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篤行傳(2)


  郭回,邵武人。素貧,年六十無妻,奉母寄宿神祠中,營養甚艱。母年九十八卒,回傭身得錢葬之,每旦詣墳哭祭,十四年不輟。州上狀,命給衣糧贍濟,仍表異之。

  孔全,毫州鹿邑人。父成病,刲股肉啖之,愈後卒。居喪盡哀,廬墓左負土為墳,日六十肩,三年起墳廣一畝,高三丈餘。

  又張子夔,安西人,父喪,每夜半以背負土,肘膝行地,匍匐至葬所,篩細土為墳。

  又陳乞兒,歸德夏邑人,年九歲,母喪哀毀,親負土為墳,高一丈,廣十六步。人憫其幼,欲助之,則泣拜而辭。

  又有峨眉趙國安、解州張琛、南陽李庭瑞、息州移剌伯顏、南陽怯烈歹,皆居喪廬墓次,負土為墳,並以有司請表其閭。

  楊一,懷州人。其叔父清,家貧,密以分契詣神祠焚之,與清同居者三十年,無間言。

  又張本,東昌茌平人,篤孝,事伯父、叔父尤謹。伯父嘗病,本晝夜下去側,覆載以巾車,步挽指貸嶽禱之。

  張慶,真定人。善事繼母。伯父泰異居河南,慶聞其貧,迎歸供養,過於所生。

  元善,大名人。父有昆弟五人,因貧流散江淮,久之,俱客死。至大四年,善往尋骸骨,並迎弟侄等十五喪而歸。改葬祖父母,以諸喪序列附於塋。州縣以聞,旌其家。

  卻祥,字天瑞,真定行唐人。曾祖廣,成宗時以文臣授元帥府監軍,守毫州。祖溫,獲鹿縣尹。父仲璋,監副宣課。祥官博野縣助宣課提領,父病,衣不解帶,日夜呈天,乞以身代。父歿,廬墓側,以哀毀卒。教授馬利用,為立孝行碑記之。

  趙毓,本唐州人,後遷鄭州管城。其先三世同爨。毓官福州司獄,滿歸,以母老,不復仕。一日,會諸弟泣申遺訓,願世世無異處,且祝天歃血以盟。自是,大小百口無間言,同力合作,家以殷富。毓長兄瑞早逝,嫂劉氏守志,毓率家人,事之甚恭。次兄先繼歿,嫂王氏,毓母以其少許歸改嫁,王氏曰:「婦無瑞嫁之義,願終事姑。」毓妹贅王佑,佑亡,妹念佑母無子,乞歸王氏養之。人謂孝友節義,萃毓一家。元貞初旌之。

  胡光遠,太平人。母喪,廬墓。一夕,夢母欲食魚,晨起,將求魚以祭。見生魚五尾列墓前,俱有齧痕,鄰里驚異,方聚觀。有獺出草中浮水去,眾知是獺所獻。以狀聞於官,表其閭。又至順間,永平龐遵,母病腫三年,不能起,忽思食魚。遵求於市,不得,歸途歎恨。有魯躍入其舟。作羹以獻,母悅,病瘥。

  陳韶孫,廣番禺人。父瀏,以罪流肇州。韶孫年十歲,不忍父遠謫,朝夕號泣願從。父不能奪,遂與俱往。跋涉萬里,不憚勞苦。道過遼陽,平間塔出見而憫焉,語之曰:「天子寬仁罰不及嗣。邊地苦寒,非汝所堪,吾返汝故鄉,汝願之乎?」韶孫曰:「既不能以身代父,當死生以之歸,非所願也。」塔出驚異,以錢賜之。大德六年,瀏死,韶孫哀慟,見者皆為之泣下,肇州萬戶府以聞,命韶孫還鄉里,仍旌之。

  李忠,晉寧人。幼孤,事母至孝。大德七年,地大震,郇保山移,所過居民廬舍皆摧壓,將近忠家,分為二行,半裡複合,忠家獨完。

  吳國寶,雷州人,性孝友,父喪,廬墓。大德八年,境內蝗害嫁,惟國寶田無損,人皆以為孝感所致雲。

  李茂,大名人,徒家楊州。父興壽,監卒,語茂曰:「吾病且死,爾善事母。」茂泣受命,奉母孟氏益謹。母嘗病目失明,茂褥于泰山三年,複明。又願母壽,每夕祝天,乞損已年益母,孟氏年八十四而卒。大德九年,揚州再火,延燒千餘家,火用茂廬,皆風返而滅。事聞,旌之。

  羊仁,廬州廬江人。至元初,阿術兵南下,仁家為所掠,父被殺,母及兄弟皆散去。仁年七歲,賣為汴人李子安家奴,力作二十餘年。子安憐之,縱為良。仁蹤跡得母於潁州蒙古塔海家,兄于睢州蒙古軍嶽納家,弟于邯鄲連大家,皆為役,尚無羌。乃遍懇親故,貸得鈔百錠,曆詣諸家求贖之,經營百計,更六年,乃得遂。大小二十餘口,複聚居為良,孝友甚篤,鄉里美之。大德十二年,旌其家。

  又有黃覺經,建昌人。五歲,因亂失母。稍長,誓天誦佛書,願求母所在。乃渡江涉淮,行乞而往,沖昌風雪,備曆艱苦,到汝州梁縣春店,得其母以歸。

  章卿孫,蜀人,本劉氏,幼為章提刑養子,與母富氏相失三十八年。遍訪于江西諸郡,迎歸養之。

  俞全,抗州人,幼被掠賣為劉饣羔家奴。後獲為食,自汴步歸抗,尋其母及姊得之,事母以孝聞。

  李鵬飛,池州人。生母姚氏為嫡母不容,改嫁主朱氏妻,鵬飛幼不知也。年十九,思慕哀痛,誓學醫以濟人,願早見母。行求三歲,至蘄州羅田縣得焉。時朱氏家方疫,鵬飛起之,遂迎還奉養。久之,複歸朱氏。時渡江省觀,既卒,攜子孫祭墓,終其身。

  徹徹,捏古思氏。幼喪父,事母篤孝。稍壯,母歿,慟哭頓絕,水漿不入口者三日。既葬,居喪有禮。每節序,祭祀哭泣。年四十余,思慕猶如孺子。每次見人父母,則嗚咽流涕。人問其故,曰:「人皆有父母,我獨無,是以泣耳。」至大三年,旌表。

  王初應,漳州長泰人。至大四年二月,從父義上,樵劉嶺山。有虎出,搏義士,傷右肩。初應赴救,抽鐮刀刺虎鼻,殺之,義士得生。

  泰定二年,同縣施合德父真祐嘗出耘,為虎扼于田。合德與從弟仔,持斧前,殺虎,父得生。並旌其門。

  又紹興人石明三,虎噬其母,明三礪巨斧殺之,並殺三虎子及特虎,明三亦死,立而不僕,面如生。

  鄭文嗣,婺州浦江人。其家十世同居,凡二百四十餘年,一錢尺帛無敢私。至大間,表其門。從兄太和治家事卒,文嗣繼之,益嚴而有恩,家庭中凜如公府,子弟稍有過,頒白者,猶鞭之。部使者余闕為書「東浙第一家」,以褒之。

  太和方政,不奉浮屠、老子教,冠婚喪葬,必稽朱子家禮而行。執親喪三年,不禦酒肉。子孫皆孝謹,諸婦唯事女工,不使預家政。家蓄兩馬,一出,則一為之不食,人以為教義所感。太和撫弟文原子欽為後,丁太和憂,以毀卒。

  王薦,福寧人。性至孝,父嘗疾甚。薦夜禱於天,願減已年益父壽。父絕而復蘇。告其友曰:「適有神人黃衣紅帕首,恍惚語我曰:汝子孝,上帝命錫汝十二齡。」疾遂愈。後果十二年而卒。母沈氏,病謂,語薦曰:「得瓜以啖我,渴可止。」時冬月,求於鄉不得,行至深奧嶺,值大雪,薦避雪樹下。思母病,爺天而器,忽見嚴石聞,青蔓離披,有二瓜,因摘歸奉母。母食之,渴頓止。兄孟韐早世,嫂林氏更適劉仲山。仲山嘗以田鬻於薦,及死不能葬,且無子族。以其貧,莫肯為之後。薦好以田還之,使置後且治葬焉。州禁民死不葬者,時貧民未葬者眾,畏令,悉焚柩棄其骨。薦哀之,施地為義阡,收瘞之。有死不能斂者,複為買棺。至大四年,旱,民艱糴,薦盡出儲粟賑之。有施福等十一家,饑欲死,薦聞惻然,欲濟之,家粟已竭,即以已田易欲百石給之。福等德其活已,每月朔,會佛祠,為祈福。宣慰司上狀旌之。

  郭全,遼陽人。幼喪母,哀戚如成人。及壯,父庭玉又卒,居廬三載,啜粥百墨。事繼母唐古氏至孝。唐古氏生四子皆幼,全躬耕以養。既長,娶婦各求分財異居,全不能止,凡田廬器物,悉自取配弊者,奉詔古氏以居。唐古氏卒,全年六十餘,哀痛毀瘠,廬其墓終喪。

  又有劉德,奉元人。事繼母何氏至孝。家貧,傭工,敢直寸錢尺帛,皆上之。四弟並何出,撫愛萬篤。年五十未娶,稱貸得錢,先為弟求婦,諸弟亦化其德,一門藹然。鄉里稱劉佛子。

  又,馬押忽,也裡可溫氏。素貧,事繼母張氏、庶母呂氏以孝聞。

  劉居敬,大都人。年十歲。繼母郝氏病,居敬憂之,退天以求代。狀聞,並褒表之。

  楊皞,扶風人。父清,母牛氏。牛常病劇,皞叩天求代,遂痊。如是者再。後牛氏失明,皞登太白山,取神泉洗之,複如故。牛氏歿,哀毀特甚。葬之日,大雨,獨皞墓前後數裡密雲蔽之,雨不沾土。葬畢,令妻衛氏家居,養清。皞獨廬墓,上負土為墳,蔬食水飲,終其喪。清卒,亦如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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