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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禧三年九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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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月乙卯,供備庫使侍其旭言:「廣州多蕃漢大商,無城池郛郭,雖有海上巡檢,又往復不常,或有剽劫,則乏禦備。請徙廣、恩州海上巡檢一員,廨于廣州市舶亭南,所冀便於防遏。」從之。 庚申,三司假內藏金二千七百兩。 壬戌,命吏部郎中、直史館、兼太子左諭德崔遵度為契丹生辰國信使,西京左藏庫使王應昌副之;三司鹽鐵判官、監察禦史劉平為正旦使,供奉官、閤門祗候張元普副之。 是日重陽,賜宴苑中,宰臣向敏中暮歸,暴中風眩,亟命中使挾太醫診問。 乙丑,詔徐州民僦居官舍者,免其直。 賜大理寺丞王質進士及第。質,旦之猶子,獻文召試故也。 詔割澶州公用錢百萬,分給衛州、通利軍,俟河平日仍舊。時轉運使以河流注溢,澶州路絕,使軍皆由二州軍,故有是詔。 庚午,以滄州樂陵縣尉郭上行為本縣令,賜緋,旌捕賊之勞也。 三司使李士衡言:「京師每歲所用材植,並令陝西州軍給錢配買,農民重費,逋欠尤多。請自今聽民采斫入中,官置場納之,給以文引。」詔可,仍悉蠲所逋欠。 甲戌,以河北轉運使、戶部郎中段曄為太常少卿、知廣州,尋加右諫議大夫。曄頗精吏事,素與丁謂善,故謂亟用之。及歸自南海,而謂已敗,故亦不復處要劇雲。 詔自今應犯贓注廣南、川峽幕職、州縣官,委逐路轉運使常加糾察,再犯贓罪者,永不錄用。時司勳員外郎梁象言:「川峽幕職、州縣官,曾坐贓左降者,多複恣貪,踰以擾遠民。請自今犯贓者,不注川峽官,並除廣南遠惡州軍。」上以廣南亦吾民也,且非自新之道,故特有是詔。 丙子,詔宗室、輔臣、學士、三司使副、尚書丞郎、給諫、舍人、待制直龍圖閣于清景殿觀禦制賜皇太子元良述、六藝箴、承華要略十卷、授時要略十二卷,又以國史、兩朝實錄、太宗文集並禦集、御覽群書賜皇太子,遂宴從官。 辛巳,給事中、參知政事、兼太子賓客李迪言:「昨日東宮賜宴,臣獲陪侍,皇太子舉動由禮,言不輕發,視伶官雜戲,未嘗妄笑。左右瞻仰,無不恭肅。」上曰:「常日居內庭,亦未嘗妄言也。」寇准曰:「皇太子天賦仁德,嚴重溫裕,複稟聖訓,勤道力學,實邦家之慶也。」 登州言高麗遣禮賓卿崔元信來貢。元信至秦王水口,遭風覆舟,漂失貢物,人多溺死。詔遣中使存撫之,又令登州,凡使人物色,官給腳乘,津遣赴京。 壬午,徐州張旻言:「伏睹辛亥制書,罪無輕重,鹹赦除之。又睹近詔,官典犯贓者奏裁。伏以渙汗之恩,出則不復,絲綸之命,審乃惟行,弛而複張,民不為信。願守一成之法,免煩三尺之科。」詔從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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