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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祐八年七月


  秋七月乙巳,侍御史呂誨為起居舍人、同知諫院。

  辛亥,詔:「諸道押即位進奉人各與官,有官者與推恩,勿試。」以乾興押進奉人皆試詩於學士院,已而不合格者,例與官,故有是詔。

  知諫院司馬光奏:「竊見諸路轉運使、提點刑獄、知州軍等,各遣親屬進奉賀登極表至京師,朝廷不問官職高下、親屬遠近,一例推恩,乃至班行幕職、權知州軍,或所遣之人非親屬者,亦除齋郎及差使、殿侍。此蓋國初承五代姑息藩鎮之弊,故有此例。後來人主嗣位之初,大臣因循故事,不能革正。國家爵祿,本待天下賢才及有功效之人,今使此等無故受官,誠為太濫。況近年官吏繁冗,十倍于國初之時,朝廷深知其弊,所以數年前別定制條,減省諸色奏蔭之數。若進表之人皆得一官,則又並增數百入仕之人,自鄉來減省悉為虛設。今縱不能盡罷此等恩澤,其進表人若五服內親者,或乞等第受一官,其無服非親屬者,並量賜金帛罷去,庶幾少救濫官之失。」

  同修起居注鄭獬亦以為言,且曰:「昔真宗初即位,有事於南郊,舊例群臣皆得遷職,而真宗以為僥倖太甚,遂命止加勳階。真宗已常革濫賞于南郊之初,則陛下亦宜絕繆恩於登極之後也。」執政謂已行之詔,難於複改,遂寢其議。

  壬子,初禦紫宸殿,退禦垂拱殿,中書、樞密奏事。帝自六月癸酉不禦殿,至是始見百官,感慟者久之。其後只日御前殿,雙日禦後殿,惟朔望則前後殿皆不禦,至祔廟,如故。

  丙辰,夏國主諒祚遣使來吊慰,見於皇儀殿門外。其使者固求入對,弗許。諒祚所上表輒改姓李,賜詔詰之,令守舊約。詔書見王珪集,司馬光日記亦具載之。

  司馬光言:「伏聞夏國所遣使人,前日不肯門見,固求入對,朝廷不許,勒歸館舍。臣愚竊以陛下繼統之初,四夷皆欲瞻望天表,竊覘聖德,又聞向曾不安,意謂未能視朝,所以戎人之心,敢爾桀黠。今若深閉固拒,不聽入見,則必疑有所隱避,益足使之驕慢。況即日陛下已禦正殿,臣謂何惜紫庭數步之地,使之稽首拜伏,瞻仰清光,庶幾得識陛下神武之姿,知必能鎮服四夷,歸至其國,轉相告語,使其蜂蟻之眾心服氣沮,不敢窺邊。此所謂上兵伐謀,不待戰而屈敵者也。」

  丁巳,契丹使祭大行皇帝于皇儀殿,遂見上於東廂。上慟哭久之,使人言及大行,輒出涕。

  庚申,詔:前敕有司,自四月壬午,放群臣正衙見,謝、辭宜如故。

  癸亥,契丹使辭於紫宸殿,命坐賜茶。故事,當賜酒五行,自是終諒闇,皆賜茶而已。

  丁卯,詔群臣當上殿者,今如故。

  戊辰,百官請大行皇帝諡于南郊,用王珪議也。

  初,契丹主宗真母蕭氏愛少子宗元,欲以為嗣。宗真之重熙二十三年,王拱辰報聘,宗真常為拱辰言之。其明年,宗真死,洪基嗣立,以宗元為皇太叔。洪基之清寧三年,蕭氏卒,宗元怙寵,益驕恣,與其相某謀作亂。及相某以貪暴黜,宗元懼,謀愈急。洪基知其謀,陰為之備。是月戊午,宗元從洪基獵於涼澱。洪基讓宗元先行,宗元不可,洪基先行,依山而左。宗元之子楚王洪孝以百餘騎直前,射洪基,傷臂,又傷洪基馬。馬僕,其太師某下馬掖洪基,使乘己馬。殿前都點檢蕭福美引兵遮洪基,與洪孝戰,射殺之。洪基兵與宗元戰,宗元不勝而遁,南趣幽州,一日行五百里,明日自殺。燕京留守耶律明與宗元通謀,聞其敗,領奚兵入城,授甲欲應之,副留守某將漢兵距焉。會使者以金牌至,遂擒斬明。洪基尋亦至。陳王蕭孝友等皆坐誅。先遣來使者數人,悉宗元之黨也,過白溝,並以檻車載去誅之,獨蕭福延以兄福美有功得免。時清寧九年也。此據司馬光日記,其稱相某及太師某、副留守某,皆不得其名故也,當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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