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史書 > 續資治通鑒長編 | 上頁 下頁
開寶三年(970)正月


  春正月癸醜,廢海州東海監,複為縣。

  辛酉,詔諸州官吏次第審察民有孝弟彰聞、德業純茂者,(案宋有德行純茂科。宋史及宋史記、薛應旗續通鑒皆作德行純茂,此作德業純茂,「業」字誤。)滿五千戶聽舉一人,或有奇材異行,不限此數,所舉得其實狀,等級加賞,不如詔者罪之。(王稱東都事略:詔諸道州府,察民有孝弟彰聞,德行純茂,擅鄉曲之譽,為士庶推服者以聞。)

  鎮甯節度使張令鐸之罷軍職也,上令皇弟光美娶令鐸女為夫人。及令鐸自鎮寧來朝,被病,上親問之,賜絹五千匹,銀五千兩,又賜其家人甚厚。己巳,令鐸卒,贈侍中。令鐸性仁恕,嘗語人曰:「我從軍三十年,大小四十余戰,多摧堅陷敵,然克捷之後,未嘗妄殺一人也。」及其卒,人多惜之。

  詔河防官吏毋得掊斂丁夫緡錢,廣調材植以給私用,違者棄市。

  北漢主遣使持禮幣賀契丹主,樞密使高勳言於契丹主曰:「我與晉陽,父子之國也。歲嘗遣使來覲,非其大臣,即其子弟。先君以一怒而盡拘其使,甚無謂也。今嗣主新立,左右皆非舊人,國有憂患,寧不我怨?宜以此時盡歸其使。」契丹主曰:「善。」乃悉索北漢使者前後凡十六人,厚其禮而歸之。即命李弼為樞密使,劉繼文為保義節度使,詔北漢主委任之。繼文等久駐契丹,複受其命,歸秉國政,左右皆譖毀之。未幾,繼文為代州刺史,弼為憲州刺史。契丹主聞之,下詔責北漢主曰:「朕以爾國連喪二主,僻處一隅,期於再安,必資共治。繼文爾之令弟,李弼爾之舊臣,一則有同氣之親,一則有耆年之故,遂行並命,俾效純誠,庶幾輯甯,保成歡好。而席未遑暖,身巳棄捐,將順之心,于我何有!」北漢主得書恐懼,且疑繼文報契丹,乃密遣使按責繼文,繼文以憂懼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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