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史書 > 續資治通鑒長編 | 上頁 下頁
嘉祐元年三月


  三月癸醜朔,鹽鐵副使、司勳郎中李參、文思副使竇舜卿為荊湖北路安撫使。初,以本路轉運使李肅之及知辰州宋守信討蠻人彭士羲,而知荊南王逵與肅之論事不合,互奏曲直,故遣參等體量。知諫院範鎮言:「竊聞彭士羲父子相攻,邊臣不奏,朝廷擅出兵助其子以攻其父,甚非王師問罪之體。欲根究從初生事之人,先正其罪,仍令李參一面招撫,免致荊湖虛被騷撓。」肅之與逵異論,肅之傳終不詳,逵又無傳,據曾鞏志銘亦闕此。

  丁巳,詔禮部貢舉。

  廣西安撫司言修邕州城成。

  戊午,吏部郎中、天章閣待制張擇行為戶部郎中、集賢殿修撰,提舉仙源縣景靈宮太極觀。始,擇行知諫院,言陳執中命妾笞婢,於律不當坐,禦史固迫之,擇行因中風不能語,於是左遷。

  庚申,兵部郎中、直龍圖閣、知陝州錢延年為集賢殿修撰。張擇行既左遷,朝廷命延年待制天章閣,以補擇行之闕。禦史范師道、趙抃言:「待制始置二員,今處中外已十五員矣,侍制不為乏人,縱罷擇行,闕何勞補?延年庸猥無狀,眾所共知,若謂預有指揮,則著例甚明,不當引用。」知制誥賈黯亦言延年不才,不可為侍從,封還詞頭,故改命之。

  己巳,侍御史梁蒨言:「伏聞天聖條制:河北、河東緣邊安撫副使、都監並同管勾安撫司公事使臣等到闕奏事,只得住十日。近年多不遵守,每入奏,妄作名目住滯,或敢面邀聖旨,乞展日限,留身京城幹辦私事,經營歧路,希望恩澤,不惟妨本任管勾,兼亦紊煩朝廷,請申明前制。」從之。會要二月十七日事。

  辛未,司天監言,自至和元年五月,客星晨出東方守天關,至是沒。

  壬申,聖體康復,命宰相謝天地、社稷、宗廟、寺觀諸祠。

  癸酉,契丹遣順義節度使右監門衛上將軍蕭信、右諫議大夫王行己來謝,契丹主以朝廷屢遣使恤其喪,因名信等為都謝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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