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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貞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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梁貞,字幹臣,彰德人。父璧,為賈人,有持金鍍銀貿物者,誤為銀,壁斷而視之,金也,追貿物者返之,人稱其信義。 貞,以宣撫司推擇,為中書左三部提控令史。聞父疾,六日馳千二百里至家,父已卒,哀毀逾禮廬墓側。部檄三至,力請終制。中書省下本郡,加優禮以旌之。服除,授濟源縣令。始入境,從人求田婦所負水飲馬,婦難之。貞問,對以地無井,得水不易。貞曰:「吾豈可以因馬擾民。」遂縱馬,任其所之。馬前蹴地以待,貞鑿地,得泉甘洌,民為立祠,號梁公井。濟源民趙成訴虎食牛,乞蠲徭役,貞戚然曰:「令不善之所致也。」償其牛直。未幾,虎斃於神祠下。貞為令三年,決笞罪止二十七人。蝗大起河朔,獨不入濟源境。許衡在中書,兩薦貞。時廷議郡縣吏治最者,僅二人,其一貞也。俄以疾去,縣人立碑紀之。 至元初,始立禦史台,世祖禦廣寒殿,召拜監察禦史。遇事敢言,不畏強禦。 八年,遙授中山府判官,行河南等路行尚書省部事。 十一年,出為代州知州,引滹沱水澆瘠田,皆為沃土。禁昏嫁論財及火葬,民尤頌之。 十四年,擢奉議大夫、江北淮東道提刑按察副使,未逾月,劾屬吏不職者二人,同僚震懾,貞處之泰然。 十八年,移山南湖北道,進階朝靖大夫,以母老請終養,母卒,遂不出。 大德十一年卒,年七十九。 孫遷,黃岩知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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