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史書 > 續資治通鑒長編 | 上頁 下頁 |
大中祥符三年八月 |
|
表既三上。八月丁未朔,詔以來年春有事于汾陰。先是,上命陳彭年等討尋歷代修廢後土故事,出示宰相曰:「前史謂郊天而不祀地,失對偶之義。朕既升中太山,脽上之祭,要不可闕,而河中父老亦再有斯請。然封禪甫畢,遽行此禮,得不以地遠勞費耶?」鹹曰:「陛下為民祈福,不憚櫛沐,聖心始定,固已達於神明矣。」上曰:「但冀民獲豐稔,於朕固無所憚也。」 封長樂郡主女趙氏為成紀縣君。趙氏,普之孫,燕國長公主之外孫。有司言國朝以來,郡主女未有封爵之制,特命之。 左龍武大將軍、韶州防禦使、分司西京韓崇訓卒。 戊申,以知樞密院事陳堯叟為祀汾陰經度制置使,翰林學士李宗諤副之。堯叟權判河中府,宗諤權同知府事。樞密直學士戚綸、昭宣使劉承珪計度轉運事。綸尋出知杭州,以龍圖閣待制王曙代之。客省使曹利用、西京左藏庫使張景宗、供備庫使藍繼宗修行宮、道路。 河北轉運使右諫議大夫李士衡、鹽鐵副使戶部郎中林特提舉京西陝西轉運司事。士衡又獻錢帛三十萬以佐用度,詔褒之。 己酉,發陝西、河東兵五千人赴汾陰給役。置急腳遞鋪,出廄馬增驛傳。遞鋪卒增置八千四百五十人。 庚戌,命翰林學士晁迥楊億、龍圖閣學士杜鎬、直學士陳彭年、知制誥王曾與太常禮院詳定祀汾陰儀注。 禦史中丞、兼工部侍郎王嗣宗罷為耀州觀察使、知永興軍府、兼兵馬部署。上將西幸,以京兆重地,思得大臣才兼文武者鎮之,因謂宰相曰:「嗣宗嘗自言知武事,可授廉車,使當此任。宜先召問觀其意。」既而嗣宗願奉詔,即命之,又作詩賜焉。 詔汾陰路禁弋獵,不得侵佔民田,如東封之制。 辛亥,給升州公用錢歲千貫。舊制五百貫,時張詠知州,故優之。 江南旱,詔轉運、提點刑獄官疏理所部系囚。 壬子,遣內侍鄭志誠、江德明分往升、洪、潤州撫問軍民,犒設將校、耆老及祀境內山川,以久不雨,屢有火災故也。 甲寅,詔近臣觀書龍圖閣。上閱元和國計簿,三司使丁謂進曰:「唐朝江、淮歲運米四十萬至長安,今乃五百余萬,府庫充牣,倉庫盈衍。」上曰:「民俗康阜,誠賴天地宗廟降祥,而國儲有備,亦自計臣宣力也。」謂再拜謝。又觀國初已來所獲瑞物於崇和殿,史官晁迥、楊億曰:「此皆聖朝受命之符,不可不載於史冊。望內降名件付修國史院。」上許之。遂宴於崇政殿,上作詩,從臣皆賦。 鎮戎軍請于軍東北十五裡築寧遠堡,以弓箭手守捉,從之。 丁巳,詔寶鼎縣不得笞棰人,有罪並送府驅遣。 渭州吐蕃部署綽克宗來貢馬。綽克宗自言本屬西涼府,及為李繼遷所破,遂徙居康古。初以馬二百余入貢,至天都山與萬子太保相值,劫而奪之,但餘三十匹。又言德明境內荒歉,其鄰近族帳爭博糶糧斛,作癔樓,糾集兵馬,期取甘州,及與吐蕃相殺雲。(此據會要,在八月。實錄、正史俱不書。今附見戊午日前,更須考之。) 戊午,徙鎮定路鈐轄曹瑋于涇原路,代楊懷忠。時趙德明率所部出大裡河築柵,蒼耳、平興、永平界蕃部相劫殺,故令瑋制禦之。 庚申,解州言池鹽不種自生,其味特嘉,取其精明尤異者上進。詔遣使祭池廟。 辛酉,給鄆州牧馬草地還民,以東封路所從出,優之也。 癸亥,鄜延都鈐轄張崇貴言:「得趙德明書,稱遣牙校貢馬,兼言延州熟戶明愛侵其所統綏州。臣疑其有詐,遂遣戍兵小校防守境上。德明果以三千兵來寇,兵未至,又遣所部貿易于邊郡。及兵至,臣所遣戍兵出其不意逆擊之,德明尋遁去。自德明納欵,累省屯軍,今請複益之,以備防遏。」遂詔鄜延、環慶、涇原路各增兵馬。既而德明上表自訴明愛侵界事,詔答之。(德明訴明愛侵界,實錄在明年正月甲申。) 甲子,令河中京兆府、陝同華州今年秋稅納外見欠,並權倚閣之。 淮南饑。詔罷諸州和糴,減直糴廩米及賑貸貧民,所在系囚遞減一等,盜穀食者量行論決。 賜大理評事蘇耆進士及第。耆,易簡子,宰相王旦女壻也。耆先舉進士,及唱第,格在諸科,知樞密院陳堯叟為上具言之,上顧問旦,旦卻立不對。耆曰:「願且修學。」既出,堯叟謂旦曰:「公一言則耆及第矣。」旦笑曰:「上親臨軒試天下士,示至公也。旦為宰相,自薦親屬于冕旒之前,士子盈庭,得無失體!」堯叟愧謝之,曰:「乃知宰相真自有體。」至是,耆獻所為文,召試學士院,而有是命。(八月甲子日事。旦答堯叟,據遺事錄。) 旦長女壻殿中丞韓億,後亦嘗獻所為文,上亟欲召試,旦力辭之。億例當守遠郡,上特召見,改太常博士、知洋州。旦私語其女曰:「韓郎入川,汝第歸吾家,勿憂也。吾若有求於上,他日使人指韓郎緣婦翁奏免遠適,則其為損不細矣。」億聞之,喜曰:「公待我厚也。」 洋州豪民李甲者兄死,迫嫂使嫁,因誣其子為他姓而占其貲,嫂屢訴官,甲輒賂吏掠服之,積十餘年,訴不已。億視舊牘,未嘗引乳醫為證,乃召甲,出乳醫示之,甲無以對,冤遂辨。億,雍邱人也。(億遷殿中丞,緣祀汾陰恩。其進文及改一官知洋州,當是四年以後事,今且附此。) 乙丑,遣入內都知秦翰齎詔汾陰勞賜陳堯叟等,遂往西面經度邊事。仍諭鄜延、環慶、涇原路部署得翰移文即發兵應之。尋以翰為河西兵馬鈐轄。及翰至,蕃落安堵如故,兵不復出,翰即還行在。(翰為河西鈐轄,實錄在戊辰日,今略書之。翰即還行在,據翰本傳。) 令西京葺後唐莊宗廟。 丙寅,詔陳堯叟祭西海。又遣中使於三亭渡等處祭河,以度河舟車闐咽故也。 丁卯,群臣詣合,奉表加上尊號曰崇文廣武儀天尊道寶應章感欽明上聖至德仁孝,不允。五表,卒不允。 戊辰,以江、淮不稔,命升、揚、廬州長吏各兼本路安撫使。時刑部郎中王濟知洪州,躬督官吏為糜粥,日親嘗而給之,錄饑民為州兵,所全救甚眾。 陳堯叟言:「昨將至陝州,傳言稍旱,苗稼甚薄。及入境,親見實不至此,但人慮有差役,以此為言耳。已各面諭及移牒轉運司勿得擅有差役,民間聞此,皆望闕歡呼,至有感泣者。」 己巳,詔自京至應天府、曹濟單蔡許汝潁陳澶濮淄青州、廣濟軍並增巡檢兵、捕賊使臣及令寄班忠佐提領之。 庚午,詔:「如聞汾陰路勾當官除州縣供頓外,別取索準備物,宜令一切禁止。」 先是,皇城司遣親事卒四十人於京城伺察,月給緡錢,每季代之,凡所察事悉上本司,本司皆錄奏。上慮其恐喝騷擾,於是令樞密院條約之:自今非奸盜及民俗異事所由司不即擒捕者,勿得以聞。 陳堯叟言:「曹利用等稱陝、鄭衙署,正門低小,街衢窄隘。若將駐蹕,望別降朝旨。」上曰:「但仍其舊,勿以勞人。」 辛未,命曹利用祭汾河。 有司定封玉冊、玉匱制度:「廟廷擇地為埳,中置石匱,匱方五尺,厚二尺,中容玉匱,刻金繩道三,闊一寸,深五分,繫繩處刻深四寸,方三寸五分,容『天下同文』寶。俟祀畢,太尉奉玉匱置其中。將作監領徒舉石蓋,厚一尺,繫繩、填泥、印寶,悉如社首封鐾之制。皇帝省視訖,又加蓋,其上封固如小壇,廣厚五尺。」從之。 滑州言大河順道北流,詔遣官致祭。 壬申,廢儀州大泉嶺寨,以乏水也。 癸酉,陳堯叟言河中府管內秋苗茂盛,穀價至賤,芻一圍四錢,仍擷禾菽以獻。 乙亥,河中府父老千七百人詣闕迎駕,上勞問之,賜以緡錢帛。舊制,假日閤門無辭見之例,上以其眾遠來,特引對遣還。 自京師往河中府有二路,一由陝州浮梁曆白徑嶺,一由三亭渡渡河。司天保章正賈周,言二路岩險湍迅,不若出潼關,過渭、洛二水趨蒲津,地頗平坦,雖興工,不過數十裡。事下陳堯叟等,請如周所議。而渭水當同州新市鎮,多灘磧,自此稍南而西,紆行十數裡,狹處可連舟為橋。又洛河上亦為浮梁直抵河中。複以稠桑舊路,緣崖西南有峭壁,或霖潦多摧圮,乃徙路自靈寶縣南入虢州路,至函谷關,與漢武廟前舊路相合。 |
學達書庫(xuoda.com) |
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