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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興國五年二月


  二月丙午,京西轉運使程能上言:「諸道州府民事徭役者未嘗分等,慮有不均。欲望下諸路轉運司差官定為九等,上四等戶令充役,下五等戶並與免。」詔令轉運使躬親詳定,勿複差官。

  戊申,改南辨州曰化州。

  溫州捕送養嚈鬼秉詛殺人賊鄧翁並其親屬至闕下。鄧翁腰斬,親屬悉配隸遠惡處。

  諸州馬多死,殿直李諤坐監牧許州,盜官菽二百五十石,馬死者千五百匹,械系送闕下。甲子,並內侍梁守忠及主吏三人悉斬於市。

  乙丑,岢嵐軍言,近界戎人二百六十餘戶老幼二千三百餘口歸附。(此從本傳及會要所書之數。)

  戊辰,徐州送妖賊李緒等四十五人,斬為首者七人,餘配遠惡處。

  壬申,岢嵐軍又言戎人八十九戶老幼六百三十二口歸附。

  廢順化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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