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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興國七年三月


  三月癸巳朔,日有食之。

  宣州隕霜,害桑稼,詔蠲其租。

  金明池水心殿成,上將泛舟往游。或告秦王廷美謀欲以此時竊發,若不果,則詐稱病於府第,候車駕臨省,因作亂。上不忍暴其事,癸卯,罷廷美開封尹,授西京留守。廷美每從南府入朝,過學士院門,見鎖院,必令人隔扉問之,孔目吏即白其姓名,率以為常。是日,當直學士恐廷美問則難答,因大啟院門,廷美過已,乃複扃之。(當檢學士姓名,時李昉、扈蒙、徐弦實為學士。)

  丁未,命右正諫大夫李符權知開封府。

  詔黎州造大船於大渡河,以濟西南蠻之朝貢者。

  壬子,賜秦王廷美襲衣通犀帶、錢十萬、絹彩各萬疋、銀萬兩、西京甲第一區。又賜留守判官閻矩、河南判官王遹錢各百萬。

  初,嶺南轉運使許仲宣既分遣南伐之師,乃草檄諭交州,明國威信,期必再舉。黎桓亦懼朝廷終行討滅,甲寅,複為丁璿上表謝罪,且貢方物。(周渭傳亦稱渭檄交州,今止記仲宣。蓋仲宣不待詔即分屯諸軍,功最著故也。)

  辛酉,唐州言北陽縣蝗生,飛烏數萬食之皆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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