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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德四年(1007)正月


  春正月己亥朔,禦朝元殿受朝,德音降京畿流罪以下囚。

  遣工部尚書王化基乘驛詣河中祭後土廟,用大祠禮,告將朝陵也。(據會要在正月,而實錄不書,今附見於此。)

  甲辰,以知樞密院事陳堯叟為東京留守。

  乙巳,以權三司使事丁謂為隨駕三司使,鹽鐵副使林特副之。

  丁未,以皇城使、勝州刺史劉承珪勾當皇城大內公事。

  癸醜,贈河州觀察使、安鄉侯德鈞卒,廷美第五子也。其夕上元,中宮將召命婦觀燈,遂罷之。

  甲寅,詔武信節度使惟吉序班在鎮安節度使石保吉上。惟吉、保吉並兼同平章事,而保吉先拜,上令史官檢討故事,具言唐武德中詔宗姓在同品官上,故行之。

  丁巳,以工部員外郎邵曄為兵部員外郎,曄安撫交州事畢,奨之也。曄初奉使,假官錢八十萬市私覿物,及改命安撫,已償其半,餘者詔除之。

  己未,車駕發京師。

  庚申,次中牟縣,除逋負,釋系囚,賜父老衣幣,所過如之。

  壬戌,河陽節度使、同平章事王顯卒,贈中書令,遣內臣護葬,以在途更不輟朝。

  甲子,次鞏縣。罷鳴鞭及太常奏嚴、金吾傳呼。或獻洛鯉,上曰:「吾不忍食也。」命放之。

  丙寅,齋于永安鎮行宮,太官進蔬膳。

  丁卯,夜漏未盡三鼓,上乘馬,卻輿輦傘扇,至安陵外次,易素服,步入司馬門,行奠獻之禮。次詣永昌、永熙陵,又各詣下宮。凡上宮用牲牢祝冊,有司奉事,下宮備膳羞,內臣執事,百官皆陪位。又詣元德皇太后陵奠獻,又于陵南設幄殿,祭如下宮禮。上每至陵寢,望門而哭。初,有司具儀,止常服,上特製素服。禮畢,徧詣孝明、孝惠、孝章、懿德、淑德、明德皇后陵,又至莊懷皇后陵,遂單騎巡視陵闕,以內臣從;及親奠夔王、魏王、岐王、恭孝太子、鄆王、周王、安王諸墳。辰後,暫至幄次更衣,複詣陵奉辭。有司以朝拜無辭禮,上感慕哀切,未忍遽去,故複往焉。及午而還,左右進傘,上卻之,度昭應水,乃許進,至行宮始禦常膳。又遣官祭一品墳、皇諸親墓。

  德音降西京及諸路,赦流罪以下囚,釋逋欠,賜畿縣民租稅有差。官吏應奉者有司考上課績。建永安鎮為縣,改永熙陵副使、守當都監為三陵副使、都監。度兩京及孟、鄭州僧道,籍有名者每五人放一人,不及者每院與一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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