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皇祐元年六月


  六月甲子,蠲河北民複業者租賦二年。

  乙丑,以太子右清道率府率叔韶為右領軍衛將軍,仍賜進士及第,尋加文州刺史。叔韶嘗獻所著文,召試學士院入優等,特遷之。入謝,命坐賜茶,謂曰:「宗子好學無幾,爾獨以文章得進士第,前此蓋未有也。朕欲天下知屬籍有賢者,宜勿忘所學。」叔韶頓首謝。既退,又出九經賜之。後以圖書賜正刺史已上,叔韶不當得,獨賜及之。叔韶,德恭之曾孫也。會要以叔韶為宗室召試之始。叔韶嘉祐六年九月又遷。

  詔梓夔鈐轄司,乃者淯井監蠻人內寇,嘗募藥箭弩手白墜子弟隨軍,其所貸錢糧悉蠲之。

  己巳,徙莫州馬軍十指揮于真定府,深州馬軍兩指揮于祁州,博州步軍兩指揮于澶州,從包拯之言也。據包拯奏議,乃移冀、博、深三州屯兵。實錄以冀為莫,會要亦同。奏議則徙冀州所屯十指揮于真定府、大名府、懷州、衛州,實錄但稱真定府。又實錄、會要俱雲為三州經水闕食,據拯奏議,不為經水也。今姑從實錄、會要以冀為莫,但削去「經水闕食」字,更須考詳。

  甲戌,山南東道節度使、同平章事、祥源觀使賈昌朝為觀文殿大學士、判都省,朝會班中書、門下,視其儀物。觀文殿置大學士自此始。仍詔自今非嘗為宰相毋得除。

  戊寅,詔中書、樞密非聚議按宋史作「詔中書、樞密非聚議毋通賓客。」原本作「非聚廳」,誤,今改正。毋得通賓客。禦史言殿前副都指揮使郭承佑屢謁宰相陳執中於本廳,坐久不退也。

  壬午,詔管軍臣僚,自今麾下軍士,非有戰功,毋得請遷隸上軍。

  右諫議大夫、權禦史中丞郭勸遷給事中。勸辭所遷官,乞追贈其祖萊陽縣令甯,詔贈寧為祠部員外郎,祖母張氏為清河縣太君。

  左屯衛大將軍、解州防禦使趙振落致仕,為鄧州鈐轄。初,振子右班殿直璞試武藝於崇政殿,與振偕入,璞既得閤門祗候,振因自陳嘗在邊有勞,而筋力未衰,故複起之。振,慶曆四年四月致仕,五年十二月落致仕,皇祐元年六月又落致仕,凡兩落致仕而本傳但載其一,不知何也。或不足記,則兩者並削去。

  改命同刊修唐書、翰林侍讀學士宋祁為刊修官。

  乙酉,起居舍人同知諫院李兌、禮部員外郎侍御史知雜事何郯、監察禦史陳旭等言:「比歲臣僚有繳奏交親往還簡尺者,朝廷必推究其事而行之,遂使聖時成告訐之俗。自今非情涉不順,毋得繳簡尺以聞,其於官司請求非法,自論如律。」從之。

  丙戌,光祿少卿、分司南京余靖為左神武大將軍、雅州刺史、壽州鈐轄。尋請以舊官侍養,許之。有司議斷祿賜,詔不許。

  丁亥,監察禦史陳旭言:「竊以三館職事,文儒之高選。近時無複典故,用人益輕,遂為貴遊進取之津要。慶曆中嘗有詔旨,今後見任、前任兩省及大兩省以上官,不得陳乞子弟親戚入館閣職事。然撓於橫恩,複寢不用。美官清秩,為國者所以礪世磨鈍之具,今委以私權貴之家,天下寒畯何所勉進,朝廷賢才何所教育,望申明前敕,嚴為科禁,澄汰濫進,必清其選,使在位皆得文行充實之人。然後舉用故事,特因閑燕,延備訪問,則於治體,不為無益。」詔今後近上臣僚援例奏乞子孫得試者,如試中,只與轉官或出身,更不除館閣。會要皇祐元年六月二十六日事,實錄無之。嘉祐二年十二月十一日,旭又建議。旭所雲「撓於橫恩」,當考。

  戊子,太子少傅致仕李若穀卒,詔以子淑在近侍,優贈太子太傅,後毋得為例。

  己醜,翰林侍讀學士、吏部郎中梁適為同群牧使。群牧使舊止一員,翰林學士彭乘已領之,適蓋員外置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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