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史書 > 續資治通鑒長編 | 上頁 下頁 |
太平興國七年十月 |
|
冬十月辛酉,夏州言戎人拒命,發州兵擊敗之,斬首五百級,獲羊馬萬計。 上初以契丹渝盟來援太原,遂親征范陽,欲收中國舊地。既而兵連不解,議者多請息民。癸亥,詔緣邊諸州軍縣鎮等,各務守境力田,無得闌出邊關,侵擾帳族及奪略畜產,所在嚴加偵邏,違者重論其罪,獲羊馬、生口並送於塞外。上嘗謂近臣曰:「朕每讀老子至『佳兵者,不祥之器,聖人不得已而用之』,未嘗不三複以為規戒。王者雖以武功克定,終須用文德致治。朕每退朝,不廢觀書,意欲酌前代成敗而行之,以盡損益也。」(契丹主明記死,不得其時,今附歲末,更當考之。) 戊辰,幸金明池,禦龍舟觀習水戰,遂幸瓊林苑宴射。 壬申,幸太平興國寺譯經院,遂幸新尚書省。 懷州河決武德縣,害民田,詔蠲其租。 己卯,左諫議大夫、參知政事、贈工部尚書竇偁卒,車駕臨哭。將以翌日大宴,詔罷之。 初,有司言應天曆氣朔漸差,詔司天監王處訥等重加考定。處訥別上新曆,詔付本監集官看詳,會冬官正吳昭素、徐瑩、董昭吉等各獻新曆,處訥既卒,所上曆遂不行。於是遣內臣沈元應集本監官屬學生,參校昭吉等三曆之疏密,秋官正史端等言:「昭吉曆差誤,昭素及瑩二曆,以建隆癸亥以來二十四年氣朔驗之,唯昭素曆氣朔稍均,可行用。」又詔衛尉少卿元象宗與元應等,再集官及明曆術者複位,象宗等言昭素曆法考驗無差,可施之永久。上乃自製曆序,號乾元曆,優賜昭素等束帛。 唐藩鎮皆置邸京師,以大將領之,謂之「上都留後」,後改為「上都知進奏院」。五代以來,支郡不隸藩鎮者,聽自置邸,隸藩鎮者,則兼領焉。國初緣舊制,皆本州鎮署人為進奏官;其軍監場務,轉運使則差知後官或副知掌之。及支郡不復隸藩鎮,遂各置邸。而外州將吏多不願久住京師,故長吏募京師人或以親信為之,晨集右掖門外廊,受制敕及諸司符牒,將午,則各還私居,事頗稽緩洩漏。是月,始令供奉官張文璨等簡閱進奏官、知後官、副知等,凡二百餘人,得一百五十人,並補進奏官,每人掌二州或三州軍監事,其不中選者為私名副知,去知後之名。置都進奏院於大內側近,文璨等領之。 中書言堂後官元額十五人,舊公事不及一百州,今除出外官及死亡外,止存十人行遣。詔吏部流內銓于見任州縣官內選有科名、歷任別無不了者,抽取引見,送中書比試,如諳會公事久遠,堪充堂後官者即留,不堪者卻令歸任。是歲,抽到州縣官于若訥等三十三人,得許州錄事參軍陳雅等四人,並授雄、望州別駕充職,餘悉令歸任。(此據會要,乃七年十月事,今附見。) |
學達書庫(xuoda.com) |
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