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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祐二年三月


  三月丙戌,鹽鐵副使、兵部郎中任布為右諫議大夫、知成德軍。時議省河北兵,布言西北二邊方包藏禍心,以窺中國,備未可弛也。省河北兵,或因去年五月程琳之請,當考。

  己醜,以禦史中丞杜衍權判吏部流內銓。先是選補科格繁長,主判不能悉閱,吏多受賕,出縮為奸。衍既視事,即敕吏取銓法,問曰:「盡乎?」曰:「盡矣。」乃閱視,具得本末曲折。明日,曉諸吏無得升堂,各坐曹聽行文書,銓事悉自予奪,由是吏不能為奸利。居月余,聲動京師。後改知審官院,其裁制如判銓法。審官,在八月,今並書。

  知蘇州、左司諫、秘閣校理范仲淹為禮部員外郎、天章閣待制。仲淹自外驟居侍從,必有故,史無其說,或緣富弼上疏也,今表而出之。

  詔鎮戎軍歲比不登,其弓箭手五十八指揮,共貸以粟六萬斛。

  殿中丞、通判齊州張宗彝,言大名府新作金堤,可以捍橫隴決河水勢,請今緩修塞之役。詔河北轉運司繪黃河至海圖上之。

  太常禮院言:「侍御史劉夔,請去莊獻明肅太后、莊懿太后所加太字。葢入廟稱後系於夫,在廟稱太系於子。然二太后奉安別廟,准禮未應去太字。」上以夔不習典故,詔本台諭之。夔,崇安人也。

  辛卯,群臣以莊獻太后大祥,上表請聽樂,不聽。表五上,詔須禫祭畢乃聽之。

  壬辰,詔選人十二考,無舉主者特許參選。

  乙未,賜亳、秀、濮、鄭四州學田各五頃。

  丁酉,詔國子監直講一員兼領監丞、主簿事。

  詔京西轉運司,每歲宗室、內人上陵及遣官朝拜,或敕葬所須什物,並官為辦置,無得擾民。從知河南府李若穀之言也。

  又詔開封府,自今舊城內民舍複有侵官街者,令左右軍巡街司覺察,仍許人告之。

  辛醜,修西涼殿。殿在禁中,歲久摧壞,而上不欲興土木之役。至是,有司屢以請,乃聽之。

  癸卯,賜天雄軍修金堤役卒緡錢。

  戊申,出宜聖殿庫真珠,付三司以助經費。

  壬子,加贈保慶皇太后二代。

  詔權停貢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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