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晉家人傳(2)


  高祖叔父兄弟

  晉氏始出夷狄而微,終為夷狄所滅,故其宗室次序本末不能究見。其可見者,曰高祖二叔父,一兄六弟,七子二孫,而有略有詳,非惟禍亂多故而失其事實,抑亦無足稱焉者。然粗存其見者,以備其闕雲。二叔父曰萬友、萬詮,兄曰敬儒,弟曰敬威、敬德、敬殷、敬贇、敬暉、重胤,子曰重貴、重信、重乂、重英、重進、重睿、重杲,孫曰延煦、延寶。孝平皇帝生孝元皇帝、萬友、萬詮,孝元皇帝生高祖,萬友生敬威、敬贇,萬詮生敬暉,而敬儒、敬德、敬殷、重胤皆不知其于高祖為親疏也。

  高祖,孝元皇帝第二子也,而敬儒為兄,疑其長子也,則于高祖屬長而親,然贈官反最後于諸弟,而高祖世獨不得追封,此又可疑也。重胤,高祖弟也,亦不知其為親疏,然高祖愛之,養以為子,故於名加「重」而下齒諸子。高祖叔、兄與弟敬殷、子重進,皆前即位卒,而敬威、敬德、重胤、重英,高祖反時死。高祖少子曰馮六,未名而卒,而舊說以重睿為幼子者,非也。

  石氏世事軍中,萬友、萬詮職卑不見。天福二年正月,萬友自故金紫光祿大夫、檢校司徒兼御史大夫、上柱國贈太師。萬詮亦自金紫光祿大夫、檢校司空兼御史大夫、上柱國贈太傅。出帝天福八年五月,追封皇叔祖萬友為秦王,萬詮加贈太師,追封趙王。

  從弟敬威

  敬威字奉信,唐廢帝時為彰聖右第三都指揮使,領常州刺史。聞高祖舉兵太原,謂人曰「生而有死,人孰能免?吾兄方舉大事,吾不可偷生取辱,見笑一時。」遂自殺。敬德時為沂州馬步軍指揮使,以高祖反誅。天福二年正月,贈敬威、敬德皆為太傅,並贈敬殷以檢校太子賓客,亦贈太傅,而不及敬儒。七年正月,追封敬威廣王,敬德福王,敬殷通王,皆贈太尉。敬儒始以故金紫光祿大夫、檢校尚書左僕射兼御史大夫、上柱國贈太傅,而獨不得封。出帝天福八年五月,加贈三皇叔皆為太師,而皇伯敬儒始追封宋王,亦加贈太師。

  從兄敬贇

  敬贇字德和,少無賴,竄身民間。高祖使人求得之,補太原牙將。即位,以為飛龍皇城使,累遷曹州防禦使。天福五年冬,拜河陽三城節度使。敬贇性貪暴,高祖為擇賢佐吏輔之,而敬贇亦憚高祖嚴,未嘗敢犯法。歲餘,徙鎮保義。出帝時,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,始漸驕恣。帝嘗遣使者至,必問曰:「小侄安否?」陝人苦其暴虐,召還京師,以其皇叔不能責也,斥其元從都押衙蘇彥存、鄭溫遇以警之。契丹犯邊,敬贇從出帝幸澶淵,使以兵備汶陽,守麻家渡,未嘗見敵,皆無功。開運元年七月,複出為威勝軍節度使。歲余,出帝以曹州為威信軍,授敬贇節度使。在曹貪暴尤甚,久之,召還。張彥澤兵犯京師,敬贇夜走,逾城東垣,墮沙濠溺死,時年四十九。

  從弟韓王敬暉

  韓王敬暉字德昭,為人厚重剛直,勇而多智,高祖尤愛之。高祖時為曹州防禦使,以廉儉見稱,卒於官,贈太傅。天福八年,加贈太師,追封韓王。子曦嗣。

  高祖諸子孫

  高祖李皇后生楚王重信,其諸子皆不知其母。當高祖起太原,重英為右衛將軍,重胤為皇城副使,居京師。聞高祖舉事,匿民家井中,捕得誅之,並族民家。天福二年正月,高祖為二子發哀,皆贈為太保;並贈重進以故左金吾衛將軍贈太保。七年正月,皆加贈太傅,追封重英虢王,重胤郯王,重進夔王。出帝天福八年五月,皆加贈太師。

  子楚王重信

  楚王重信字守孚,為人敏悟多智而好禮。天福二年二月,以左驍衛上將軍拜河陽三城節度使,有善政,高祖下詔褒之。是歲範延光反,詔前靈武節度使張從賓發河陽兵討延光,從賓亦反,重信見殺,時年二十。高祖欲贈重信太尉,大臣引漢故事,皇子無為三公者。高祖曰:「此兒為善被禍,吾哀之甚,自我而已,豈有例邪!」乃贈太尉。七年正月,加贈太師,追封沂王。出帝天福八年五月,易封楚王。

  子壽王重乂

  壽王重乂字弘理,為人好學,頗知兵法。高祖即位,拜左驍衛大將軍。高祖幸汴州,以為東都留守。張從賓反,攻河南,見殺,時年十九,贈太傅。天福七年正月,加贈太尉,追封壽王。出帝天福八年五月,加贈太師。皆無子。

  子重睿

  重睿為人貌類高祖。高祖臥疾,宰相馮道入見臥內,重睿尚幼,高祖呼出使拜道於前,因以宦者抱持寘道懷中,高祖雖不言,左右皆知其以重睿托道也。高祖崩,晉大臣以國家多事,議立長君,而景延廣已陰許立出帝,重睿遂不得立。出帝以重睿為檢校太保、開封尹,以左散騎常侍邊蔚權知開封府事。開運二年五月,拜重睿雄武軍節度使,歲余,徙鎮忠武,皆不之鎮。契丹滅晉,重睿從出帝北遷,後不知其所終。

  子重杲

  陳王重杲,高祖幼子也。小字馮六,未名而卒,贈太傅,追封陳王,賜名重杲。出帝天福八年五月,加贈太師。

  孫延煦 延寶

  延煦、延寶,高祖諸孫也,出帝以為子。

  開運二年秋,以延煦為鄭州刺史。延煦少,不能視事,以一宦者從之,又選尚書郎路航參知州事。宦者遂專政事,每詬辱航,出帝召航還。已而徙延煦齊州防禦使。三年,拜鎮甯軍節度使。是時,河北用兵,天下旱蝗,民餓死者百萬計,而諸鎮爭為聚斂,趙在禮所積钜萬,為諸侯王最。出帝利其貲,乃以延煦娶在禮女,在禮獻絹三千匹,前後所獻不可勝數。三年五月,遣宗正卿石光贊以聘幣一百五十床迎於其第,出帝宴在禮萬歲殿,所以賜予甚厚,君臣窮極奢侈,時人以為榮。在禮謂人曰:「吾此一婚,其費十萬。」十一月,徙延煦鎮保義。

  自延煦為齊州防禦使,而延寶代為鄭州刺史。及契丹滅晉,出帝與太后遣延煦、延寶齎降表、玉璽、金印以歸契丹,而延寶時亦為威信軍節度使矣。契丹得璽,以為製作非工,與前史所傳者異,命延煦等還報求真璽。出帝以狀答曰:「頃潞王從珂自焚于洛陽,玉璽不知所在,疑已焚之。先帝受命,命玉工制此璽,在位群臣皆知之。」乃已。後延煦等從出帝北遷,不知其所終。

  ***

  嗚呼!古之不幸無子,而以其同宗之子為後者,聖人許之,著之《禮》經而不諱也。而後世閭閻鄙俚之人則諱之,諱則不勝其欺與偽也。故其苟偷竊取嬰孩繈褓,諱其父母,而自欺以為我生之子,曰:「不如此,則不能得其一志盡愛於我,而其心必二也。」而為其子者,亦自諱其所生,而絕其天性之親,反視以為叔伯父,以此欺其九族,而亂其人鬼親疏之屬。凡物生而有知,未有不愛其父母者。使是子也,能忍而真絕其天性歟,曾禽獸之不若也。使其不忍而外陽絕之,是大偽也。

  夫閭閻鄙俚之人之慮於事者,亦已深矣!然而苟竊欺偽不可以為法者,小人之事也。惟聖人則不然,以謂人道莫大於繼絕,此萬世之通制而天下之公行也,何必諱哉!所謂子者,未有不由父母而生者也,故為人後者,必有所生之父,有所後之父,此理之自然也,何必諱哉!其簡易明白,不苟不竊,不欺不偽,可以為通制而公行者,聖人之法也。又以謂為人之後者所承重,故加其服以斬。而不絕其所生之親者,天性之不可絕也,然而恩有屈於義,故降其服以期。服,外物也,可以降,而父母之名不可改,故著於經曰:「為人後者,為其父母報。」自三代以來,有天下國家者莫不用之,而晉氏不用也。出帝之於敬儒,絕其父道,臣而爵之,非特以其義不當立,不得已而絕之,蓋亦習見閭閻鄙俚之所為也。

  五代,干戈賊亂之世也,禮樂崩壞,三綱五常之道絕,而先王之制度文章掃地而盡於是矣!如寒食野祭而焚紙錢,天子而為閭閻鄙俚之事者多矣!而晉氏起于夷狄,以篡逆而得天下,高祖以耶律德光為父,而出帝於德光則以為祖而稱孫,于其所生父則臣而名之,是豈可以人理責哉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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