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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野傳


  尚野,字文蔚,其先保定人,徙滿城。

  至元十八年,以處士征為國史院編修官。

  二十年,兼興文署丞。出為汝州判官。廉介有守,憲司屢薦之。

  二十八年,遷南陽縣尹。初至,獄訟充斥,野裁決如流,旬日遂無事。改懷孟河渠副使,會遣使問民疾苦,野建言水利有成法,宜隸有司,不宜複置河渠官。事聞於朝,河渠官遂罷。

  大德六年,遷國子助教。諸生入宿衛者。歲從幸上都,丞相哈剌哈孫始命野分學於上都,以教諸生,仍鑄印給之。上都分學,自野始。俄遷國子博士。野謂諸生曰:「學未有得,徒事華藻,若持錢買水,所取有限。能自鑿井及泉而汲之,不可勝用矣。」士論稱之。

  武宗即位,仁宗為皇太子,召野為太子文學,多所裨益。時從賓客姚燧、諭德蕭噲昺入見,太子為加禮。至大元年,除國子司業。近臣奏分國學西序為大都路學,帝已可其奏,野謂國學、府學同署,不合禮制,事遂寢。四年,拜翰林直學士、知制誥同修國史。詔野赴吏部試用蔭補官,野多所優假。或病其太寬。野曰:「今初設此法,冀將來者習《詩》、《書》,知禮義耳,非必責效目前也。」眾乃服。

  皇慶元年,遷翰林侍講學士。

  延祐元年,改集賢侍講學士,兼國子祭酒。

  二年夏,移疾歸。滿城四方來學者益眾。

  六年,卒於家,年七十六。

  贈能奉大夫、太常禮儀院使、護軍,追封上黨郡公,諡文懿。

  野事繼母以孝聞。文辭典雅,一本經術。

  子:
  師易,蘄州路總管府判官;
  師簡,字虞仲,以薦為大都學正,拜監察禦史,至正初擢奎章閣侍書學士、同知經筵事,卒,贈翰林侍讀學士、護軍,追封上黨郡公,諡文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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