至大三年複置。)安遠。(下。至元二十四年,省入會昌縣。至大三年複置。) 會昌州,(下。)本雩都地。唐屬虔州。宋升縣之九州鎮為會昌縣,複升為軍。元大德元年,升會昌州。領一縣: 瑞金。(下。舊屬虔州,大德元年來屬。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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