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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興國二年三月


  太祖受禪,文武五品以上皆得蔭子弟。上即位,諸道州府各遣子弟奉方物來貢,上悉授以試銜及三班。舊制,以恩澤授散試官者,不得同正官赴選。於是新授試大理評事王懷挺、張擢上言:「雖紆朝命,未有選期,願賜甄收,許歸銓綜。」三月壬戌朔,詔應授試銜等人,特定七選赴集。試銜有選,自擢等始也。

  癸亥,工部郎中侯陟言:「祠部給僧尼牒,每通納百錢於有司,請罷之。歲令諸州上僧尼之籍於祠部,下其牒,俾長吏親給之。」詔從其請。

  甲子,吳越王俶複遣使來修時貢。

  乙丑,始頒銅禁于江南諸州。

  侍御史任惟吉,前通判陝州,為下所告,按得其贓,丙寅,詔削奪官爵,配隸汝州。鎮國行軍司馬王祜,惟吉婣也,祜知制誥,嘗引薦惟吉,詔奪祜兩季俸。

  壬申,清明,始賜近臣新火。

  河陽三城節度使趙普來朝,乞赴太祖山陵。乙亥,授太子少保,留京師。

  右千牛衛將軍董繼業前知辰州,私販鹽賦於民,斤為布一匹,鹽止十二兩,而布必度以四十尺,民甚苦之。有詣闕訴其事者,下禦史獄鞫實,於是責繼業為本部中郎將。

  香藥庫使高唐張遜建議,請置榷易局,大出官庫香藥、寶貨,稍增其價,許商人入金帛買之,歲可得錢五十萬貫,以濟國用,使外國物有所泄。上然之,一歲中果得三十萬貫。自是歲有增羨,卒至五十萬貫。(熊克九朝通略:仍令非出官庫者無得私相易。)

  戊寅,命翰林學士李昉等編類書為一千卷,小說為五百卷。(宋朝要錄:詔李昉、扈蒙等以御覽、藝文類聚、文思博要及前代類書,分門編為一千卷。野史、傳記、故事、小說編為五百卷。)

  初,節度使得補子弟為軍中牙校,因父兄財力,率豪橫奢縱,民間苦之。洛下有十衙內,尤放恣,左驍衛上將軍太原田景鹹子漢明,其一也。上雅知其弊,始即位,即詔諸州府籍其名部送闕下,至者凡百人。癸未,悉補殿前承旨,以賤職羈縻之。餘五人,老病不任事,遣還。

  庚寅,知江州周述言廬山白鹿洞學徒常數千百人,乞賜九經,使之肄習。詔國子監給本,仍傳送之。

  秦州言戎人安家族寇長山寨,巡檢使韋韜擊走之。

  契丹在太祖朝,雖聽沿邊互市,而未有官司。是月,始令鎮、易、雄、霸、滄州各置榷務,命常參官與內侍同掌,輦香藥、犀、象及茶,與相貿易。(熊克九朝通略雲:後有范陽之師,乃罷不與通。)

  八作副使綦廷珪病告滿,不落籍,及愈,不朝參即入班中。宣徽使潘美、王仁贍並坐奪一季俸錢,東上閤門使商鳳、西上閤門使陳從信責授閑廄使、閤門祗候,餘抵罪有差。(是年正月癸酉,鳳為東上閤門使,此事不知在何時,今附見三月末,更俟詳考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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