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咸平元年二月


  二月壬辰,詔:「禮部貢院考試畢日,錄合格人姓名以聞,當議降敕發榜賜及第。如覆試有繆濫,知舉官重行朝典。」

  上謂輔臣曰:「朕即位以來,罔敢暇逸,庶涉治道,至於和平。今彗出甚異,將奈之何?」呂端等言:「變在齊、魯之分。」上曰:「朕以天下為憂,豈獨一方耶?」李至曰:「陛下此言,可以卻妖星矣。」

  甲午,詔百官極言得失,避正殿,減常膳。

  乙未,慮系囚。詔諸州長吏平決獄訟,申理冤濫。

  先是,吏部郎中、直集賢院田錫出知泰州,未之任,會星變,錫上疏言:

  臣自去年七月至冬節已後三上章,所言者朝廷密謀,所陳者國家大體。識見雖淺,不足動於宸聰,果敢所陳,亦足伸於忠節。每至奏覆公事,咫尺天顏,亦望聖聰略賜宣問,豈謂陛下略不詢所陳之事,殊不訪所貢之言。退有憂遑,慮獲罪戾,進無聽納,固不遑寧,所以輒拜封章,乞歸館殿。旋承敕命,令知泰州,已蒙聖恩,給與假限,許至三月初進發。臣既受敕,不合立班,唯候朝辭,以赴任所,於二月八日方矩禦劄,許貢芻詞。臣子之事君親,愚直之逢明聖,有所見聞,豈敢緘默。

  臣聞君不密則失臣,臣不密則失身。臣去年所上第一章,下在中書,第二、第三章,留中不出。臣慮外人窺其曾有貼黃,乞未付中書,且宣召宰臣、樞密使問其可否,然尚有不敢形於奏疏,擬俟面陳。所慮者非輕,慮陛下失臣,所憂者非細,憂微臣失身。今日陛下若許臣面言,容臣口奏,即乞宣召,必得敷陳。

  記其間可行之事、可用之言,先皇帝亦聽納而行之,亦優容而用之。伏乞陛下令實錄院進呈,略賜披覽,有先朝未行者,乞擇而行之,有今日可用者,乞取而用之。

  禦劄雲「良由時事舛誤,政化鬱堙」。臣謂李繼遷不合與夏州,又不合呼之為趙保吉。雖賜姓與名,已自先朝,然狼子野心,終是異類。昨以陛下登極,雖來進奉,錫之優詔,奨以來王。識其奸謀,辨其詭計,則可;錫之土宇,授以節旄,則非。以臣愚蒙,料彼變詐,必不肯久奉朝命,必不能永保塞垣。既如此惠之懷之而弗來,討之除之而未得,翻成姑息,似失機宜。臣謂關輔勞擾從此生,國家費耗從此起,是時事舛誤之大者。密院公事,宰相不得與聞,中書政事,樞密使不得與議,相承既久,驟改固難,致兵謀不精,國計未善。求之近驗,即去年靈州之役,關西之民死者十五余萬。生民無辜而死者十五余萬,罪在何人而不問,咎將誰執而不知,此政化鬱堙之大者也。臣今為陛下言其大者遠者,自餘瑣屑之事,何足為陛下言之!(錫疏論彗星,自注雲三月七日上,移附此。)疏奏,即日召對,移晷。將行,又貢封事,複召對,謂曰:「卿第去,不半歲,召卿歸矣。事有當面論者,聽乘傳赴闕。」再遣中使賜與之甚厚。(將行封事獨未見,當考。)

  戊戌,詔以久停貢舉,頗滯時才,令禮部據合格人內進士放五十人,諸科百五十人,來歲不得為例。

  改太平軍為廉州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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