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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中祥符二年二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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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月戊子,詔:「如聞近歲命官祈雨,有司第給祝板,不設酒、脯。按令文,凡祈以酒及脯、醢,報准常祀。宜令有司自今祈、報,虔遵禮令,務在蠲潔。」 己醜,改入內內侍省內侍供奉官為內東、西頭供奉官,殿頭高品為內侍殿頭,高品為內侍高品,高班內品為內侍高班,黃門為內侍黃門,凡六等,並冠本省之號。其初補者曰小黃門,經恩遷補則為黃門。其內侍省供奉官、殿頭、高品、高班、黃門,准此。 庚寅,入內內侍省都知、南作坊使李神佑,內園使石知顒,副都知、西京左藏庫使張景宗,供備庫使藍繼宗,並罷職。時東封行慶,內臣有扈從升山,或不升山及不在從祀之列者,命神佑等第其勞效而敘遷之。入內供奉官範守遜、皇甫文、史崇貴、張廷訓等皆嘗有譴累,而互陳勞效,且言神佑等品第非常,泣訴之於上,上止之,止而複來者數四。守遜等初並改內常侍,上怒,悉停其官,神佑等亦坐責焉。 詔內臣任諸司副使,有子隸入內內侍省經恩未遷者,並特遷補一人。 先是,詔吏部銓取常調選人通經者為南宮、北宅侍教。銓司以新東關縣令李頌、前武進縣尉時大雅名聞,令中書召問,經義皆通,於是擢授大理、衛尉寺丞充職。(李頌、時大雅伴讀,俱注咸平元年正月癸酉,蓋自此始用京官。) 陝西旱,令發廩賑糶。 先是,有汀州人王捷者,咸平初賈販至南康軍,於逆旅遇道人,自言姓趙氏。是冬再見于茅山,命捷市鉛汞煉之,少頃成金。捷即隨至和州諸山,得其術,又授以小鐶神劍,密緘之,戒曰:「非遇人主,切勿輕言。」捷詣闕求見不得,乃謀以罪名自達。至信州,佯狂大呼,遂坐配隸嶺南。未幾,逃至京師,官司捕系,閤門祗候謝德權嘗為嶺南巡檢,知捷有異術,為奏請得釋,乃解軍籍。劉承珪聞其事,為改名中正,得對龍圖閣,且陳靈應,特授許州參軍,留止皇城廨舍,時出遊鄽市。常有道人偶語雲:「即授中正法者,司命真君也。」承珪遂築新堂,乃以景德四年五月十三日降堂之紗幬中,戴冠佩劍,服皆青色,自是屢降。中正常達其言,既得天書,遂東封,加號司命天尊,是為聖祖。凡瑞異,中正必先以告。辛卯,授中正左武衛將軍致仕,給全俸,賜第通濟坊,恩遇甚厚。(司命加號,當考。) 詔諸軍校準赦當遷者,所在敘其勞效及詢其所欲以聞。上以諸軍增俸,有元給不及千洎二千者,例加至三千,頗為不等,乃令樞密院取有勞者,旌別之。 賜大食國王銀飾繩床、水罐、鞍勒馬、器械、旗幟等,從其請也。 壬辰,禁諸州馬監牧卒擾村民。 甲午,賜衡州刺史陳文灝內地刺史俸料。文灝知濮州,有置頓之勞,自康州遷衡州,又增俸以奨之。 令禮賓院勾當官遞宿本院,諸蕃貢奉人忿爭者,就和理之。 乙未,詔河北諸州強壯,自今每歲十月至正月以旬休日召集校閱,免奪農時。 丁酉,免文武官所市食羊算錢。 罷諸路部署司取箭鏃醫人,悉遣赴闕。 登州言東封已來,海不揚波。 戊戌,西涼府六谷都首領廝鐸督遣使來貢。 庚子,上謂王旦等曰:「陳國長公主幼不茹葷,先朝或抑令食之,則病,自是許其剃度。今當徙外寺,朕計其營創,踰歲未畢,又念唐金僊、玉真遺事可戒,今止以保和坊光教院賜之,就加光飾,頗亦寬敞。其光教尼眾,以舊布庫給之。」旦等曰:「即舊完葺,功用省倍。陛下愛民惜費,天下幸甚。」 辛醜,分遣使臣出常平倉粟麥,於京城四面開八場,減價糶之,以平物價。 壬寅,命太常博士、直史館、河南王隨為契丹國母生辰使,供奉官、閤門祗候王承瑾副之。初,王繼忠嘗因入契丹使回,獻名馬、貂、錦等物,以賀東封,於是答賜器幣,令隨等齎詔以往。 詔自今契丹使有例外贈遺,接伴、館伴使者再辭不已,則許納之,官給器幣為答。初,契丹使蕭知可等至白溝驛,與送伴使陳知微酌酒為別,遣舍利以所乘馬遺知微,又以二馬至,令自擇之,知微固辭不受。上務懷遠俗,故有是命。 癸卯,禁道士以親屬住宮觀者。 甲辰,詔蠲同、華等州民去年逋租。 乙巳,幸大相國寺、上清宮、景德開寶寺祈雨。戊申,又遣官祀太一,又祀玄冥五星於北郊。己酉,雨。(實錄於甲辰即書雨,而乙巳、戊申兩日猶祈焉,恐誤也,今從本紀。) 命河北、東緣邊諸州,本城軍校有闕者,即以次遷補,勿複奏裁。 禁緣峽、江諸州津鋪邀留客旅舟船以匄錢,令本州察之。 令同州都監李繼一兼管界都巡檢使,以州民艱食,儆寇盜也。 樞密院言:「昨奉詔賜酺,以愆亢權罷。今時雨沾洽,欲奉行前詔。」從之,以三月十六日為始。 庚戌,布衣林虎伐登聞鼓上言:「國家遣官祈雨,車駕徧詣宮寺,雖再雨而未足。願去邪佞屍素之臣,明賞罰黜陟之令,則天自雨。」上曰:「所言邪佞屍素,當明斥其名;賞罰黜陟,悉陳非當,朕豈吝於采拔。然姓林名虎,尚怪者也。」命中書召問,虎無以對,罷之。 以盧多遜子、複州司士參軍察付吏部銓注簿、尉。察,景德二年舉進士,禮部奏名在高等。或言多遜子不當與科第,故特命為州掾。及是,乃授親民官。明年,察奉多遜喪歸葬襄陽,又詔本州賜察錢三十萬。(此據本傳,附見。) 應天府民曹誠,以貲募工就戚同文所居造舍百五十間,聚書千餘卷,博延生徒,講習甚盛。府奏其事,上嘉之,詔賜額曰應天府書院,命奉禮郎戚舜賓主之,乃令本府幕職官提舉,又署誠府助教。舜賓,同文孫,綸子也。 辛亥,詔審刑院、大理寺,應禦史台、開封府案牘,速即奏斷,以方春慮獄系淹久也。 癸醜,太常博士、知溫州李邈言:「准詔,禁金銀箔線裝飾服用之物。伏見兩浙僧求匄金銀、珠玉,錯末和泥以塑塔像,有高袤丈者。毀碎珍寶,寢以成俗。望嚴行禁絕,違者重論其罪。」從之。(李邈,未見。) 甲寅,以樞密直學士、權三司使事丁謂為三司使。 封太常博士陳從易祖母詹氏為河間縣太君。從易以東封恩例當封母妻,請回妻封以及祖母故也。(非事始則削去,當考。據會要,前此蓋未有此例也。) 是月,並香藥榷易院入榷貨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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