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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世安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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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安,字彥豪。從恒定江南,授廣州路達魯花赤。敗宋兵於海珠寺,又從恒破崖山,論諸將功賞,中書省抑之。世安言於執政曰:「非重賞,無以得人死力。大功既成,不可失信。」執政從之。以金銀符畀世安散給。遷新軍萬戶。尋擢同知江西宣慰司使。特旨世襲益都淄萊上萬戶。恒卒,起複僉江西等處行中書省事,兼本軍萬戶。 至元二十四年,立尚書省,世安僉行尚書省事。黠借誣告宋故相章鑒匿國璽及宋宗室。詔世安率所部捕之。世安以百騎至鑒家;搜索無驗,請坐僧誣告,又發其脅取富室寶貨事,桑哥庇之,事寢不報。 二十五年,獠賊反,命世安討之。世安冒大雨夜行五十裡至信豐。出賊不意,斬馘殆盡。擢尚書省參知政事。 二十七年,獠複叛,使裨將解青搗其巢穴,一戰平之。南豐、廣昌賊繼起,使弟世雄往,諭以禍福。賊降,世安誅首惡六人,餘盡貸之。尚書省罷,獨留世安一人改中書參知政事。先是,官差民戶典倉庫,往往虧折,填償至於破產。世安擇府史代充其役,著為令,民德之。 三十年,省院以所獲盜四百餘人,使世安蒞殺,世安與都事周元德詳為讞定。僅戮二人。 元貞初,出為江浙行行參知政事,改河南行省。秩滿,遷湖廣行省左丞,供平章劉國傑西征饋運。道路險惡,率鬥粟運費十余石,世安與役夫均其勞苦往返,期年,軍興不乏。 至大初,召入,加榮祿大夫、平章政事,商議樞密院事,提調諸衛屯田。 皇慶元年,賜只孫順金繡段、金鞍轡、弓箭,日給世安母尚醞一壺。 二年,拜江西行省平章政事。 延祐二年,寧都縣以經理錢糧激民變,省臣遣兵討之,堅守不下,乃請世安往。世安以不兼提調兵馬之職,非所當任,同僚固請不己,世安移諮樞密而後往,月余獲其渠魁,余悉不向。賜三珠虎符。 三年,以母年九十,乞養歸。至順元年,詔給一品全俸。二年,卒。 四子: 屺,翰林直學士; 嶼,懷遠大將軍,襲萬戶; 岩,棲霞縣達魯花赤; 嶸,江西行省理向。 初,世安以本軍萬戶讓其弟世雄。世雄在職十年,複讓還於嶼。嶼卒,讓於世雄子繁。繁曰:「父讓而子奪之,可乎?」不肯就,乃使世安孫保襲父職,保又讓於嶼子順。時論美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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