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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禧元年五月


  五月戊戌朔,詔災傷流民所至之處,官吏倍加存恤,無居室者許於寺觀公舍安泊,勿令失所。

  詔奨知臨江軍新淦縣殿直張崇浚。以其親率縣民減價糶粟濟饑乏也。

  屯田員外郎謝商言:「伏見去歲蝗蟲為害,傷食田苗,流行雖系於天災,除蕩亦由於民力。雖尋遣官吏與令佐焚捕,頗聞弛慢,罕能盡心。或申報稽延,致孽蟲之紛積,或追擾煩並,縱狡吏之誅求,情近幸災,咎由弛職,而又散子在野,未免再生。臣聞堯水為災,或導之於嶓塚;湯旱作沴,亦禱之于桑林。雖軫宸衷,罔虧聖德,捕蝗之命,歷代有之。深慮曠慢之人,但引災咎,扇惑民眾,更致遷延。所宜及蝻裁蘇,並功撲滅,則冀秋苗無害,其子未生。欲望特降詔命,下去歲災傷州郡,應諸縣有蝗蝻再生之處,本所耆長、壯丁限當日申縣。本縣實時申所屬州軍,立選職官,與令佐同領人夫打捕令盡,並與書曆,理為勞課。或有貪濁之輩,率斂慢公,望依枉法定斷,仍委本處通判躬親下縣提轄,轉運使副往來覺察。」從之。

  己亥,權涇原路駐泊鈐轄郝榮等言掘籠竿城濠自上石門至鎮戎軍功畢。詔奨之,仍賚器帛,賜將士緡錢。

  庚子,宰臣王旦以疾,表求罷免,不許。

  辛醜,詔禮部權停今年貢舉。

  河北都轉運使李士衡言:「奉詔,以絳州粟十五萬石給京西闕乏。水路頗遠,請止運懷州麥粟五萬斛。」從之。

  壬寅,王旦再表求罷。不許。

  入內供奉官邵文雅言懷、衛、邢、洺州焚捕蝗蟲並盡。

  甲辰,以殿中丞劉平為監察禦史,用新詔也。平嘗知南充縣,會夷人寇淯井監,轉運使檄平權瀘州事,平率土丁三千擊走之。後以寇准薦,複知瀘州,夷人懲前敗,不敢擾邊。

  乙巳,改撫水州為安化州,從本州首領蒙承貴之請也。

  丙午,詳定茶鹽所言請令李溥遵累降詔旨,據詳定所條奏事件,速行裁酌,如無妨礙,則施行訖奏,如事有未便,則從長規畫以聞。溥時在京師,詔令溥乘傳還本任經度,而溥務執前制,亦罕所變革也。

  太保、平章事王旦登柄用凡十八年,為相僅一紀,謙退周謹,每遷受賜,常有愧避之色。素羸多疾,又以名位太重,憂畏不自安,自東魯覆命,益臞瘠不任趨謁,連拜章求解。上素重其德望,委任莫二,聞其引退,甚不樂,優詔褒答,繼以面諭。戊申,制授太尉、兼侍中,聽五日一赴起居,因入中書,遇軍國重事,不限時日,入預參決。旦聞命愈恐,家居不出,手疏懇請去位,且言私門百口,屬疾將遍,欲退身以息災咎,今加此峻秩,則是愈增罪釁,辭意堅苦。(實錄雲且命詔詣便殿以謝,固讓新命。據本傳及神道碑並雲旦不出也。恐實錄未可全信,今不取。)又遣其子詣向敏中附奏,上曰:「欲引退固未可言,但體質羸弱亦可憂也。旦當國歲久,始終如一,鎮靜中外,實有賴焉,且未嘗有一事幹撓朝廷,今此固辭,或難違其意。」既旬浹,乃詔止加封邑,其餘優禮悉如前制。(從旦所讓制書在庚申,今並書。)

  京兆府言捕瘞蝗蟲並盡。

  庚戌,上禦崇政殿錄京城系囚,死罪情輕者流海島,徒流遞降一等,杖已下釋之。

  詔以仍歲蝗旱,民多流徙,遣殿中侍御史張廓往京東路,薛奎往河北路;駕部員外郎、判三司鹽鐵勾院張紳往兩浙路;太常博士、判三司度支勾院韓庶,供奉官、閤門祗候賈象之往江南路;著作郎、集賢校理、判三司都理欠憑由司張師德,供奉官、閤門祗候曹珣往淮南路體量安撫,所至不得宴樂遊從及多借官健舟船,長吏亦無得迎送。(珣,彬第六子。)

  詔京東西、河北、陝西、江南、兩浙遭旱戶今年夏稅免其折變,就便輸送。

  乙卯,詔北戎每歲以鷙禽為獻,閔其羈絏,宜悉縱之。

  詔緣江榷務二分耗茶特與依舊支給。李溥入辭,上以詔面使溥行之。

  以高郵軍民荀懷玉為本軍助教,以其出米麥三千斛濟饑民故也,仍詔自今為例。張知白曰:「自古入粟拜爵,皆歸公廩,今則不然。民或阻饑,自相假貸,官為受領,均給貧窮。陛下深軫皇慈,特加旌賞,斯令典也。」

  丙辰,開封府及京東、陝西、江、淮、兩浙、荊湖路百三十州軍,並言二月後蝗蝻食苗。詔遣使臣與本縣官吏焚捕,每三五州令內臣一人提舉之。

  戊午,知明州劉綽言諸州天慶觀聖祖殿,自今請令群官到任、得替洎朔望,並齋潔朝拜奉辭,從之。(劉綽,未見。)

  西京應天禪院太祖皇帝神禦殿成,為屋凡九百九十一區。己未,命宰相向敏中為奉安聖容禮儀使,入內都知張景宗管勾迎奉,左諫議大夫戚綸告永昌陵。

  秘書丞譙人魯宗道為右正言,用新詔也。

  詔福建路買納民茶斤增十錢,從轉運使方仲荀之請也。

  辛酉,上以在京軍馬芻糧數示宰臣曰:「頃者張知白欲知此數,故特示卿等。大凡國用有備,乃得無患。」向敏中曰:「臣嘗記國初軍儲止及三二歲,以今方之,則倉廩豐實可知矣。」

  殿中侍御史張廓言:「奉詔京東安撫,民有儲蓄糧斛者,欲誘勸舉放,以濟民貧,俟秋成依鄉例償之,如有欠負,官為受理。」從之。

  壬戌,刑部員外郎、兼侍御史知雜事呂夷簡請自今止令轉運使副、提點刑獄官、知州、通判舉本部官屬,其監當物務、知縣京朝官及在京常參官勿使奏舉。詔因罪犯監當人不得舉官,其朝官知縣者不得舉本州軍幕職、曹官,餘並如舊,所舉但歷任及四考者,並許施行。

  癸亥,以樞密使王欽若為奉安太祖聖容禮儀使,贊導乘輿。乙丑,自禁中奉聖容赴文德殿,備儀衛、教坊樂前導。丙寅,上服靴袍,酌獻,禮畢,奉以升彩輿而行,具鹵簿、鼓吹、道釋威儀。上出次奉辭,群臣拜辭于瓊林苑門外。奉安日,上不視朝。自是,正、至、朔、望令留司京府官詣殿焚香,及別於正月擇日朝拜,忌日就院設齋行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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