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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元五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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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元五年己卯,一三三九年 春,正月,癸亥,禁濫予僧人名爵。 二月,庚寅,信州雨土。 庚子,免廣海添辦鹽課萬五千引,止辦元額。 集賢大學士致仕陳顥卒。顥出入禁闥數十年,樂談人善,薦牘累數百。有訐之者,顥曰:「吾甯以繆舉受罰,蔽賢誠所不忍。」士大夫因其薦拔以至通顯,有終身莫知所自者。追封薊國公,諡文忠。 夏,四月,癸巳,立巴延南口、過街塔二碑。 乙未,加封孝女曹娥為慧感靈孝昭順純懿夫人。 己酉,申漢人、南人、高麗人不得執軍器、弓矢之禁。 是月,帝如上都。 鎮江丹陽縣雨紅霧,草木葉及行人衣裳皆濡成紅色。 六月,庚戌,長汀大水,沒民廬八百家,賑恤之。 秋,七月,戊寅,詔:「諸王位下官毋入常選。」 甲申,常州宜興山水出,勢高二丈,壞民廬。 八月,丁亥,帝至自上都。 九月,丁巳,賑瀋陽饑。 自七月至是月,太白屢經天。 冬,十月,辛卯,享於太廟。 壬辰,禁倡優盛服,許男子裹青巾,婦女服紫衣,不許戴笠、乘馬。 甲午,命巴延為大丞相,加元德上輔功臣之號,賜七寶玉書、龍虎金符。 十一月,戊辰,河南行省掾杞縣范孟端謀不軌,詐不詔使,入行省,殺平章政事伊祿特穆爾、廉訪使鄂勒哲布哈等,召官屬及去位者署而用之。執大都路儒學提舉歸暘,俾北守黃河口;暘力拒不從,賊怒,系之獄。既而官軍捕孟端,誅之,凡汙賊者皆得罪,惟暘獨免。暘同裡有吳炳者,嘗以翰林待制征不起,賊召司卯酉曆,炳懼不敢辭。時人為之語曰:「歸暘出角,吳炳無光。」暘之名用是大著。尋由國子博士拜監察禦史,入謝,台臣奏曰:「此河南抗賊不屈者。」帝曰;「好事卿嘗數為之。」賜以上尊。 癸酉,瑞州路、新昌路雨木冰,至明年二月始解。 十二月,巴延構陷郯王齊齊克圖,請賜之死,帝未允,輒傳旨殺之;又秦貶宣讓王特穆爾布哈、威順王庫春布哈,不俟命即遣之。帝為之不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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