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史書 > 續資治通鑒長編 | 上頁 下頁 |
咸平二年二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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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月乙酉朔,賜故彰信節度使周渭家錢十萬,錄其子太廟齋郎建中為乘氏主簿,令百日外赴任。上謂渭有清節,召還,將複用之,詔下而渭已卒,故優恤焉。 丙申,以太師、贈尚書令、韓王忠獻公趙普配饗太祖廟廷。 辛醜,太常丞、判三司催欠司王欽若,表述上登位以來,放天下逋欠錢物千余萬,釋系囚三千餘人,(實錄、本紀及食貨志並雲系囚三十余萬,恐數太多,今從欽若本傳。)請付史館,上謂近臣曰:「茲事先帝方欲行之,朕奉成先志耳。」因命學士院召試欽若。及覽所試文,謂輔臣曰:「欽若非獨敏於吏事,兼富於文詞,今西掖闕官,可特任之。」即拜右正言、知制誥。 己酉,上謂宰相曰:「聞朝臣中有交結朋黨、互扇虛譽,速求進用者。人之善否,朝廷具悉,但患行己不至耳。浮薄之風,誠不可長。」乃命降詔申警,禦史台糾察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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