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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中祥符四年(1011)正月


  春正月丙子,知茂州郭用之言,夷族首領、耆老董瓢等,頃多侵擾,今相率於州北三溪刑牛犬,誓不為寇。

  舊制,縣吏能招增戶口者,縣即升等,仍加其俸緡。至有析客戶為主,雖登於籍,而賦稅無所增入。戊寅,下詔禁之。

  己卯,命開封府推官、太常丞李階齎書諭契丹,以特祀汾陰,令至境上付其疆吏。(李階,未見。)

  庚辰,詔北緣邊州軍官屬,自今不得以迎送為名,出城寨馳獵,犯者以違制論。

  賜諸王府侍講、國子博士張潁器幣,潁講尚書終篇故也。

  陝西提點刑獄司言,邠甯環慶副都部署陳興,縱所部禁兵為劫盜,又釋不誅。辛巳,徙知永興軍府王嗣宗代之。

  邠州城東有靈應公廟,傍有山穴,群狐處焉。妖巫挾之為人禍福,風俗尤信向,水旱疾疫悉禱之,民語為之諱狐。及嗣宗至,熏而逐之,盡塞其穴,淫祀遂息。

  詔應汾陰行事官及職掌人,敢有懈惰者,勿以赦原。

  豐州北藏才西族、中族首領奴移、橫全等,並遣其子來貢。

  癸未,代州言粟鬥十余錢。

  甲申,趙德明奉表訴明愛等侵耕其綏州界,乞遣使按視。詔張崇貴詳度,令明愛等還內地。

  乙酉,親習祀後土儀於崇德殿。初,有司詳定止習壇上儀。上崇重大祀,乃並廟庭及封石匱儀徧習焉。

  命樞密直學士周起、閤門祇候郭盛、入內殿頭閻文慶編次貢奉。

  給事中種放自終南山來朝。

  丁亥,謁啟聖院太宗神禦殿、普安院元德太后聖容,告將行也。

  定州科鹿角數多,詔河北轉運使裁減之。

  己醜,詔:「大祀酹酒銀鑵器止用常禦者,非朕恭潔之意。其令有司造十五枚,付光祿寺別貯,仍刻字識之,勿他用。」

  庚寅,詔江湖間貧民捕魚,豪戶不得封占。從知洪州王濟之請也。

  壬辰,詔河南府孟、鄭州所發浚汴口役夫,今年夏稅,止令本處輸納。

  甲午,客省使、誠州刺史李允正為鄜延路部署。時趙德明頗踰軼。初,允正被病,授河陽部署,以便頤養,不半月亟徙焉。仍令內侍密詔存諭。允正未至,即命計度汾陰行宮道路,曹利用權鄜延路部署。(允正本傳雲:張崇貴卒,亟徙允正。按崇貴是年八月乃卒,此時未也。若病,則不可知,今且削去,更徐考之。)

  文思使靳懷德領長州刺史,為益州鈐轄。懷德曆官以強幹稱,然酗酒多失,將行,別詔戒勖,又面誨之。懷德在劍外,果善於其職,軍民畏愛。

  上以靈文迭降,盡志欽奉。且欲垂訓子孫,俾奉事無怠,仍為誓文。乙未,命刻石置玉清昭應宮寶符閣下。(按本志,大中祥符元年四月,天書又降大內功德閣,而實錄本紀並不書。實錄於此載上語雲「靈文三錫」,蓋兼指功德閣也。而本志又改三錫為迭降,今從本志。實錄于天禧元年正月壬戌,因詔書建節名,乃著其事。不知前此不以宣示何也。)

  丁酉,車駕奉天書發京師,日上有黃氣如匹素,五色雲如蓋,紫氣翊仗。是夕,次中牟縣。

  戊戌,次鄭。

  命龍圖閣學士陳彭年、待制王曙同詳定邀駕詞狀。

  己亥,次滎陽縣。

  庚子,次鞏縣。右僕射、判河陽張齊賢見於汜水頓,侍食畢,即遣還任。

  辛醜,過訾村,設幄殿,奉置三陵神坐,上鞾袍拜哭奠獻。是日,晴霽,始就次,蒼煙白霧起陵上,俄覆神幄,禮畢乃散,鹹以為上哀慘所感。夕次偃師縣。

  詔同州民于沙苑采薪蒸者,勿禁。

  壬寅,車駕至西京。

  甲辰,發西京,至慈澗頓,太官始進素膳。民有耕道旁者,召問慰撫,賜以茶荈。夕次新安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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