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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元二十七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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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,正月,戊申,改大都路總管府為都總管府。 癸醜,敕從臣子弟入國子學。 安南國王陳日烜遣使來貢。 丁巳,遣使代祀嶽瀆、海神、後土。 遼陽自納顏之叛,民甚疲敝,戊午,發鈔賑之。 哈坦餘寇未平,丙寅,命高麗國發耽羅戍兵千人討之。 丁卯,高麗國王王暙言:「臣昔宿衛京師,遭林衍之叛,高麗民居大同者皆籍之,願複付還高麗。」從之。 辛未,無為路大水,免今年田租。 癸酉,立興文署,掌經籍板及江南學田錢谷。 吐坦寇遼東海陽。 二月,癸未,泉州地震;丙戌,又震。時商琥入為中台監察禦史,上言:「漢文帝時有此災而無其應,蓋以躬行德化而弭也。」因條陳漢文帝時政以進,又言為政之道在立法、任人二者而已,法不徒立,需人而行,人不濫用,惟賢是擇,因舉天下名士十餘人。帝納其言。 己醜,江西群盜鐘明亮等降,詔徙為首者至京師,而給其餘黨糧。 癸巳,晉陵、無錫二縣霖雨害稼,並免其田租。 江西賊華大老、黃大老等掠樂昌諸縣,行樞密院討平之。 三月,庚申,立江南營田提舉司,掌僧寺貲產。 癸亥,建昌賊邱元等稱:「大老」,集眾千餘人,掠南豐諸縣,建昌副萬戶擒斬之。 甲子,楊鎮龍餘眾剽浙東,總兵官討賊者,多俘掠良民。敕行禦史台分揀之,凡為民者千六百餘人。 庚午,以廣昌縣經鐘明亮之亂,免其田租。 辛未,太平縣賊葉大五,集眾百餘,寇甯國,擒斬之。 夏,四月,癸酉朔,帝幸上都。 丙戌,遣僧濟額森等詣馬八兒國訪求方技。 癸巳,河北十七郡蝗,敕賑之。平山、真定、棗強三縣旱,靈壽、元氏二縣大雨雹,並免其租。 庚子,哈坦複寇海陽。 五月,乙巳,哈坦寇開元。 初,鐘明亮降,詔縛至闕下,江西行省管如德等留不遣。明亮複叛,率眾寇贛州。戊申,樞密院以如德等違詔縱賊,請詰之,詔可。罷江西行省樞密院。 庚戌,陝西南市屯田隕霜殺稼,免其租。 戊午,移江西行省于吉州,以便捕盜。 尚書省遣人行視雲南銀洞,獲銀四千四十八兩,奏立銀場官。 癸亥,徽州績溪賊胡發、饒必成伏誅。 丙寅,江西行省言:「吉、贛、湖南、廣東,福建,以禁弓矢,賊益發,請依內郡例,許尉兵持弓矢。」從之。 己巳,立雲南行禦史台,起複前漢中道按察使程思廉為禦史中丞。始至,蠻夷酋長來賀,詞若遜而意甚倨。思廉奉宣綏懷之意,且明示禍福,使毋自外,聞者懾服。雲南舊有學校而禮教不興,思廉力振起之,始有從學問禮者。 江陰大水,免田租萬七百九十石。 庚午,婺州永康、東陽、處州縉雲賊呂重二、楊元六等反,浙東宣慰使史弼擒斬之。 泉州、南安賊陳七師反,討平之。 六月,壬申朔,河溢太康,免溢沒地租。 庚辰,用江淮省平章錫布鼎言,以參政王巨濟鉤考錢谷有功,賞鈔五百錠。 繕寫金字《藏經》,凡糜金三千二百餘兩。 以廣州增城、韶州樂昌遭佘賊之亂,並免其田租。 杭州賊唐珍等伏誅。 壬辰,泉州大水。 丙申,發侍衛兵萬人完都城。 丁酉,大司徒薩裡曼等進《定宗實錄》。 己亥,棣州厭次、濟陽大風雹害稼,免其租。 秋,七月,癸醜,罷緬中行尚書省。 江淮省平章錫布鼎,以倉庫官盜欺錢糧,請依宋法黥而斷其腕,帝曰:「此回回法也。」不允。 戊午,貴州苗蠻三十餘人作亂,入順元城,殺傷官吏,其眾遂盛。湖廣省合兵往討之。 建平賊王靜照伏誅。 乙丑,蕪湖賊徐汝安、孫惟俊等伏誅。 丙寅,雲南闍力白衣甸酋長凡十一甸內附。 丁卯,用僧格言,遣慶元路總管毛文豹,搜括宋時民間金銀諸物,已而罷之。 滄州樂陵旱,免田租三萬餘石。 魏縣禦河溢害稼,免其租。 八月,辛未朔,日有食之。 丁亥,以南安、建昌等處嘗罹鐘明亮之亂,悉免其田租。 癸巳,地大震,武平尤甚。地陷,黑沙水湧出,壓死按察司官及總管府官王連等,民七千餘人。 己亥,帝聞武平地震,慮納顏黨入寇,遣平章政事特穆爾、樞密院官塔魯呼岱引兵五百人往視。 九月,癸卯,申嚴漢人田豬之禁。 乙巳,禁諸王遣僧建寺擾民。 平章政事棟裡特穆爾帥師與哈坦戰,大破之。 丁未,禦河決高唐,沒民田,命有司塞之。 武平盜賊乘地震為剽掠,民愈憂恐。特穆爾以便宜蠲租賊,罷商稅,弛酒禁,斬為盜者。發鈔八百四十錠,轉海運米萬石以賑之。 帝自上都還,駐蹕龍虎台,遣阿喇根薩裡馳還,召集賢、翰林兩院問致災之由。議者畏僧格,但泛引經偉及五行災異之言,以修人事、應天變為對,莫敢議及時政。 先是僧格遣實都、王巨濟等理算天下錢谷,已征入數百萬,未征者尚數千萬,害民特甚,民不聊生,自殺者相屬,逃山林者,則發兵捕之。於是集賢直學士趙孟頫為阿喇根薩裡言:「宜請赦天下,盡與蠲除,庶幾天變可弭。」阿喇根薩裡素與孟頫善,入奏,具如孟頫言,帝從之。詔草已具,僧格怒,謂必非帝意。孟頫曰:「此錢谷未征者,其人死亡已盡,何所從取!非及是時除免之,他日言事者,倘以失陷錢谷數千萬歸罪尚書省,豈不為丞相深累耶?」僧格悟,遂赦天下,民得稍蘇。 丁卯,命江淮行省鉤考行教坊司所總南樂工租賦。 置四巡檢司於宿遷之北,以所罷陸運夫為兵,護送會通河上供之物,禁發民挽舟。 僧格貴幸已極,諱言師事丹巴而背之。丹巴知不見容,力請西歸,尋複召還,謫之潮州。 冬,十月,壬申,封皇孫噶瑪拉為梁王,賜金印,出鎮雲南。 甲戌,立會通、汶、泗河道提舉司。 丁醜,尚書省言:「江陰、甯國等路大水,民流移者四十餘萬戶。」帝曰:「此亦何待上聞,當速賑之!」 己醜,新作太廟登歌、宮縣樂。 以錫寶齊歲取鸕鷀成都擾民,罷之。 十一月,戊申,江淮行省平章布琳濟岱言:「福建盜賊已平,惟浙東一道地極邊惡,賊所巢穴。宜以哈喇岱一軍戍沿海明、台;伊拉齊一軍戍溫、處;紥呼岱一軍戍紹興、婺。其甯國、徽初用土兵,後皆與賊通,宜以高郵、泰兩萬戶漢軍易地而戍。揚州、建康、鎮江三城,跨據大江,人民繁會,宜置七萬戶府;杭州行省諸司府庫所在,置四萬戶府。水戰之法,舊止十所,宜擇瀕海沿江要害二十二所分兵閱習,伺察諸盜。錢塘控扼海口,舊止戰船二十艘,故海賊時出,奪船殺人,宜增置百艘,則盜賊不敢發。」從之。 庚戌,罷雲南會川路采碧甸子。 壬戌,大司徒薩裡曼等進《太宗實錄》。 癸亥,河決祥符義唐灣,太康、通許、陳、潁二州大被其患。 甲子,禦史台言:「江南盜起,討賊官利其剽掠,複以生口充贈遺,請給還其家。」帝嘉納之。 徙河北、河南道按察司治許州。 乙丑,易水溢、雄、霸、任丘、新安田廬漂沒無遺,命有司築堤障之。 十二月,辛未,以衛尉院為太僕寺。 己卯,命樞密院括民間兵器。 丙戌,興化路仙游賊朱三十五,集眾寇青山,萬戶李綱討平之。 己亥,湖廣省上二年宣課珠九萬五百一十五兩。 處州青田賊劉甲乙等,集眾千餘人,寇溫州平陽。 是歲,江西行省丞相兼知樞密院事蒙古岱,到官四十日卒。蒙古岱先在江、浙,專愎自用,又易置戍兵,平章布琳濟岱言其變更巴延、阿珠成法。帝每戒飭之。既死,台臣劾郎中張思立罪狀,而蒙古岱迫死劉宣及其屯田無成事始聞於帝雲。 江西盜起龍泉,湖文省左丞劉國傑下令往擊之,諸將交諫曰:「此它省盜也。」國傑曰:「縱寇生患,豈可以彼此言耶!」乃選輕兵,棄旗鼓,去纓飾,一日夜趣賊境。賊眾數遷逆戰,望見軍容不整,曰:「此鄉丁也。」易之。國傑以數千騎陷陣,眾從之,賊大敗,斬首五百餘級,奪所掠男女,日暮,收兵去。堡中民望見,怪之,莫知其誰。明日又忽至,召堡民,歸其男子,曰:「吾劉二巴圖也。」民皆驚以為神,因告別盜鐘太獠居南安十八耒。國傑乘霧突入其巢,賊眾驚亂,自相蹂踐。官軍搏之,自旦及午,所擒殺甚眾,還兵掛東。未幾,龍泉盜複寇酃縣,國傑遂還酃。賊退保大井山,乃分軍三道趣之,道險,棄馬而入。時天大雨,賊不為備,盡掩殺之,還鎮道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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