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史籍 > 新元史 | 上頁 下頁 |
趙良輔傳 |
|
趙良輔,字良卿,安陽人。弱冠游京師,以薦授四川屯田令,未幾,棄官歸。御史大夫相威行台楊州,選為掾,除淮東道按察司經歷。改鎮江金壇縣尹。寒食日,放獄囚歸拜掃,約三日返,無一人逸者。告饑於郡。遇大風,舟幾覆,良輔曰:「吾為民死,為恤也。」風俄止,運米三千石以歸。朝廷在良輔治縣五事佈告天下,擢平江路推官。 時朱清、張瑄勢震中外,其徒周千戶主殺沈昌妻奴三人。官莫能究。良輔捕之,置於法。擢新喻知州。民有犯惡逆者,州僚懼罪匿之。良輔行部,聞之曰:「吾不發其事,不稱職,罪輕;蔽元惡,罪重。」亟執歸,杖殺之。有母訴其子,良輔命杖之,立母於庭,戒伍百,喻其母曰:「今杖汝子,必死,死則汝何歸?盍訴官,或矜焉。」母果流涕懇請,良輔呼子語曰:「吾欲死爾,哀爾母,故貸爾。」母子感謝如初。累遷醴陵知州、建昌路同知。請老,加中順大夫、同知潭州路總管府事。 延祐中,卒,年七十二。 同時,陳炎酉,至元中為南康路總管。修白鹿書院。歲荒賑饑,給牛具子種,招集流亡四萬餘戶,有麥秀兩岐之瑞。民立生祠祀之。 子宏毅,為海鹽州知州。颶風,海水暴漲,宏毅朝服拜禱,欲自沉于水,竟反風,一州獲免。 |
學達書庫(xuoda.com) |
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