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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祐五年四月


  夏四月庚午朔,降陝西轉運使、度支員外郎范祥為屯田員外郎,坐擅興古渭之役也。議者謂責祥太輕。

  命陝西轉運使李參按宋史食貨志作李恭。專制置解鹽,代範祥也。

  時參為陝西轉運使,閱五年矣。(慶曆八年九月,參自西京徙。)自軍興以來,諸路經略司多貸三司錢以佐軍,謂之隨軍錢,軍罷仍貸。參權慶州,鉤考得所貸八萬緡,悉償之,遂奏廢其庫。又,戍兵多而食苦不足,參視民闕乏,時令自隱度谷麥之入,預貸以官錢,谷麥熟則償,謂之青苗錢。數年,兵食常有餘。其後青苗法蓋取諸此。朝廷患入中法歲費增廣,參請飛錢于邊郡以平估糴,權罷入中。比參之去,省榷貨錢以千萬計。參以至和元年二月自陝西改江淮發運。三事並附見。

  辛未,右諫議大夫、天章閣待制趙及落待制,知南京留守司禦史台,以疾自請也。

  壬申,狄青還朝,置酒垂拱殿。

  癸酉,占城國遣使來貢方物。

  甲戌,廣南西路轉運使孫抗、轉運判官宋咸、提點刑獄朱壽隆、同提點刑獄高惟和,廣南東路轉運使元絳、提點刑獄鮑軻,荊湖南路轉運判官李章、提點刑獄李肅之、同提點刑獄柳涉,以邕州平,並遷官。楊紘,三年六月以刑中為湖南轉運使,五年四月仍以刑中徙福建漕,不見遷官,當考。

  乙亥,邕州破蠻賊將分三等遷官,遷者凡十三人,三班使臣分五等遷資,遷者凡七十二人。

  丁醜,賜澶州六塔河役卒緡錢。

  戊寅,詔益、梓、利三路去歲蠶事薄收,宜令三司權免先增上供絹三年。

  庚辰,契丹國母遣天武節度使左千牛衛上將軍蕭全,益州觀察使王守道,契丹遣瑞聖節度使耶律述、崇祿少卿田文炳來賀乾元節。

  是日,禦垂拱殿,令蕃落騎兵佈陣,如歸仁鋪破賊之勢,觀其馳逐擊刺,等第推賞,仍以拱聖馬三百補其闕。都大提舉教閱陣法、右班殿直張玉遷內殿承制。

  樞密直學士、給事中孫沔還自嶺南,帝問勞,解所服禦帶賜之。壬午,命知杭州,沔自請也。

  庚寅,詔毋得連用太宗、真宗舊名。

  甲午,命參知政事劉沆、梁適監議大樂。

  乙未,詳定大樂所言,知制誥王洙奏:「黃鐘為宮最尊者,但聲有尊卑爾,不必在其形體也。言鐘磬依律數為大小之制者,經典無正文,惟鄭康成立意言之,亦自雲假設之法。孔穎達作疏,因而述之。據歷代史籍,亦無鐘磬依數大小之說,其康成、穎達等即非身曾製作樂器。至如言『磬前長三律,二尺七寸;後長二律,一尺八寸,是磬有大小之制』者,據此黃鐘為律。臣曾依此法造黃鐘特磬者,止得林鐘律聲。若隨律長短為鐘磬大小之制,則黃鐘長二尺二寸半,減至應鐘,則形制大小比黃鐘才四分之一。又九月、十月以無射、應鐘為宮,即黃鐘、大呂反為商聲,宮小而商大,是君弱臣強之象。今參酌其鎛鐘、特磬制度,欲且各依律數,算定長短、大小、容受之數,仍以皇祐中黍尺為法,鑄大呂、應鐘鐘磬各一,即見形制、聲韻所歸。」奏可。

  丁酉,命戶部副使傅永兼秦鳳路制置糧草。知秦州張昪請棄古渭勿城,故遣永視之。詳見七月己醜日。

  是日,邇英閣講書冏命「侍禦僕從,罔匪正人。」帝曰:「君臣之際,必誠意相通而後治道成。」楊安國對曰:「陛下聰明文思,從諫弗咈,如水之走下,視群臣若僚友,自古聖王未之有也。」帝曰:「臣下能進忠言,朕何惜夏禹之拜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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