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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聖五年六月


  六月庚午朔,以宰臣王曾病瘡疹,給假將理,降詔存問。

  甲戌,幸玉清昭應宮及開寶寺祈雨。

  丙子,詔開封府諸縣決系囚無或淹滯。以近州皆雨,而畿內獨無雨故也。

  丁醜,雨。

  詔西川維、茂、黎三州,自今令轉運使、提點刑獄舉本路官為知州。明年二月。

  戊寅,詔閤門祗候老疾者與除南班官。

  壬午,提點開封府界公事張嵩等言畿縣雨足。上覽奏,甚悅,謂輔臣曰:「比遣人近郊取苗稼視之,而根葉滋茂,此有秋之兆也。」

  先是,太后大出金帛重修景德寺,遣內侍羅崇勳主之。癸未,命翰林學士蔡齊撰記。宰相張知白因言:「按五行志,宮室盛則有火災,近者洞真、壽寧觀相繼火,此皆土木太盛之證也。請自今罷諸不急營造,以答天戒。」上納其言。壽寧觀火,在四月,洞真宮火,則不得其時。東京記雲天聖初。當考。張知白雖有是言,上固然之,未即行也。本紀即於是日書罷諸營造之不急者,恐誤矣。

  丁亥,賜河役卒衫襖。

  詔翰林學士依大中祥符五年故事,常一員在院,如假故,次學士直。天聖元年,嘗詔只日出宿,以故事雙日鎖院,只日降麻故也。至是,中書言恐宣召不即至,而有是詔。

  翰林學士承旨、權判都省劉筠,言京中百司,私名猥多,如定額有闕,請先試書劄,送禦史台看詳,方許收補,餘悉罷之。戊子,詔從筠請。

  庚寅,同提點開封府界公事張君平言,自畿至泗州,往來舟船多為盜邀劫,請凡兩驛增置捉賊使臣一員,而罷自京至楚州夾河巡檢。從之。

  辛卯,淮南、江、浙、荊湖制置發運副使、文思使張綸兼權知泰州,管勾修捍海堰。會要在十月,今從實錄。四年八月丁亥,初修堰。

  壬辰,詔大兩省以上官,依禦劄歲舉幕職、州縣官五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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