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史籍 > 新元史 | 上頁 下頁
瞻思傳


  瞻思,字得之,其先大食人,後徒豐州。祖魯坤,太宗時以材授真定、濟南等路監榷課稅使,又家於真定。

  瞻思幼警敏,弱冠以所業就正于翰林學士承旨王思廉,思廉甚譽之。

  泰定三年,詔以遺逸征至上都,見帝于龍虎台。時倒刺沙柄國,西域人多附焉。瞻思獨不往,倒剌沙屢使人招之,以養親辭歸。天曆三年,召為應奉翰林文字,賜對奎章閣,文宗問:「卿有著述否?」明日,進所著《帝王心法》,文宗稱善。詔預修《經世大典》,以議論不合求去,命奎章閣侍書學士虞集留之,瞻思堅以母老辭,乃賜幣遣之。後命集傳旨曰:「卿且暫還,行召卿矣。」至順四年,除國子博士,丁內艱不赴。

  後至元二年,拜陝西行台監察禦史,論奏十事曰:「法祖宗,攬權綱,敦宗室,禮勳舊,惜名器,開言路,複科舉,罷衛軍,一刑章,寬禁綱。侍御史趙承慶見之,歎曰:「禦史言及此,天下之福也。」襄、漢流民聚居宋紹熙府故地,至數千戶,私開鹽井,自相部署。瞻思上言:「紹熙士饒利厚,流戶日增,若以其人散還本籍,恐為邊患,宜設官府以撫定之。」詔即其地置紹熙宣撫司。三年,除僉浙西肅政廉訪司事,按問都轉運鹽使、海道都萬戶、行宣政院等官贓罪,浙西郡縣無敢為貪墨者。複以猾民自稱道人、道民,行童者,皆託名以避徭役,使民力日耗,契勘嘉興一路,為數已二千七百,請勒歸本籍,俾供王賦,庶以少寬民力。朝廷韙之,著為令。四年,改僉浙東肅政廉訪司事,以病免歸。

  嘗與五府官決獄。咸甯民婦宋娥與鄰人通,鄰人謂娥曰:「我將殺而夫。」娥曰:「張子文行且殺之。」明日,夫果死,跡盜數日,娥始以張子文告其姑。五府官以為非共殺,且既經赦宥,宜釋之。瞻思曰:「張子文以為娥固許之矣,且娥夫死終旬始言之,是娥與張同謀,度不能終隱,故發之也,不可釋。」樞密判官曰:「平反活人,陰德也,禦史勿執常法。」瞻思曰:「是謂故出人罪,非平反也。且公欲種陰德於生者,奈死者何?」乃獨上議,刑部卒正娥罪。

  至正四年,除江東肅政廉訪副使。

  十年,召為秘書少監議治河事。皆辭疾不赴。

  十一年卒,年七十四。

  二十五年,贈嘉議大夫、禮部尚書、上輕車都尉,追封恒山郡侯,諡文孝。

  著有《四書闕疑》、《五經思問》、《奇偶陰陽消息圖》、《老莊精詣》、《鎮陽風土記》、《讀東陽志》《重訂河防通議》、《西國圖經》、《西域異人傳》、《金哀宗記》《正大諸臣列傳》、《審聽要訣》,及文集三十卷。


學達書庫(xuoda.com)
上一頁 回目錄 回首頁 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