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史書 > 續資治通鑒長編 | 上頁 下頁
景祐元年三月


  三月辛酉朔,追複內殿承制鄭志誠為入內押班,仍贈和州防禦使。志誠,天禧中嘗坐與朱能通書,搜其家,得請太子親政表,削官流房州而卒,特恤之。

  開封府判官謝絳言:「蝗坌田野,坌入郛郭,跳擲官寺,井堰皆滿,而使者數出,府縣監捕驅逐,蹂踐田舍,民不聊生。魯三書螟,谷梁以為哀公用田賦虐取於民。朝廷斂弛之法,近于廉平,以臣愚所聞,似吏不甚稱職而召其變。凡今典城牧民,有顓方面之勢,才者掠功取名,以嚴急為術,或辯偽無實,數蒙獎錄;愚者期會簿書,畏首畏尾。二者政殊,而同歸於弊。夫為國在養民,養民在擇吏,吏循則民安氣和而災息。願先取大州邑數十百,詔公卿以下舉任州守者,使得自辟屬縣令長,務求術略,不限資考。然後眾以約束,許便宜從事。期年條上理狀,或徙或留,必有功化風跡,異乎有司以資而任之者焉。漢時,詔問京房災異可息之術,房對以考功課吏。臣願陛下博訪理官,除煩苛之令;申敕計臣,損聚斂之役。勿起大獄,勿用躁人,務靜安,守淵默。傳曰:『大祲之禮,百官備而不制。言省事也。』如此而沴氣不弭,嘉休不至,則靈意滿讕,而聖言罔惑矣。」絳疏不得其月日,本傳雲:還朝為開封府判,即言此。絳為府判,乃二月丙午也,今附月末。案:「靈意滿讕」,語不可解,然宋史謝絳傳亦同,姑存其舊。

  濟人黎德潤者,性剛介廉直嘗知衛真縣,州吏受賕,德潤告之,坐決勒者十餘人,吏因共誣德潤以罪,收系獄,自縊死。彭城顏太初賦詩發其冤,范仲淹前使江、淮,請加追恤,於是詔賜德潤家錢三萬。太初,顏子四十七世孫也。

  丙寅,右班殿直龍惟亮言,廣州瀕海煎鹽戶輸官鹽,每斤給錢六文,廣、惠、端三州官鬻鹽,斤為錢十五文,故民間多私販者,請減為十文,從之。

  癸酉,詔審官院,京朝官知縣入通判、通判入知州嘗坐罪至徒者,自今須大兩省以上二人或帶職朝臣三人保舉,始聽關升;其嘗被體量罷懦及昏昧者,毋得舉。

  丙子,詔禦試進士題目書所出,摹印給之,更不許上請。

  知邢州、殿中侍御史張奎母病,奎輒刺股肉和藥以進,母遂愈。丁醜,賜奎綿帛羊酒。及母死,奎廬於墓,自負土植柏,人服其孝。

  戊寅,禦崇政殿,試禮部奏名進士。己卯,試諸科。辛巳,試特奏名。已而得進士張唐卿、楊察、徐綬等五百一人,諸科二百八十二人,特奏名八百五十七人。賜及第、出身、同出身及補諸州長史、文學如舊制,惟授官特優於前後歲。唐卿、察、綬並為將作監丞、通判諸州,第四、第五人為大理評事、簽書節度州判官,第六人而下並為校書郎、知縣。第二甲為兩使幕職官,第三甲為初等幕職官,第四甲為試銜判、司、主簿、尉,第五甲為主簿、尉。唐卿,青州人;察,合肥人;綬,山陰人,起子也。是年,天子待進士恩禮加於前後歲,此據劉攽所作徐綬墓銘。

  壬午,免諸路災傷州軍今年夏稅支移、折變,仍減價糶廩以濟貧民。

  癸未,降右正言劉渙為殿中丞,通判磁州。渙前監倉並州,既入為諫官,乃以書遺營妓,走馬承受張承震得其書繳奏之,故責。

  解州兩池畦戶積逋鹽三百三十七萬一千四百四十六席,詔蠲其半。

  乙酉,出內藏庫絹五十萬,下發運司市糴軍儲。發運使李繹言百姓凶饑之餘,不宜重擾,詔止之。繹居淮南半年,徙延州,漕課視常歲增五之一。止不市絹,據李繹傳,實錄無有也,當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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