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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祐二年三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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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月戊子朔,詔罷今年冬至親祠南郊之禮,以九月擇日有事於明堂。帝謂輔臣曰:「明堂者,布政之宮,朝諸侯之位,天子路寢,乃大慶殿是也。況明道初,合祀天地於此。今之親祠,不當因循,尚於郊壝寓祭。」 己醜,詔以大慶殿為明堂。 詔河北安撫轉運司按察本路知州軍治狀以聞,從右司諫陳旭奏請也。 命河東經略使王拱辰兼本路計置糧草。 甲午,遣官祈雨。 保安軍言夏國以戰敗契丹來獻捷,本軍以誓詔無泛遣人例,已拒還之。 戊戌,詔群臣毋得上尊號。上謂輔臣曰:「比遇大禮,輒加徽號,豈稱朕所以奉神昭孝之意?」文彥博等曰:「陛下嚴父以配上帝,則臣子亦有愛戴君父之心。」伏奏至於三四,上不從。彥博又以請,上固拒之,乃奉詔。 己亥,詔祠明堂宜盡物以遵典禮,自乘輿服禦諸物,務令有司裁簡之。 分遣朝臣詣天下名山大川祠廟祈雨。 庚子,契丹遣殿前副點檢、忠正節度使耶律益,彰德節度使趙柬之,來告伐夏國還。益自言契丹三路進討,契丹主出中路,大捷;北路兵至西涼府,獲羊百萬,橐駝二十萬,牛五百,俘老幼甚眾;惟南路小失利,恐夏人妄說軍勝誇南朝。然得邊奏,皆以為遼主濟河不遇賊,無水草,馬多死,耶律貫甯大敗于師子口,惟劉五常獲陝西所陷屬戶羌二十餘人,因而來獻。其言多俘獲,蓋妄也。實錄備載遼主書,今不取。 甲辰,詔宗室子生四歲者,官為給食。初,詔五歲始給食,知大宗正事允讓請且仍舊以三歲,故裁定之。 戊申,遣官謝雨。 己酉,翰林學士、刑部郎中、知制誥趙槩為回謝契丹國信使,西上閤門使、貴州團練使錢晦副之。契丹主席上請槩賦信誓如山河詩,詩成,契丹主親酌玉杯勸槩飲,以素折迭扇授其近臣劉六符寫槩詩,自置袖中。 詔兩浙流民男女不能自存者,聽人收養,後不得複取。 辛亥,刑部員外郎、直龍圖閣兼天章閣侍講王洙同判太常寺兼禮儀事。時宋祁、楊安國、張揆皆判寺事,祁言明堂制度久不講,洙有禮學,願得同具其儀,詔遷洙太常。 癸醜,詔以季秋辛亥,大饗明堂。 先是,禮官議王者郊用辛。蓋取齋戒自新之意。又通禮,祠明堂亦用辛。遂下司天擇日,而得辛亥吉,蓋九月二十七日也。 命宰臣文彥博為大禮使,宋庠為禮儀使,樞密使王貽永為儀仗使、龐籍為鹵簿使,參知政事高若訥為橋道頓遞使。 乙卯,命樞密副使梁適攝太尉,望告天地於南郊。樞臣望告,非舊例,重其事也。時政府六員,五員充使,故以適奏告,同告謝,複增錫賚,如五使焉。 丙辰,宋祁上明堂通議二篇,祁自序略曰:「上薄三代,旁搜漢、唐,禮之過者折之,說之繆者正之,以合開寶一王之典,聊佐乙夜觀書之勤。」其書自內降出,尋複有詔進入。 是月,邇英閣講易師卦,字有與禦名同音者,帝謂王洙曰:「此字何訓?」對曰:「訓正。」帝曰:「不須回避,恐妨義理。」洙曰:「不敢。臣子于君父之名,臨文暫睹,不無悚懼,須至回避。」帝曰:「但正言之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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