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史籍 > 元史 | 上頁 下頁 |
韓若愚傳 |
|
韓若愚,字希賢,保定滿城人。由武衛府史授通惠河道所都事,開河有功,詔賜錦衣一襲。遷留守司都事,尋升經歷,出知薊州,改中書左司都事。時監燒昏鈔者欲取能名,概以所燒鈔為偽鈔,使管庫者誣服。獄既具,若愚知其冤,覆之,得免死者十余人。遷刑部郎中,提舉諸路寶鈔庫,擢吏部郎中。仁宗即位,故事,凡潛邸官吏,不次遷轉,若愚以歲月定其資品,遂著為令。 皇慶元年,遷內台都事,改刑部侍郎,尋擢中書左司郎中。時議禁民田獵,犯者抵死。若愚曰:「昔齊宣王之囿,方四十裡,殺其麋鹿者,如殺人之罪,孟子非之。」眾以為然,遂輕其刑。時參政曹鼎新辭職,帝曰:「若效韓若愚廉勤足矣,何用辭為!」繼命若愚參議中書省事。鐵木迭兒為右丞相,以憎愛進退百官,恨若愚不附己,羅織以事。帝知其枉,不聽。拜戶部尚書。延祐六年,命理河間等路囚,輕重各得其情,複拜參議中書省事。丞相鐵木迭兒複入相,以舊憾誣若愚罪,欲殺之,帝不從,複奏奪其官,除名歸鄉里。 至治三年,詔雪其冤。泰定元年,命複其官,尋拜刑部尚書,遷湖廣省參知政事,未行,改詹事丞。八月,命宣撫江浙,複留為侍御史。時左丞相倒剌沙擅威福,以事誣侍禦亦憐珍等,下樞密獄,無敢言其冤,若愚以計奏左丞相倒剌沙為右大夫,其事遂解。 三年,擢浙西廉使,未行,拜河南省左丞。會文宗平內難,若愚畫策中機,帝嘉之,進資政大夫。 天曆三年,遷淮西江北道廉訪使。九月,以疾卒,年六十八。 贈資德大夫、江浙等處行中書省左丞、上護軍,追封南陽郡公,諡貞肅。 |
學達書庫(xuoda.com) |
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