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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興國五年七月


  秋七月丁未,以仁寶為交州路水陸轉運使,蘭州團練使孫全興、八作使郝守浚、鞍轡庫使陳欽祚、左監門衛將軍崔亮為邕州路兵馬都部署,甯州刺史劉澄、軍器庫副使賈湜、供奉官閤門祗候王僎為廉州路兵馬都部署,水陸並進討。庚戌,全興等入辭,命引進使梁迥餞行營將士於玉津園。湜,琰之子也。

  己酉,詔:「西川諸州民,比者但犯鹽禁,皆部送京師。自今不滿十斤,委所在州府依法區分;十斤以上,並依舊部送赴闕。」從轉運使聶泳所奏也。

  庚申,南州刺史向行猛遣使來貢方物。

  己巳,詔諸路轉運使,諸州除舊編敕外,所授宣敕並依次編錄,長吏以下職官受代日,遞相交付。從潭州兵馬監押馬知節所奏也。

  濟州言金鄉縣民李延家,自唐武德初同居,至今近四百年,世世結廬守墳墓,或父母病,截指割股,刺血書佛經。詔旌其門,賜以粟帛。

  八作使段仁誨部修天駟監,築垣牆,侵景陽門街,上怒,令毀之,仁誨決杖,責授崇儀副使。

  吏部郎中邊珝自廣南轉運使代歸,庚午,以珝為右諫議大夫,領吏部選事。珝任廣南,始至桂州,會知州張頌卒。頌,濰州人。舊制,不許以族行,州人槁葬城外,僕妾利其財,悉分匿之。珝召官吏謂曰:「張使君沒於遠宦,身後之計,吾儕安可不為致力!」乃委官追治其財,並其喪部送歸濰州,人以此義之。屬郡守與護軍有怨隙者,但令易地,未嘗寘之於法。

  命知萊州、殿中丞鄭浚文知單州,左贊善大夫劉原德並通判本州事,以刺史太原楊重進、盧漢贇赴本任故也。(浚文、原德、漢贇,皆未見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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