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達書庫 > 史籍 > 新元史 | 上頁 下頁
王艮傳


  王艮,字止善,紹興諸暨人。由廉訪司書吏調盧州錄事司判官,淮東宣慰使司辟為令史。詔遣都水監浚運河,艮從宣慰副使之鹽城。有司部夫役三千人,束手以候都水之來,艮言,不宜坐縻稟食,促令興工。立法:每十夫,一治爨,九操畚鍤。比都水至,河可行舟已四十五裡,自新興、五祐兩場屬￿高郵,次第訖功。他州役尚未定,乃准艮潔行之。

  累遷江浙行省掾史。會複立市舶司,艮建言:買舊船以付船商,則費省而工易集。從之。省官錢五十余萬緡。再遷兩浙都轉運鹽使經歷。紹興路總管王克敬以民苦計口食鹽,言於行省,未報,克敬遷轉運使,議減額以紓民力。沮之者皆謂:有成籍不可改。艮毅然曰:「艮實寡,而多賦之,今逃亡已眾,猶據成籍而輕棄民命乎?且均其賦於商旅,何不可之有?」於是歲減鹽額五千六百余引,丁憂歸,服闕,擢海道漕運者萬戶府經歷。

  累遷江浙行省檢校官。有訟松江瞿氏包隱田土為糧一百七十余萬石,沙蕩秋鈔五百余萬緡,請立行大司農司營田水利總管府以收之。中書移行省,議遣使者核其地。松江地占十九,艮至松江,七日而歸,具言:「奸人之意,不過欲多樁田蕩鈔,以竦朝廷之聽,而報宿怨耳。萬一民心搖動,變生不測。願國家培養根本,為長治久安之計。」行省以艮言上中書,事遂寢。

  遷廣州市船司提舉,擢江西行省左右司員外郎。安福州奸吏誣州民詭寄田租九十余石,官按驗,知其虛誑,猶勒民具報合征糧六百余石。艮言於行省,悉蠲之,州民感頌,相率立生祠祀之。未幾,以中奉大夫、淮東宣慰副使致仕。

  至正八年卒,年七十一。

  子:
  仲揚,如皋縣主簿;
  仲至,福建宣慰司令史;
  仲淮,大寧路儒學正。


學達書庫(xuoda.com)
上一頁 回目錄 回首頁 下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