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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平四年七月


  秋七月庚午朔,詔河朔饋運,勞民斯甚,令轉運使差減徭役,勿致流徙。

  壬申,丹流眉國主多預機遣使打古馬、副使打臘、判官劄皮泥等九人來貢方物。其國東北距廣州百三十五程,自是始通也。

  甲戌,以左侍禁、閤門祗候焦守節為閤門通事舍人。故事,閤門無通事舍人,通事舍人隸中書省,其長一人,判四方館,謂之館老,如抽赴閤門祗應者,則兼稱閤門祗候,今直授閤門通事舍人,始更舊制矣。(天禧二年十二月可考。)

  丙子,封劍州梓潼神濟順王為英顯王。初,王均反,王師攻成都,忽有人登梯衝呼曰:「梓潼神遣我來,九月二十日城陷,爾輩悉當夷戮。」賊眾射之,倏忽不見。果及期而克。於是,守臣以其狀聞,故有是命。

  己卯,邊臣言契丹謀入寇,以山南東道節度使、同平章事王顯為鎮、定、高陽關三路都部署,天平節度使、馬步軍都虞候王超為副都部署,殿前副都指揮使、保靜節度使王漢忠為都排陣使,殿前都虞候、雲州觀察使王繼忠為都鈐轄,西上閤門使韓崇訓為鈐轄,顯仍兼定州,超鎮州,漢忠高陽關都部署。

  庚辰,詔王顯領河北都轉運使,王超副之,王繼忠、韓崇訓同其事。超初赴行營,顯候於郊外,超下馬望拜,上聞之,以為將帥有讓,甚嘉焉。

  乙酉,申命諸州禁競渡。

  令太常禮院定禡祭儀付王顯等。

  戊子,知審刑院趙安仁、判大理寺韓國華議刑失中,命戶部侍郎張雍、知制誥梁顥代之。

  甲午,契丹王子耶律隆慶下內四友班首兼北宮都博田鳳容及其弟從壽來降,補鳳容為三班奉職,恩賜有差。

  戊戌,斬三司軍將趙永昌。永昌素兇狠無行,督運江南,所為多不法,知饒州韓昌齡廉得其贓狀及違禁事,移于轉運使馮亮,坐決杖停職。遂撾登聞鼓訟昌齡與亮訕謗朝政,仍偽刻印作亮等求解之狀。詔下禦史台鞫問,上察其詐,引於便殿臨訊之,仍召前饒州錄事參軍楊傑證其事,永昌屈服,遂戮之。釋亮不問,而昌齡以他過貶郢州團練副使。中外之人仰上明斷,罔不相賀。(韓昌齡、楊傑,未見。)

  己亥,以會州刺史癿遇為保順郎將,蘇家族屈尾、白馬族埋香、韋移族都香並為安化郎將。

  詔淄、青、齊州及河北經蕃寇蹂踐處,貢舉人許免取解。

  先是,江、浙、荊湖、廣南遠地,應強盜及持仗不死者,並部其屬至京師,多隕于道路,是月,詔自今止決杖黥面,配所在五百裡外本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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