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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喪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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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帝后有疾度危殆,不可愈,則移居於外氈帳房。有不諱,則就濱鹼其中。葬後,每日用羊二次燒飯以為祭,至四十九日而後已。其帳房則以頒賜近臣雲。 宮車晏駕,棺用香楠木,中分為二,刳肖人形,其廣狹長短,僅至容身而已。殮用貉皮襖、皮帽,其靴襪、系腰、盒缽,俱用白粉皮為之。殉以金壺瓶二,盞一,碗碟匙箸各一。殮訖,用黃金為箍四條以束之。乘輿用白氈青緣納失失為簾,覆棺亦以納失失為之。 前行,用蒙古巫媼一人,衣新衣,騎馬,牽馬一匹,以黃金飾鞍轡,籠以納失失,謂之金靈馬。日三次,用羊奠祭。 至所葬陵寢,取開穴時所起之土成塊,依次排列之。棺既下,複依次掩覆之。有餘土,則遠置他所,送葬官三員,居五裡外,日一次,澆飯祭之,三年然後返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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