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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祐元年五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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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月甲申,詔以九月於大慶殿行恭謝之禮,就支南郊賞給。宋朝要錄:權罷冬至親祀南郊,其賞給並如南郊例施行。 左千牛衛大將軍宗實,幼養于宮中,上及皇后鞠視如子。既出,還第,問勞賞賜不絕,諸宗室莫得比。上始得疾,不能視朝,中外憂恐。宰相文彥博、劉沆、富弼勸帝早立嗣,上可之。參知政事王堯臣之弟純臣為王府官,數與堯臣言宗實之賢,堯臣以告彥博等。彥博等亦知宗實上意所屬,乃定議,乞立宗實為嗣,既具槁,未及進而上疾有瘳,其事中輟。至和議立嗣,諸家各有記述,要當以龍川別志為得實。蓋彥博等私議英宗當立,已曾具奏,但未及上爾。其詔草亦非偽也。蓋當日群臣預為此,奏可即降詔,事不容緩,其理勢亦當爾。今國史及文氏私記皆雲已奏詔草,則恐未然。今從別志,止稱奏議,不載詔草。更竢考詳。別志乃雲事在嘉祐二年,且謂韓琦與彥博、弼同為宰相,則悮也。今不取。 是日,知諫院範鎮上疏曰:「陛下置諫官者,為宗廟社稷計也。諫官而不以宗廟社稷計事陛下者,是不知諫官之任也。陛下不以臣愚,任之諫官。臣敢不以宗廟社稷計獻于陛下乎?二月中,臣使契丹,還過河北,河北之人,籍籍紛紛,皆謂陛下方不豫時,有言曰:『我惟宗廟社稷計,以憂勞而成此疾。』陛下所謂宗廟社稷計而憂且勞者,得非皇嗣未立乎?是時,中外皇皇,莫知所為,而陛下方以宗廟社稷計為念,是陛下之計慮至深且明也。今陛下既已平復,禦殿聽政,願推向者之言而終行之。行之之術,非明則不審,非果則不決。惟審與決,而宗廟社稷之計定矣。今祖宗後裔蕃衍盛大,信厚篤實,伏惟陛下拔其尤賢者,優其禮數,試之以政,與圖天下之事,以系天下之心。異時誕育皇嗣,複遣還邸,則真宗皇帝時故事是也。初,周王既薨,真宗皇帝取宗室子養之宮中,此天下之大慮也。太祖皇帝舍其子而立太宗皇帝者,天下之大公也,宗廟社稷之至計也。伏惟陛下觀太祖皇帝大公之心,考真宗皇帝時故事,斷於聖心,以幸天下,臣不勝大願。臣考之於昔,參之於今,謀之於心,書之於疏。疏成而累月不上者,大懼無益於事,死今之世,以累陛下之明。伏惟赦臣萬死之罪,審之決之,以定宗廟社稷之至計,非獨臣蒙更生之賜,乃天下之人之心也。」五月三日入。范鎮奏疏,並不載於實錄,蓋實錄鎮所修,不欲自表見爾,今悉以月日追載。周王薨,真宗養宗室子,當考。疏奏,文彥博使提點開封府界諸縣公事蔡挺問鎮何所言,鎮以實對。明日,挺謂鎮曰:「言如是事,何不與執政謀?」鎮曰:「鎮自分必死,乃敢言。若謀之執政,或以為不可,亦豈得中輟也。」 觀文殿大學士、兵部尚書宋庠自許州徙至河陽。戊子,入朝,詔綴中書門下班,出入視其儀物。 己醜,禦史中丞張昪等言:「近聞知諫院範鎮乞上殿奏事,未蒙俞允。竊以台諫之職,是朝廷耳目之官,凡所奏陳,動關機密。自陛下服藥調適,僅將半年,至今未得上殿。比聞聖體漸康,況中外機密萬務,在臣等職業合奏之事甚多,若祗上章疏,難以周悉,須合面陳。伏乞特賜指揮,依自來體例,令台諫官上殿。」此據趙抃奏槁,五月八日全台同上,五月八日,己醜也。 甲辰,文思副使竇舜卿為西京左藏庫副使、權荊湖北路鈐轄、兼知辰州,代宋守信也。 乙巳,工部侍郎、集賢院學士魏瓘為龍圖閣直學士、知荊南,代王逵也。 徙提舉江南西路刑獄、度支員外郎王綽為荊湖北路轉運使、領兵馬事,代李肅之也。肅之既與逵交訟,又同守信入峒討蠻弗克,故皆易置焉。 丙午,彰德節度使、兼侍中王貽永卒,贈太師、中書令,諡康靖。時帝初康復,不及臨喪,詔二府、宗室往奠。 龍圖閣直學士、右諫議大夫夏安期知延州。州東北阻山,無城,敵騎嘗乘之。安期至,即命大築城。方暑,諸將白士卒有怨言,安期益廣計數百步,令其下曰:「敢有一言動眾者斬!」躬自督役,不踰月而就,延袤六裡。 丁未,遣官祈晴。以晝夜大雨,權增京城裡外巡檢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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