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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綱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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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綱,字政之,安平人。性倜儻,少為縣吏,不骫骨皮從俗。大軍伐宋,亟饋餉,自淮以北,征斂尤重。綱在潁州,首建互市之法,公私賴之。累擢工部主事。世祖建大都,綱預營繕之役,以功最,遷兵部員外郎,轉刑部。讞獄概以平恕,豪右匿良民為奴,綱擿其實免之。尋遷工部郎中。阿合馬擅利權,蠹幸百出,綱疏言其弊,忤阿合馬,出為益都淘金總管府經歷。 至元十九年,擢奉議大夫山東道提刑按察副使。尋改湖南道。湖南俗輕悍善訟,且歸附未久,守令率贓賄自恣,綱力革其弊,犯者以法繩之,一道帖然。 二十四年,遷海北廣東道提刑按察使。或勸以臨海炎瘴,宜勿行。綱曰:「使者受天子命,若以炎瘴棄之,誰當往者?」既至,疾作,還至潭州卒,年五十四。 子思敬,弋陽尹;思忠,淮東屯田副總管。弟經子思聰。 思聰,字德明。由書掾累擢廬陵尹,以才幹,選除廣州路推官。屬縣豪右有誣民以罪者,獄成,彌縫無間,思聰疑而詰之,竟得其實。擢海漕千戶,賜金行。進朝列大夫、衢州路治中致仕,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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