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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德二年十一月


  十一月乙巳朔,鹵簿使王欽若奉神位板,對於便殿。壇上四位塗以朱漆金字,自余皆黑漆,第一等金字,第二等黃字,第三等以降朱字,悉貯以漆柙,覆以黃縑帊。上降級觀之,即付有司,仍戒各謹其事。禮儀使趙安仁上新定壇圖,且言:「舊圖五帝、五嶽、中鎮、河漢並在第三等,檢詳儀注,合在第二等,望悉刊正。」奏可。

  詔從祀行事官賜胙,大禮使至太常寺卿十六段,用羊犢,使相至知雜禦史五十二段,用羊豕。

  王欽若上鹵簿記三卷,詔付史館。

  丙午,河陽節度使王顯來朝,請許趙德明稱藩,不須納質,但加錫以綏懷之。又請通青鹽,以濟邊民之用。(顯此議恐不因來朝時,姑附于此,更考之。)

  詔河北州軍,百姓糶谷入官,所給價錢,出城門者勿禁。

  戊申,命翰林侍讀學士邢昺、戶部侍郎張雍、龍圖閣待制杜鎬、諸王府侍講孫奭,于京朝、幕府、州縣官中,薦儒術該博,士行端良,堪充學官者十人以聞。

  翰林學士李宗諤、東上閤門使忠州刺史曹利用,在京接伴契丹賀承天節使。

  辛亥,詔光祿寺,自今宗廟大饗,朔望薦獻,並令供禦庖人,造食務極精潔。

  丙辰,饗太廟。

  丁巳,合祭天地於圓丘。大赦。上自散齋即進蔬茹,禮畢禦樓,始飲酒焉。

  辛酉,詔郊祀事有闕誤不恭者,無得以赦原罪。

  癸亥,兵部侍郎、平章事寇准加中書侍郎、兼工部尚書;楚王元佐加檢校太師、右衛上將軍;彭城郡王元偓為靜難、彰化節度使,進封甯王;安定郡王元偁為宣德、保甯節度使,進封舒王;曹國公元儼進封廣陵郡王、武信節度使;安定郡王惟吉加同平章事;樞密使、檢校太保王繼英加檢校太傅;兵部侍郎、參知政事王旦為尚書左丞;工部侍郎參知政事馮拯、簽書樞密院事陳堯叟,並為刑部侍郎。自餘群臣,各以序進秩,或加階勳、爵邑有差。

  乙丑,命群牧判官、著作佐郎王曙,假開封府推官、吏部郎中,俟契丹使至日,持知府張雍書禮,迎勞於郊。

  是歲,江、浙大穰,谷價尤賤,舳艫銜尾,入僟京都。會汴水乾淺,故輦下糧斛湧貴。丙寅,令減價糶官米以濟民。

  戊辰,以內殿崇班、閤門祗候錢昭晟為崇儀副使。是春,昭晟計劃減修黃河工料,歲終無餘,故賞之。

  己巳,命屯田員外郎、判三司勾院杜夢證,假檢校秘書少監、開封少尹,餞契丹使於上德橋。自後皆以府判官假少尹為餞送,推官假判官、郎中為接迓,不覆命他官。(五月末所書總例可見。)

  庚午,河東轉運使鮑中和上言:「嵐州合河津歲收渡錢二百八十餘貫,自廢濁輪寨,商旅止由保德沙穀、大堡等津,請依合河渡收課。」詔合河、沙穀、大堡等津,並勿收渡錢。

  癸酉,契丹國母遣使左金吾衛上將軍耶律留寧、副使崇祿卿劉經,國主遣使左武衛上將軍耶律委演、副使衛尉卿張肅來賀承天節,對於崇政殿。留寧等將見,館伴使李宗諤引令式不許佩刀,至上閤門,留甯等欣然解之。上聞之曰:「戎人佩刀,是其常禮,不須禁以令式。」即傳詔聽自便。留寧等感悅,謂宗諤曰:「聖人推心置人腹中,是以示信遐邇也。」又舊制,舍利從人,惟上等入見,自余拜於殿門之外。上悉許令入見。節日上壽,班在諸上將軍之下,大將軍之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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