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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祐四年十月


  冬十月癸亥,虔州巡檢、左侍禁王鹹孚除名,廣南編管,坐不掩捕鹽賊戴小八也。

  甲子,百官赴尚書省習儀。尚書省門廷迫狹,僕馬壅塞,自宰相、親王以下,至日昳不能出。

  壬申,朝饗景靈宮。實錄雲:輅車入景靈宮,雪驟作,及出行禮,雪乃止。明日五鼓,有黃雲捧月。江休複雲:祫祭行禮之際,雪寒特甚,上秉圭露腕。助祭諸臣見上恭虔,眾手執笏者惕然揎袖。二事當附或不必書,更詳之。

  癸酉,祫於太廟,大赦。男子百歲以上者特推恩命;民父母年八十以上複其一丁;士人有節行、學術為鄉里所推者,委轉運使、提點刑獄同加搜訪,每路各三兩人,仍與本處長吏具事實,連書結狀以聞。委中書門下再行詢察,特加試用;諸路解發有就試人多解額少處,今既並歸土著,今禮部量添解額。本文有「今既並歸土著」六字,實錄刪去,恐失事實,仍增之。本紀書雲,詔諸路監司察士有學行,為鄉里所推者,同長吏以聞。民父母年八十已上,複其一丁。

  湖南郴道永州、桂陽監及衡州茶陵縣夏秋二稅外,每丁別納錢、絹、米、豆、藥物、箭簳者,令轉運司檢勘。無業者與除放,有業者特與減半,自今進丁更不添納。廣南東、西路自祥符中降禦劄免身丁錢,至今尚有送納未了處,亦仰轉運司具未放因依以聞。覆命轉運司裁定郴、永、桂陽監與道、衡二州所輸丁米及錢絹雜物,無業者弛之,有業者減半,後雖進丁,勿複增取。時廣南猶或輸丁錢,亦命轉運司條上。自是所輸無幾矣。此食貨志第一卷所書,今附見。

  益、梓、利、夔路州軍進奉南郊、乾元節銀,自今止令進空表。卭州鑄錢權住十年。諸路轉運司如於二稅上重迭科折,以困農民,並令逐州軍畫時以聞。仍不許更進羨餘,若以本路錢帛密申三司取發上京者,必當黜降。諸縣令佐兼監酒稅等場務,其有羨剩,更不酬獎。

  複以益州為成都府,並州為太原府。

  始,中書進擬赦書,條目極多,專務惠澤及民,既宣赦畢,鹹稱前後赦恩未嘗如此也。

  韓琦之在太原也,乞複並州為節鎮,詔兩制議之。翰林學士胡宿以為:「堯遷閼伯于商邱主火,而商為宋星;遷實沈于大夏主水,而參為晉星。國家受命始于商邱,王以火德;又京師當宋之分野,而並為晉地。參商,仇絢之星,今欲崇晉,非國之利也。自宋興,平僭偽,並最後服,太宗削之,不使列于方鎮幾八十年,謂宜如舊制。」上是宿議。及琦秉政,因祫享赦書,卒複之。宿又以為言,不報。

  戊寅,文武百官並以祫享赦書加恩。樞密使、兵部尚書、同平章事宋庠封莒國公,判河南府、河陽三城節度使、同平章事文彥博封潞國公。宋、文封國,實錄不記其時,今附此。

  辛巳,內酒坊火。

  甲申,內殿崇班柴詠為殿中丞,封崇義公,簽書奉甯節度判官事。實錄在十月戊辰,今從日記。

  始,百官致齋于廟堂,翰林侍讀學士、尚書左丞李昭述,暴得疾輿歸,遣太醫診視,賜禁中藥,存問甚厚。是日,卒,贈禮部尚書,諡恪。方李氏居城北崇慶裡,凡七世不異爨,士大夫多推之。至昭述,稍自封殖,與其從子不相合,而家法頗衰。娶贈中書令曹璨女,其進用所從來,蓋有憑籍雲。

  丁亥,大宴集英殿,以祫享禮成飲福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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