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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曾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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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曾,字貢父,燕人。祖守正,父德,皆以曾貴,贈安定郡公。曾少好學,日記書數千言。中統四年,以翰林學士承旨王鶚薦,辟中書左三部令史,三轉為中書省掾。 至元十年,用累考及格,授雲南諸路行省都事,佩銀符。久之,升員外郎。 十五年,轉同知廣南西道左右兩江宣撫司事。明年,除知南陽府。唐、鄧二屬州為襄陽府所奪,曾按圖經、稽國制以聞,事得復舊。南陽在宋末為邊鄙,桑柘未成,而歲賦絲,民甚苦之,曾請折輸布,民便之。 十七年,朝廷以安南世子陳日烜不就征,選曾使其國。召見,賜三珠金虎符、貂裘一襲,進兵部尚書,與禮部尚書柴椿偕行。至安南,語秘不傳。明年,日烜遣其叔遺愛,奉表從曾入獻方物。帝封遺愛為安南國王,賜幣帛,遣歸。 二十一年,除曾湖南宣慰司副使。居三年,以疾去。二十九年,改淮西宣慰司副使,複以親老辭。召至京師,入見內殿,有旨令曾再使安南,授吏部尚書,賜三珠金虎符、襲衣、乘馬、弓矢、器幣,以禮部郎中陳孚為副。十二月,改授淮安路總管而行。 三十年正月,至安南。其國有三門:中曰陽明,左曰日新,右曰雲會,陪臣郊迎,將由日新門入。曾大怒曰:「奉詔不由中門,是我辱君命也。」即回館,既而請開雲會門入,曾複執不可,始自陽明門迎詔入。又責日燇親出迎詔,且講新朝尚右之禮。以書往復者三次,具宣佈天子威德,而風其君入朝。世子陳日燇大感服,三月,令其國相陶子奇等從曾詣闕請罪,並上萬壽頌、金冊表章、方物,而以黃金器幣奇物遺曾為贐,曾不受,以還諸陶子奇。八月,還京師,入見,進所與陳日燇往復議事書。帝大悅,解衣賜之,且令坐地上,右丞阿裡意不然,帝怒曰:「梁曾兩使外國,以口舌息兵戈,爾何敢爾!」是日,有親王至自和林,帝命酌酒,先賜曾,謂親王曰:「汝所辦者汝事,梁曾所辦,吾與汝之事,汝勿以為後也。」複於便殿賜酒饌,留宿禁中,語安南事,至二鼓方出。明日,陶子奇等見詔,陳其方物象、鸚鵡於庭,而命曾引所獻象。曾以袖引之,象隨曾轉,如素馴者,覆命引他象,亦然。帝以曾為福人,且問曰:「汝亦懼否?」對曰:「雖懼,君命不敢違。」帝稱善。或讒曾受安南賂者,帝以問曾,曾對曰:「安南以黃金器幣奇物遺臣,臣不受,以屬陶子奇矣。」帝曰:「苟受之,何不可也!」尋賜白金一錠、金幣二;敕中書以使安南三珠金虎符與之。仍乘傳之任淮安。到官,興學校,厲風俗,河南行省事有疑者,皆委曾議之。 大德元年,除杭州路總管,戶口複者五萬二千四百戶,請禁莫夜鞫囚、遊街、酷刑,朝廷是之,著為令。四年,丁內艱。先是,丁憂之制未行,曾上言請如禮。七年,除潭州路總管,以未終制,不赴。明年,遷兩浙都轉運鹽使。又明年,拜雲南行省參知政事,賜三珠金虎符。尋召還京,辭以母喪未葬,扶柩北歸,至長蘆,有旨賜鈔一百錠,使營葬。十年,召為中書參議。嘗預燕,賜只孫一襲。 十一年,轉正奉大夫,出為河南行省參知政事,尋遷湖廣行省參知政事。四年,以疾辭歸,敕賜藥物,存問備至。 皇慶元年,仁宗以曾前朝舊臣,特授昭文館大學士、資德大夫。累章乞致仕,不允,複起為集賢侍講學士。國有大政,必命曾與諸老議之。 延祐元年,奉詔代祀中嶽等神。還至汴梁,以病不復職,寓居淮南,杜門不通賓客,惟日以書史自娛。 至治二年卒,年八十一。 卒之前十日,有大星隕于所居,流光燭地,人皆異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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