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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贊傳


  劉贊,魏州人也。父玭為縣令,贊始就學,衣以青布衫襦,每食則玭自肉食,而別以蔬食食贊於床下,謂之曰:「肉食,君之祿也,爾欲之,則勤學問以干祿;吾肉非爾之食也。」由是贊益力學,舉進士,為羅紹威判官,去為租庸使趙岩巡官,又為孔謙鹽鐵判官。明宗時,累遷中書舍人、禦史中丞、刑部侍郎。守官以法,權豪不可幹以私。

  是時,秦王從榮握兵而驕,多過失,言事者請置師傅以輔道之。大臣畏王,不敢決其事,因請王得自擇,秦王即請贊,乃拜贊秘書監,為秦王傅。贊泣曰:「禍將至矣!」秦王所請王府元帥官屬十餘人,類多浮薄傾險之徒,日獻諛諂以驕王,獨贊從容諷諫,率以正道。秦王嘗命賓客作文於坐中,贊自以師傅,恥與群小比伍,雖操筆勉強,有不悅之色。秦王惡之,後戒左右贊來不得通,贊亦不往,月一至府而已,退則杜門不交人事。

  已而秦王果敗死,唐大臣議王屬官當坐者,馮道曰:「元帥判官任贊與秦王非素好,而在職不逾月,詹事王居敏及劉贊皆以正直為王所惡,河南府判官司徒詡病告家居久,皆宜不與其謀。而諮議參軍高輦與王最厚,輦法當死,其餘可次第原減。」朱弘昭曰:「諸公不知其意爾,使秦王得入光政門,當待贊等如何?吾徒複有家族邪!且法有首從,今秦王夫婦男女皆死,而贊等止其一身幸矣!」道等難之。而馮贇亦爭不可,贊等乃免死。於是論高輦死,而任贊等十七人皆長流。

  初,贊聞秦王敗,即白衣駕驢以俟,人有告贊奪官而已,贊曰:「豈有天子塚嗣見殺,而賓僚奪官者乎,不死幸矣!」已而贊長流嵐州百姓。

  清泰二年,詔歸田裡,行至石會關,病卒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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