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仇浚傳


  仇浚,字公哲,大都大興人。

  父諤,字彥中,以布衣謁安西五,王善其占對,命給事左右,授武備院庫使。至元十五年,擢知威州。民張氏兄弟爭財,吏受賕,事久不決,諤召諭之曰:「兄弟與吏,孰親?」曰:「兄弟親。」諤曰:「謁兄弟之財以賂吏,可謂智乎?」張氏兄弟感悟,俱叩頭謝罪。累遷福建閩海道副使,行省議采銀征賦,閩無銀,礦民買銀納之。諤劾行省欺罔,罷其役,民大悅。後卒於官,年五十一。

  浚早孤,從舅氏戶部尚書郝彬還京師。武宗即位,太保曲樞引見便殿,命侍仁宗說書,至大二年,授資國院照磨,轉集賢院掾。延祐中,累遷中書左司掾。

  至治元年,擢太廟署丞。英宗新享太室,浚進退甚稱上意,改禮部主事。

  泰定元年,拜監察禦史。先是他禦史劾參知政事楊廷玉贓罪,宰相倒剌沙庇之,奏命台省宗正府雜治。浚曰:「禦史台職糾劾,今宰相欲變亂祖宗成法,不可。誓以死請。」竟從台鞫,廷玉杖免。

  二年,河決,百生流殍,又地震、蝗旱,浚與同列上封事,謂:「地宜靜今動,由宰相失于調燮。又兵亦陰象,或軍政不修所致。」章三上,不報,又劾御史大夫禿忽魯奸忽不忠,曲庇楊廷玉,自隳紀綱,不勝重任,移文上都及行台禦史,事聞,詔罷禿忽魯,執政滋不悅,激帝怒,逮捕治書侍御史二人,系詔獄置對。眾懼禍不測,浚泰然自若。久之,事得釋,置浚等不問。浚又劾也先帖木兒在樞密院受賕,不當知筵事;經太子詹事輔導元良,不當以宦者為之;奸臣帖木迭兒罪應籍沒,不當給回資產;廉訪使王結素廉直,為禦史挾私妄論,當申雪;處士吳炳、史約當召赴館閣;內外官有文行者參政張升、八辰等當任以風憲。言皆切直,為時論所稱。

  四年,遷戶部員外郎。明年,進郎中。

  天曆元年,除僉燕南河北道肅政廉訪司事。未幾,改禮部郎中。明年,遷右司員外郎,改刑部侍郎,階亞中大夫。俄又改中政院判官,內批進階中大夫以獎之。

  至順元年,複除江北淮東道廉訪司副使。再遷吏部侍郎,命參議樞密院事。

  二年,拜陝西行台治書侍御史。未幾,引疾歸,卒於家,年五十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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