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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有壬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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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有壬,字可用。其先世居潁州,後徒湯陽。父熙載,會福院照磨。 有壬幼潁悟,讀書一目五行,嘗閱衡州淨居院碑,一覽輒能背誦。年二十,暢師文薦入翰林,不報,授開甯路學正。遷教授,未上,辟山北道廉訪司書吏。擢延祐二年進士第,授同知遼州事。會周王舉兵,關中大亂,鄰州聽民出避。有壬猶閉城門,率民失固守,一州晏然。有追逮,不用胥隸,惟令執裡役者呼之,民安而事集,州大治。六年,除山北道廉訪司經歷。 至治元年,遷吏部主事。二年,轉江南行台監察禦史。行部廣東,以貪墨劾罷廉訪副使哈只、蔡衍。至江西,會廉訪使苗好謙監焚昏鈔,人畏其嚴,率剔真為偽,有壬覆視之,真物也,遂留其大半,召拜監察禦史。 八月,英宗遇弑,賊臣鐵失遣使者自上都至,封府庫,收百官印。有壬知事急,速往告禦史中丞董守庸。甯庸謂宮禁事,非外廷所當問,有壬即疏守庸及經歷朵爾只班、監察禦史郭也先忽都阿附鐵失之罪以俟。十月,鐵失伏誅,泰定帝發上都,御史大夫紐澤先還京師,有壬袖疏上之。及帝至,複上章言:「鐵木迭兒之子瑣南與聞大逆,乞正典刑,其兄弟勿令出入宮禁。中書平章政事王毅、右丞高昉橫罹貶黜,四川行省平章政事趙世延受禍尤慘,皆請雪冤複職。」繼上正始十事:一曰輔翼太子,宜先訓導;二曰遴選長官,宜先培養;三曰通籍宮桂,宜別貴賤;四曰欲謹兵權,宜罷兼領;五曰武備廢弛,宜加修飭;六曰賊臣妻妾,宜禁勢官征索,七曰前赦,權以止變,宜再詔以正名;八曰鐵木迭兒諸子,宜籍沒以懲惡;和曰考驗經費,以減民賦;十曰撙節浮蠹,以舒國用。帝多從之。 泰定元年,初立詹事院,選為中議,改中書左司員外郎。京畿饑,有壬請振之,同列讓曰:「子言固善,其如虧國帑何:」有壬不聽,卒白于丞相,發糧四十萬斛以振饑民。國學舊法,積分次弟,貢以出官。執政用監丞張起嚴議,欲廢之,以推擇德行為務,有壬折之曰:「積分雖未盡善,然可得博學能文之士。若日惟德行之擇,其名固佳,恐皆厚貌深情、專意外飾,則人才益窳不可用。」議久不決。三年六月,遷右司郎中,起岩議遂行,已而複寢。獲盜例有賞,論者多疑其偽,有淹四十餘年者,群訴于馬首。有壬曰:「盜賊方熾,緩急何以使人?但經部覆核者,皆予官。」俄移左司郎中,每遇公議,有壬屢急得失。都事宋本退語人曰:「此貞觀,開元間議事也。」明年,丁父憂。 天曆三年,擢兩淮都轉運鹽司使。先是,鹽法壞,廷議非有壬不能稱職,故有命。有壬詢究弊端,立法維持,國課遂登。至順二年二月,召能議中書省事。未幾,以丁母憂去。 元統元年,複以參議召,明年,拜治書侍御史,轉奎章閣學士院侍書學士,仍治台事。會禦史劾福建達魯花赤完卜,完卜藏御史大夫家,有壬捕而讞之。九月,拜中書參知政事、知經筵事。帝召群臣議上皇太后尊號為太皇太后,有壬曰:「皇上于皇太后,母子也;若加太皇太后,則為孫矣。非禮也。」眾弗從,有壬曰:「今制,封贈祖父母,降于父母一等,蓋推恩之法,近重而遠輕,今尊皇太后為太皇太后,是推而遠之,豈所謂尊之邪!」又弗聽。 中書平章政事徹裡帖木兒奏罷進士科,有壬廷爭甚苦,不能奪,遂稱疾在告。帝強起之,拜侍御史。廷議欲行古劓法,立行樞密院,禁漢人、南人勿學蒙古畏吾兒字書,有壬皆爭止之。 後至元初,長蘆韓公溥因家藏兵器,興大獄,株連台省,多以贓敗,猶無有壬名,由是忌者益甚。有壬遂謝病歸。至元六年,召入中書,仍為參知政事。 明年改元至正,有壬極論帝當親祀太廟;母后虛位,徽政院當罷;改元、命相當合為一詔;冗職當沙汰;錢糧當裁節。人皆韙之。轉中書左丞。二年,囊加慶善八及孛羅帖木兒獻議,開金口導渾河,逾京城,達通州以通漕運。丞相脫脫主之,有壬曰:「渾河之水,湍悍易決,足以為害,又淤淺不能行舟,況地勢高下不同,徒勞民費財耳!」不聽,後卒如有壬言。 先是,有壬父熙載官長沙,設議學,課諸生。有壬母卒于長沙,旅殯城外,有壬廬墓三年。後諸生即有壬廬墓之地,立東岡書院,旌其孝,且以廣熙載教士之澤。南台監察禦史木八剌沙,緣睚眥之怨,言書院不當立,並劾有壬及其二弟有儀、有孚。有壬複稱病歸。 四年,改江浙行省左丞,辭。 六年,召為翰林學士,既上,又辭,監察禦史累章辯其誣。俄拜浙西道廉訪使,未上,複以翰林學士承旨召,仍知經筵事。明年夏,授禦史中丞,賜白玉束帶及禦衣一襲。未幾,又以病歸。 十三年,起為河南行省左丞。 十五年,遷集賢大學士。尋改極密副使,複拜中書左丞。有僧自高郵來,言張士誠乞降,眾幸事且成,皆大喜,有壬獨疑其妄,呼僧諸之,果語塞不能對。轉集賢大學士,兼太子左諭德,階至光祿大夫。有壬前朝舊德,太子頗敬禮之。一日,入見,方臂鷹為樂,遽呼左右屏去。 十七年,以老病乞致任。久之,始得請,給俸賜以終其身。 二十四卒,年七十八。 贈推誠守正昭德佐理勸臣,銀青光祿大夫、中書平章政事、上柱國,追封魯郡公,諡文忠。 著有《至正集》八十一卷。 有壬曆事七朝,垂五十年,遇國家大事,無不盡言。當權臣恣睢時,稍懺意,輒誅竄隨之,有壬不為巧避,事有不便,明辯力諍,不知有死生利害,君子多之。 初,有壬舉進士,知貢舉、平章政事李孟,讀卷官參知政事趙世延,集賢學士趙孟頫,第有壬高下未定。世延曰:「觀此策,異日必為名臣,請置第二甲。」孟不許,世延辯論不已。孟頫立請曰:宋東南一隅,一科取數百人。以國家疆哉之廣,正七品多取一人,不為濫也。孟乃從之。後有壬卒為名臣,世以趙世延為知人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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