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史籍 > 元史 | 上頁 下頁
蘇天爵傳


  蘇天爵,字伯修,真定人也。父志道,曆官嶺北行中書省左右司郎中,和林大饑,救荒有惠政,時稱能吏。天爵由國子學生公試,名在第一,釋褐,授從仕郎、大都路薊州判官。丁內外艱,服除,調功德使司照磨。泰定元年,改翰林國史院典籍官,升應奉翰林文字。

  至順元年,預修《武宗實錄》。二年,升修撰,擢江南行台監察禦史。

  明年,慮囚於湖北。湖北地僻遠,民獠所雜居,天爵冒瘴毒,遍歷其地。囚有言冤狀者,天爵曰:「憲司歲兩至,不言何也?」皆曰:「前此慮囚者,應故事耳。今聞禦史至,當受刑,故不得不言。」天爵為之太息。每事必究心,雖盛暑,猶夜篝燈,治文書無倦。沅陵民文甲無子,育其甥雷乙,後乃生兩子,而出乙,乙俟兩子行賣茶,即舟中取斧,並斫殺之,沈斧水中,而血漬其衣,跡故在。事覺,乙具服,部使者乃以三年之疑獄釋之。天爵曰:「此事二年半耳,且不殺人,何以衣汙血?又何以知斧在水中?又其居去殺人處甚近,何謂疑獄?」遂複置於理。常德民盧甲、莫乙、汪丙同出傭,而甲誤墮水死,甲弟之為僧者,欲私甲妻不得,訴甲妻與乙通,而殺其夫。乙不能明,誣服擊之死,斷其首棄草間,屍與仗棄譚氏家溝中。吏往索,果得髑髏,然屍與仗皆無有,而譚誣證曾見一屍,水漂去。天爵曰:「屍與仗縱存,今已八年,未有不腐者。」召譚詰之,則甲未死時,目已瞽,其言曾見一屍水漂去,妄也。天爵語吏曰:「此乃疑獄,況不止三年。」俱釋之。其明於詳讞,大抵此類。

  入為監察禦史,道改奎章閣授經郎。

  元統元年,複拜監察禦史,在官四閱月,章疏凡四十五上,自人君至於朝廷政令、稽古禮文、閭閻幽隱,其關乎大體、系乎得失者,知無不言。所劾者五人,所薦舉者百有九人。明年,預修《文宗實錄》,遷翰林待制,尋除中書右司都事,兼經筵參贊官。後至元二年,由刑部郎中改禦史台都事。三年,遷禮部侍郎。五年,出為淮東道肅政廉訪使,憲綱大振,一道肅然。入為樞密院判官。明年,改吏部尚書,拜陝西行台治書侍御史,複為吏部尚書,升參議中書省事。是時,朝廷更立宰相,庶務多所弛張,而天子圖治之意甚切,天爵知無不言,言無顧忌,夙夜謀畫,鬚髮盡白。

  至正二年,拜湖廣行省參知政事,遷陝西行台侍御史。四年,召為集賢侍講學士,兼國子祭酒。天爵自以起自諸生,進為師長,端己悉心,以范學者。明年,出為山東道肅政廉訪使,尋召還集賢,充京畿奉使宣撫。究民所疾苦,察吏之奸貪,其興除者七百八十有三事,其糾劾者九百四十有九人,都人有包、韓之譽,然以忤時相意,竟坐不稱職罷歸。

  七年,天子察其誣,乃複起為湖北道宣慰使、浙東道廉訪使,俱未行。拜江浙行省參知政事。江浙財賦,居天下十七,事務最煩劇,天爵條分目別,細巨不遺。

  九年,召為大都路都總管,以疾歸。俄複起為兩浙都轉運使,時鹽法弊甚,天爵拯治有方,所辦課為鈔八十萬錠,及期而足。

  十二年,妖寇自淮右蔓延及江東,詔仍江浙行省參知政事,總兵于饒、信,所克復者,一路六縣。其方略之密,節制之嚴,雖老帥宿將不能過之。然以憂深病積,遂卒於軍中。年五十九。

  天爵為學,博而知要,長於紀載,嘗著《國朝名臣事略》十五卷、《文類》七十卷。其為文,長於序事,平易溫厚,成一家言,而詩尤得古法,有詩稿七卷、文稿二十卷。於是中原前輩,凋謝殆盡,天爵獨身任一代文獻之寄,討論講辯,雖老不倦。晚歲,複以釋經為己任。學者因其所居,稱之為滋溪先生。其他所著文,有《松廳章疏》五卷、《春風亭筆記》二卷;《遼金紀年》、《黃河原委》,未及脫稿雲。


學達書庫(xuoda.com)
上一頁 回目錄 回首頁 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