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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攀鱗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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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攀鱗,字駕之,雲內人。曾祖彥脯,以明法為西北路招討司知事。有疑獄當死者余人,彥甫執不從,後三日得實,皆釋之。祖鶴、父澤民,皆金進士。 攀鱗幼日誦萬言,時號奇童。金正大七年,擢進士第,仕至朝散大夫、招討使。金亡,北歸居平陽。定宗元年,為陝西帥府詳議官,遂家長安。世祖中統三年,授翰林待制、同修國史。 至元初,召見,攀鱗條陳十七事,勸上親祀天地、宗廟,制禮樂,建學校,行科舉,擇守令以字民,儲倉稟以贍軍,省無名之賦,罷不急之役,百司庶府統有六部,紀綱制度悉由中書,是為長久之計。世祖嘉納之,諮問諄諄。後論王鶚、許衡優劣,對曰:「鶚文華之士,可置於翰苑;衡明經傳道,可為後學矜式。」帝深然之。又嘗召問親祀郊廟儀制,攀鱗悉據經典以對。時帝將親祀,命攀鱗會太常議定禮儀,攀鱗畫南北郊及宗廟之圖以進,帝覽而善之。複以病請歸,命就議陝西五路四川行中書省事。 四年卒,年六十四。 延祐三年,贈翰林學士承旨、資德大夫、上護軍、平原郡公,諡文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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