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帖木兒不花傳


  帖木兒不花,世祖孫,鎮南王脫歡第四子也。初,世祖第九子脫歡以討安南無成功,終身不許見,遂封鎮南王,出鎮揚州。脫歡薨,子老章襲封鎮南王。老章薨,弟脫不花襲封鎮南王。脫不花薨,子孛羅不花幼,帖木兒不花乃嗣為鎮南王。

  文宗天曆初,賜帖木兒不花黃金五十兩、白金五十兩、幣三十匹。

  二年,孛羅不花已長,帖木兒不花請以其位複還孛羅不花。朝廷以其讓而不居也,改封宣讓王,賜金印,移鎮於廬州。

  順帝至元元年,撥廬州、饒州牧地一百頃賜之。

  二年,賜市宅錢四千錠,命其王府官凡班次列於有司之右。

  五年,伯彥擅權,矯制貶帖木兒不花及威順王寬徹普化。至脫脫為相,始言於帝,明此兩王者皆無辜,詔令複還鎮。

  至正十二年,廬州境內賊起,淮西廉訪使陳思謙言于帖木兒不花曰:「王以帝室之胄,鎮撫淮甸,豈宜坐視。且府中官屬及怯薛丹人等數甚多,必有可使摧鋒陷陣者,惟王圖之。」帖木兒不花大悟其言,曰:「此吾責也。」即命以所部兵及諸王乞塔歹等,分道擊賊,擒其渠帥,廬州境內皆平。帝聞之,賜金帶、銀鈔,以賞其功。

  十六年,命帖木兒不花與寬徹普化以兵鎮遏懷慶路,賜金銀各一錠、幣帛九匹、鈔二十錠。既而汝、潁之寇南渡淮,帖木兒不花複以便宜,調芍陂屯軍拒之。及廬州不守,乃挈身北歸,留京師。

  二十七年,進封淮王,賜金印,設王傅等官。

  二十八年,大明兵逼京師,順帝北奔,詔以帖木兒不花監國,而拜慶童中書左丞相輔之。

  俄而城破,帖木兒不花死之,年八十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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